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镇宅尸的隐患,就在于怨气。
这东西怨气很重,固然能吞掉宅子里闹事的凶灵,但因为他本就是被豪门故意弄死的,所以对豪门也恨之入骨。
猛鬼若是吞的少,家宅还能镇的住它。
但猛鬼若是吞的多了,怨气积累,身上用鲜血写成的吞鬼符就会失去效果。
最主要的是,就连那口棺材都会失去作用。
这时候,镇宅尸往往会反噬本家,直到满门老小,一个不留为止。
所以这玩意儿,不是一般人能碰的。
那高人陈述厉害,让豪门自己选择。那豪门想了半天,然后苦笑一声,选择了镇宅尸。
毕竟现在兵荒马乱的,豪门家又作恶多端,如果散尽家财,满门老小估计连一个月都活不下去。
要么被仇人杀了,要么就被百姓们给撕成碎片。
镇宅尸虽然凶险,但了不起以后在外地购买一栋宅子,等镇宅尸吞完猛鬼,再举家搬迁,留一栋凶宅,给镇宅尸自己玩去吧!
那高人收钱办事,主家既然选择了镇宅尸,那他也不多说。在主人家的后代中,选出了一个十七岁的女孩。
然后不管女孩如何哭喊求饶,就抓进了一间屋子里面制造镇宅尸。
后面的自不必多说,镇宅尸制作成之后,豪门的家宅的确是进入了安宁状态,不管在外面逼迫死多少无辜百姓,都没有冤魂厉鬼来索命的现象。
现在正是十一点多,唐老板听我讲镇宅尸的故事听的浑身发毛,但也越来越兴奋。越是这样的尸体,收藏价值就越高。
如果那无主女尸真的是镇宅尸的话,价值不比那黄金不死尸差多少!
他搓着手,低声问道:“张小兄弟,后来那豪门怎么样了?”
我冷冷的看了他一眼,说:“死光了!全家老少,一个不留!”
唐老板更加兴奋了,说:“是那镇宅女尸给弄死的?”
我说:“是被流寇攻破县城,一家老少全都被流民给吊死了!”
唐老板失望的摇摇头,在他看来,如果豪门一家老少都是被镇宅尸给害死的,这东西才真的值钱。
我没理会这个变态,其实对豪门来说,就算流寇不攻破县城,也一定会死在镇宅女尸手上。这东西身体里面藏了一百多个亡魂,早就习惯了吞魂。
等它成了气候,吃活人灵魂跟吃豆腐脑似的,吸溜一下子就吞个干干净净。
唐老板似乎意犹未尽,但他带来的两个黑衣人却神色严肃。那个涵养很好的黑衣人说:“小兄弟年纪轻轻,却学问渊博,常某人敬佩。”
“镇宅尸既然能吞百鬼,必定凶恶无比。这活儿的确算得上是凶险。只不过世间万物,一物降一物,这镇宅尸如此猛恶,也应该有自己的弱点吧?”
“我们若是取尸,该当如何去做?”
这黑衣人很谦虚,丝毫没有因为我年轻就轻视我。不像是另外一个尖嘴猴腮的家伙,总是一副自信满满,觉得老子天下第一的模样。
我沉吟了一下,说;“镇宅尸体内有百鬼镇压,所以身体才能栩栩如生,不腐不烂。倘若破坏尸身,百鬼齐出,必定会酿成大祸。所以利器一类的东西,一定要禁止!”
我抽烟,喝酒,吸薄荷,杀人,泡妞,爱做饭,但我知道我是一只好猫。我,大橘王,打钱!新书魔尊练习生已发布。...
本文1v1,宠文海城大世家姜家来了个19岁的小姑娘,听说早年在乡下救过姜家老太太,考上海城大学后,在开学前被姜老太太接到姜家暂住,说是提前熟悉海城环境。都说小姑娘是个在乡下长大的孤儿,她一身气质看着却比真正的名门闺秀还要像个闺秀都说小姑娘没见过世面上不得台面,她站在各界大人物面前却依旧能维持淡然,始终保持得体微笑,令人侧目都说小姑娘被姜老太太接回家是打算给姜家大少当媳妇的都说小姑娘出身低微,不配入姜家大门都说小姑娘对姜家大少一见钟情,姜家大少却对她不屑一顾。初见。她坐在姜家大宅的荷花池旁看书。不过白T恤配黑布裤的简单打扮,却让他看出了仕女的韵味来。她的闺秀气质是由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初见。她的书掉了,他叫住她。闻声回头。那一刻她突然懂了何为公子如玉。他是皎皎君子,温润如玉她是卓姿闺秀,内敛端方。如果有人问她,此来海城最大的收获是什么,她会毫不犹豫的回答遇到了他。如果有人问他,待在海城最大的收获是什么,他会毫不犹豫的回答遇到了她。留点悬念,所以简介比较隐晦,具体看文,入股不亏。...
被美女总裁‘娶’了的孤儿何金银,一直被人看不起。直到有一天,一个老头子找上他,说他是隐国继承人…...
被师傅捡来的小和尚五岁了,该下山找爸爸了。小和尚软软抱着一只小狼崽,迈着小短腿儿冲过去就抱着自己爸爸的大长腿奶声奶气的喊道爸爸!一声爸爸,喊得五位大佬...
一个苦逼的小屌丝,无意中买了一个智能软件,啥是天才,一看就会,金钱,赚到手软,美女,我不稀罕,且看一个小屌丝的逆袭之路。...
萧家少主,和武二郎同生共死斗权贵行镖四海,带兄弟结识八方绿林好汉东京梦华,携燕青在汴梁城浅酌小饮北地风云,向完颜阿骨打再去讨酒吃西夏狼烟,与吴玠和西夏军浴血奋战江南烟雨,同方腊教主还要计较一番宋江哥哥,有无数好汉见了你纳拜,可我也有谪仙布衣剑卿铁狮子青鹘子一阵风旱天雷绵里针小白龙等一票兄弟帮衬。你孝义黑三郎天魁星主的及时雨宋江既然要招安,那梁山便由我燕云十八骑面涅郎君的任侠萧唐接手了罢,替天行道那面大旗,我会替你扛下去的。(水浒任侠书友群277318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