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因为拓森的存在感,真的是很低,一张平凡无奇的大众脸,更是看过之后就会忘记……
真正能够让他立足在神族的东西,不是别的,而是修魂!
当他修炼了神族魂修之法后,自然便拥有了神族的特征,拥有魂修的气息。
而这座气息,只有神族独有。
这是一种固有的常识。
张恒只要变成魂修,那么即便是别人觉得他和以前不一样,判若两人,但是也不会过于怀疑。
相反,即便是他和拓森一模一样,但没有魂修的气息,那么他仍然会有被发现的危险。
张恒闭上双眸,运转着“不死天书!”
一股股灰白的气息,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然后涌入张恒的魂魄之中。
魂魄之中,明显有一股鼓胀之感……
这种鼓胀感,很是特殊,说不上痛苦,但是却有一种如同蚂蚁爬过一般的酥麻之感。
张恒知道,这是入门的难关。
寻常修行者,魂魄力量不足,魂魄会被直接撕裂,而张恒,只是感觉到酥麻,这说明了他很顺利。
“拓森的记忆中提到,从第一关入门,便可以看出一个魂修的天赋,若是平庸之人,会感觉到剧痛,只能咬牙忍受,有天赋之人,痛楚大大降低,会稍微有些发痒,称得上天才之人,痛楚完全降低,只是感觉到发痒……而我,只有轻微的酥麻之感,这说明我的魂魄,在整个神族之中,也算得上是上乘潜质,但还不到极品,因为极品魂魄,没有任何痛痒之感,反而会觉得无比的舒服……”
张恒对自己的魂魄判断的很是到位,他的潜质,高于上乘,低于极品,绝对称得上是难得一遇的天才了。
而拓森,则是最平庸之辈,刚入门的时候,痛不欲生,足足尝试了数十次,才艰难通过。
但对于张恒来说,不过是一炷香的时间,他便感觉到,空气之中的灰白气息,顺着他四万八千个毛孔,不断的涌入。
他的魂魄,忽然间也变得充实了起来。
“初境!”
渐渐地,张恒睁开了眼睛,他感觉到,自己魂魄上,似乎有一层淡淡的“皮”生长了出来。
就好像给他的魂魄穿上了衣服一样。
“初境,魂魄会长出不死皮,不死皮的色彩,共有五种,白,绿,青,紫,金!”张恒心中喃喃,这不死皮,可以保护魂魄。
因为他修行的不死天书只是最低级的大路货,所以他的不死皮,也仅仅只是最平庸的白色。
等到了魂境后,不死皮会变成不死甲,之后越提升,魂魄的防御力就越强……
而只要魂魄不散,神族是很难被杀死的。
想想吧,他们肉身普遍强大,再加上魂魄有不死皮保护,这在和修士的交手之中,也实在是太过于占便宜了些。
“在神族我不必韬光养晦,只有更快的往上爬,我才能完成自己的目标……再者说,这不死皮也是个好东西,如果只是凝聚最低级的白皮,那也太过于寒酸了些!”张恒一念至此,忽然间做出了决定。
他双手掐动印决,四周围的魂力,以更快的速度,朝着他疯狂的汇聚而来!
这种汇聚,几乎形成了风暴!
少年,就是要在阳光下挥洒汗水!少年,就是要不断战斗,然后胜利!无尽天路之旅,无尽征途,见证少年的热血和传奇!心怀野望,烈血如燃!永远少年,!...
爽文宠文,1v1,女强男强!初相见,薛夕被迫对这个充满危险的男人一见钟情,不谈恋爱会死的她只能主动出击我有钱,也很能打。做我男朋友,我罩着你...
她是21世纪暴力雇佣兵,却在一夕之间穿越魔幻世界,成为花痴加废柴五小姐!楚家五千金不学无术,狗屁不通,半近痴傻,却是天生修炼斗气和魔法的绝佳体质!一招穿越,十世记忆,雇佣兵逆袭变身!辱我?揍之!骂我?揍之!以暴制暴,上演绝世嚣张!穿越之前斗气魔法什么都不行?楚柒冷笑!穿越而来,这一世她必将站在世界的巅峰,笑傲天下!...
...
陆长生很难受。 穿越仙侠世界,拥有一张主角脸。 气质超凡,迷倒众生。 突破境界,就能引来天地异象。 念一首诗,便惊动天下文人。 随便扯两句道德经...
漠然的神明高踞云端冷眼看向人间,无尾的爬虫躲在冬天和春天的缝隙里窃窃私语,戴着高帽的八爪魔神在冰冷的海水中奏响长笛。蒸汽机刚刚点燃文明之光,剑术和巫术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