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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行霸气结合杀气,武神钟光芒万丈,势要让李焕仙尝一尝窦伊红死前的滋味。
“滴答~滴答~滴答~”
李焕仙的血液滴落黄沙,天地间一切归于异常谧静。就连嘶吼的大漠狂风都不知为何,竟然沉寂下来归于平静。
“轰!轰!轰……”
霍然一阵天摇地动,二人脚下的沙面突然凹陷,形成一股旋涡流沙,逐渐扩大深不见底。
怎料更恐怖的异象才刚刚开始!
刚才陷地的流沙地中,豁然窜出四条血红色的巨大长虫,无头无脚,就如一条弯曲活动的大肠一般。只见这巨大的长虫,一半身体隐入沙土中,而裸露在外的虫身足有五丈之高,最前端成花瓣开裂,露出一口圆形圈绕的锋利尖刺,淡黄色粘液从尖刺中缓缓滴落,只是落在黄沙上,就如硫酸滴落一般,发生腐蚀性的声响。
“轰隆隆……”
沙地天摇地动般隆隆作响,天空霎时间电闪雷鸣,方圆百丈地层缓慢隆高,四方流沙不断疾流翻滚,黑沙暴凝结,千丈高的龙卷风裹挟碎石黄沙,十分的狰狞恐怖,倏地在整片沙漠翻地起。
风沙滚滚,天昏地暗,鬼声瞅瞅,愁云惨雾,万神皆惊!
整座沙漠变得不可视物,千丈高的黑沙暴吞天噬地而来,狂风吹沙中的楚天行与李焕仙与之对比,简直渺小如豆大般的不自量力。
猎猎呼啸之间,这千丈之高的黑沙暴凝聚出狰狞面貌,仿佛天神张开了庞大的嘴巴,伸吐出巨舌翻动,千丈沙暴倏然间向二人移动,就如走山之势。四条巨大的沙虫也是一时间兽性大发,蜿蜒直耸的挺起血红色身躯,吞吐巨口,挟带暴风吹沙,具备惊天地泣鬼神之威,欲吞噬掉二人。
“没人……没人可以……阻止我……去北海!!!”
化为血人的李焕仙已经看不清面容,只能在血污之下,望见一双充满绝望的猩红之眼。只见他喃喃自语间,瞬间凝手做爪,化为野兽,疯狂的冲向面前的楚天行。
以及,那吞噬万物的沙虫与风暴……
《青山乱——金国篇》完。
……
……
后记:截止到目前为止,《青山乱》已经连载了436天。老实说,虽然看的人不多,喜欢的人也不多,但我是真的乐在其中。《青山乱》的故事,注定是要讲述李焕仙的一生。很多人说,我的书风格不统一。可人生不就是这样吗?刚出生的时候,小娃娃小手小脚小脑袋瓜,白璧无瑕,可爱至善。可随着人的成长,面貌、身材、说的话、做的事等等,都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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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若是一成不变,那就不是人了。
金国篇,本来没想写这么多的。原本的想法,是打算在李焕仙逃出千囚城,与芸娘离别后就完结。可当我写完第八百二十六章——青花若雪,我觉得二人的遗憾无法收场,太过压抑。所以,我又多写了一部分司空明月的故事。因为司空明月,是李焕仙那压抑的心中,为数不多的欢乐。
本来我是打算把芸娘写死掉的,但后来想了想,有点下不去手。算了,虽然失忆有些狗血,但也算有个交代。
金国的主题——失足千古恨。失在哪?恨什么?其实不用太纠结。人的一生,注定起起伏伏,有涨有停。好运来的时候,人们像李焕仙一样,从不觉得这是好运,反而觉得是理所应当。厄运到来之时,人们也像李焕仙一样,抱怨天道不公,抱怨自己就没走运过。
老实说,我不是不会写爽文,不是不会令人们心怀大畅,只是……《青山乱》的初衷,就是要写一个凡人的一生。如果处处爽,那就不是人生了。
《秦国篇》,预计五十万字完结,结果写了六十四万。
《楚国篇》更过分,直接超了十八万。
而《金国篇》……干!我这次真的是按照大纲写的,结果又超了差不多二十二万字。
但愿《辽国篇》不要超纲,二百五十万字后能完结《青山乱》。
2024年11月9日17: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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