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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栋写字楼还挺大的。
宋易陡然清醒了一瞬,透过镜子看到自己的尊容,说了句,“等着,我找人去接你。”
然后打电话给外面人,“去二号门帮我把女朋友带上来,多绕几圈,我洗个头发。”
悯之绕着写字楼走了十分钟之后,感叹了一句,“你们公司很不好找啊!”
那小年轻也一头鸡窝头,作为一名光荣的程序员,面色被磋磨得麻木,对于老板这不要脸的行为发自内心的唾弃和鄙夷,诚实点不好吗?
于是他很狗胆包天地摇了摇头,“并不,只是老板说他要洗个头,让我带你多绕几圈,人艰不拆,因为你来得太猝不及防了。老板娘你就装作不知道好了,男人都很要面子的。”
出卖老板,实在是很爽的一件事,他又郑重地点了点头。
悯之好奇地看了他一眼。
“老板加了四天班,都没时间回家,所以他已经四天没洗澡没洗头了,显得不那么体面。”
悯之无语了片刻。
“那么忙?洗个澡换件衣服能用多久。”
“这不是快年终了嘛!是更忙些。而且老板也懒得折腾。像我们这种人,闲下来的时间都拿来睡觉了,别的什么都不想做。”
老板已经算是不错了,像他们这种单身狗,一周不洗澡都不在话下。
悯之上楼就看见他已经在办公室坐着了,衣服没换,头发洗了,还湿着,脸大概也洗了,有点儿湿。胡子今天大约没刮,或者没刮干净,微微泛着青,倒显得有点儿硬朗。
眼眶很红,大概是熬夜熬得。
悯之想起宁宁每次上二哥哥的课都要先洗个头,忽然觉得有些好笑。
她在边儿上的沙发上坐着,把课本掏出来摆在桌子上,看了他一眼,“我就在这边,不打扰你,你忙你的。”
宋易点了点头,“外面茶水间有饮料还有茶点,你要是饿了自己去拿。”
“嗯。”
宋易特别喜欢抱她,亲她,任何机会都不放过,没有机会也要创造机会,脸皮厚得惊天地泣鬼神,今天倒是很老实。
大概是觉得自己不太体面。
这么看来,脸皮还是有救的
悯之复习完躺在沙发上还睡了一会儿,醒过来他还对着电脑不知道在做什么,身上有条毛毯,他桌子上摆着三台电脑,全开着,悯之凑过去看了眼,看不懂。
“我回学校了,你记得……好好吃饭啊。”悯之戳了戳他,“我叫了外卖过来,我就不陪你吃了,宁宁说做了饭,等我回去吃。”
宋易起身,“我送你。”
悯之又把他按下来,“不用,我叫了车,应该快到楼下了,你忙你的。我明天再来看你。”
他没强求,“到学校给我打个电话。”
“嗯。”
悯之中途拐了趟商场,直奔男装区,从里到外挑了一套,凭记忆要了XL的尺码,他看起来挺瘦的,不过抱起来肌肉很结实,还有胸肌和腹肌,个子也高。
悯之提着袋子回学校,在校门口还碰见唐佳文,她明年夏天就要毕业了,听说平模兼职做得不错,以后可能要往专业模特上走。
长得漂亮的确是一种优势,不过悯之觉得她可能不太适合,她骨架偏小,做做平模还可以,走大秀场撑不起来。
唐佳文看见悯之手里的男装衣袋,好不容易平复的心情,又翻滚了起来。
嫉妒使她面目狰狞,她别过头,快步走了。
悯之觉得自己好像确实有点儿刺眼了,但是这也没办法,感情的事,从来没有两全其美的不是。
第二天悯之把衣服给他带去了,“留着备用吧!你要是哪天回不去,就换了衣服让人带去干洗,或者给我,我帮你拿去洗衣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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