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章 血肉极限(第1页)

第三章血肉极限

秋风清冷!

凌风披着一件摞满补丁的袍衣,推开了破旧的竹门,走出了茅草屋。

这是一片荒山,人烟稀少,四周长满了荒草,被踩踏出一条窄路,延伸向灵武学院。

“这废体,太羸弱了。”

凌风走了几步,就气喘吁吁,胸口剧烈起伏,浑身都像是散架了一般。

他蹙眉,道:“颇为麻烦,只怕先要学会走路。”

他整理了下袍衣,向着荒山迈步而行,如柴的身躯,在风中摇摆,像随时都会被吹走一般。

“呼呼”

凌风迎着清冷的秋风,一步步前行,只是走出了三十丈而已,他就浑身冒汗,将破旧的袍衣都打湿了。

“想要变废为宝,就要经历非人的磨练!”

他紧咬着牙齿,踉跄而行,每一步都像是熬炼血肉一般,浑身直打摆子。

可是,他始终都坚持着,这只是第一步,想要炼体入道,以这种废体,相差太远了。

“五十丈……”

“八十丈……”

“一百丈……”

凌风喘着粗气,双拳紧握,如同挪步一般,踽踽而行,冷汗涔涔而下。

荒山纵横七里,荒草枯黄了,凌风自茅草屋出发,沿着荒山,行走了整整一圈,直至傍晚时分,才回到了茅草屋。

此刻,他浑身湿透了,冷汗正徐徐滴落下来,他身躯摇晃,体能透支了,脚下一个趔趄,就跌倒在地上。

那张蜡黄的小脸,也呈现出病态的苍白之色。

“七里一个极限!”凌风颇为欣喜的道。

夕阳西坠,残阳落在荒山上,洒落在那小跑回来的凌清身上。

她浑身湿漉漉的,手中拎着两条小鱼,约莫巴掌大,蹦蹦跳跳地跑了回来。

“小风,你大病初愈,怎么浑身湿透了,跑出来了?”

凌清清瘦的面庞上,呈现出一丝薄怒,不容置喙地将凌风赶入了茅草屋中,让他换一身袍衣。

“今晚,我们吃烤鱼。”

她轻笑着,扬了扬手中的烤鱼。

“姐姐,你也换一身袍衣吧?”

望着凌清那湿漉漉的灰衣,心如针扎,这么冷的秋季,凌清竟然跳进了河里,都是为了他啊。

“姐姐,不冷!”

凌清甜蜜一笑,走出茅草屋,将竹门带上,熟练地劈柴、生火,将那两条小鱼,洗剥干净,架在了火堆上烧烤。

不多时,鱼肉的清香,就散发了出来,令得凌风与凌清都禁不住口舌生津。

据少年凌风的记忆中,即便是这样的烤鱼,对于他们来说都是一种奢侈,特别是在秋冬季,河水寒冷,不易下水。

“姐姐,你快去换一身袍衣吧!”

凌风双目湿润,硬生生地,将凌清拉入了茅草屋中,独自一人走了出去。

这一夜,是武圣凌风重生后,吃得最香甜可口的一顿饭,清水粥,辅以烤鱼,洒了点点作料,香味四溢。

热门小说推荐
绯闻前妻:总裁离婚请签字

绯闻前妻:总裁离婚请签字

许绒晓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够嫁给欧梓谦是幸还是不幸。她和他的脚步似乎永远都不在一个频率。她爱他时,他不爱她。她拼命讨好时,他厌倦她。终于,她累了,想抽身而退了,他却又缠上来,霸占着她。爱吗?可结婚三年,除了至亲,无一人知道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妻。不爱吗?可她疯了三年,他却不离不弃,每日以挨她一个耳光,换她吃一口饭的方式,把她养的健健康康。哭过,笑过,分过,闹过兜兜转转一圈,他们才终于意识到彼此在生命中存在的意义。欧梓谦是许绒晓的劫,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命!...

每天被迫和大佬谈恋爱

每天被迫和大佬谈恋爱

爽文宠文,1v1,女强男强!初相见,薛夕被迫对这个充满危险的男人一见钟情,不谈恋爱会死的她只能主动出击我有钱,也很能打。做我男朋友,我罩着你...

重生投资大佬

重生投资大佬

重生在零八年你会做什么,林寒告诉你,先赚它十个亿,然后你懂的!...

成为圣人是一种什么体验?

成为圣人是一种什么体验?

封神之后,已千年。截教圣人自困碧游宫,三界太平。此时,燃灯古佛尚未入灭,释迦如来还未降生。此时,西方婆娑世界,还未开辟。此时,八戒还是天蓬仙,猴子还是石头,金箍棒也还只是定海神针,就连金蝉子,也只是一只金蝉。碧游宫中的通天教主,却已悄然开启了一段奇妙之旅,与来自现代的便利店老板徐吉,每日互换一次身体。于是,现代社会多了一个混元无极圣人。而洪荒三界,则多了一个懵懵懂懂,不知道法神通,却有着圣人道体,无数先天灵宝的凡人。...

我真的是捡漏王

我真的是捡漏王

父亲被陷害入狱,母亲病重,他被赶出家族,沦为弃子。穷途末路之时,他获得鉴宝修复异能!从今天起,他誓将改写一切,涅槃重生!我不会重回张家,我会把它踩在脚下!...

我的左眼能见鬼

我的左眼能见鬼

推荐我的新书恶魔大人,撩上瘾我天生异瞳,出生于七月半,俗称鬼节,出生当日克死母亲,每年的七月半村里必死一人。十岁那年,死去的村民找我索命,为保性命,结冥婚,嫁鬼王,镇阴魂。坟地的鬼火,井中的死婴,邪气的玉镯一件件离奇惊悚的事件在我身边上演。大师扬言我活不过二十,老娘偏偏不信邪。大学毕业,莫名其妙成了清洁‘鬼’公司的一员,莫名其妙被扣上了‘异瞳天师’的殊荣。什么?BOSS让我去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