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蜜儿对Emma的主动一点都不意外,这姑娘虽知书达理,进退有度,却是一个勇敢的姑娘,不管是对事业还是对感情都有自己的追求。
Emma自幼优秀,并没有主动追求人的经验,她向蜜儿和韦林打听了夜庭昀的偏好,蜜儿对她很有好感,并没有藏私,把她所知的一切都告诉她,韦林见小姑娘大厅夜庭昀的爱好,心里也明白几分,更是乐观其成,他是夜庭昀的暗卫,对夜庭昀更是了如指掌。
Emma能拿到一手资料,韦林却意外的没说起夜庭昀和Emma幼年时的事情,试探地问过,Emma说自己十岁时发过一次很危险的高烧,小时候的事情记得零零散散,有一些事情却都不太记得,因为这缘故,小时候一些青梅竹马的玩伴,后来都不怎么亲近。
Emma拿着两张音乐票,微微踌躇,放在一个粉红的信封里,趁着送茶水的时间,把信封递给夜庭昀,蜜儿说夜庭昀很喜欢的一个合唱团最近在开巡回演唱会,在纽约只有一场,票价炒得很高,夜庭昀往年都会去看听音乐会,今年没有说,助理们也没有买票。
弄到两张票,并不容易,花了Emma很大的功夫,她交际能力极好,学语言班时就遇到了一名圈内人,欠了好大一个人情拿到两张票。
“这是什么?”作为在中学时代,经常收情书的校园王子而已,收到粉色的信封是很常见的,夜庭昀的笔在手中转了一圈,定定地看着Emma。
Emma紧张地卷着脚趾,平静说,“我听蜜儿姐说,二少很喜欢听这个合唱团的音乐会,我正好有朋友送了两张音乐票,送给你。”
夜庭昀打开信封,并不是情书,是两张音乐票,他看着熟悉的乐队,眼神微微一动,“你也喜欢?”
“喜欢!”她红着脸庞,这是古典音乐,Emma学的声乐本来就偏古典一些,也很喜欢这场音乐会,蜜儿说夜庭昀总是单独一个人去看音乐会,若是能邀请她一起去,最好不过了。
夜庭昀眼神有些复杂,古典音乐是Emma最喜欢的,小时候他们交流过,没想到这么多年了,一点都没变化,他的眼神柔软了一些。
“你喜欢,你就邀请一个人去看吧,君子不夺人所好。”
Emma一怔,看着夜庭昀把信封合上,动作优雅而果断,她轻声说,“二少,我刚到纽约,也没认识什么朋友,你也喜欢音乐会,不如……我们一起去?”
这已是再明白不过的暗示,夜庭昀有些意外,手里这份信封都变得沉重起来,一起去听音乐会是他儿时和Emma的约定。
十一年后的Emma,正拿着两张票,对他发出了邀请。
去,或者不去?
这不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情吗?
长久的沉默,像是横了一条鸿沟,Emma的失望一寸寸地爬满了眼睛,她故作轻松地笑起来,“没关系,我知道二少比较忙,是我唐突了。”
夜庭昀心胸闷闷,“好,我陪你去。”
Emma大喜,“真的?”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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