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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幺长相很秀气,皮肤也白白净净的,在骑兵营中算是一个怪胎,其它人都晒得跟到煤窑子里打过滚似的,他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平时列队之时,一群黑乎乎的人当中,有这么一个白净的家伙侧身其中,要多显眼有多显眼。
于是这位白净的李小幺在军队之中,自然就成了被取笑的对象,但谁也没有想到,平日里说话都细声细气的李小幺,但凡遇到敢于取笑他的人,他都是用拳头来回答对方。
他人很秀气,说话也很秀气,但问题是,他的拳头很硬。当一次次黑炭似的自诩为大老爷儿们的汉子们被他揍得鼻青脸肿之后,所有人便自动忽略了他的肤色,他的声音。
因为军队之中还是靠实力说话,李小幺不但拳头硬,马技更是过硬,在马上作战对他来说,似乎比双脚落在地上更得心应手,马背之上于他便是如履平地。
李小幺官儿升得很快,像他这样肤色出众,万绿丛中一点红的人物,走到哪里都容易引起人的注目,给人以极深的映象,而更让人容易记住他的一点是,他有一手奔射的好手艺。
于超的追风营配马槊,环手刀,但并不佩弓箭,因为对于骑兵来说,要想在马背之上弯弓搭箭还能射准,的确是一个天大的难题,与其四不像,还不如专心致志的精练一门。但李小幺却行,他不但能在马上奔射,还能在马上玩出花样儿的射。
有了这些加持的李小幺很快便从普通大兵之中脱颖而出,成了一名统带五百骑兵的校尉军官,而且他这五百骑兵是整个追风营的先导,可以称其为望风的,趟雷的,也可以称他们为先锋。
策马缓缓而行,李小幺心里美得很。这一仗打完,只要还能活下来,自己就要升官了。追风营的老大于将军亲口对自己说过,皇帝看上了自己这一手奔射绝技,这一仗打赢之后,就会调自己去组建另一支骑兵部队,而要求就是,新建的骑兵部队人人都能拥有自己奔射的这一手技术活儿。
一营骑兵的主官,李小幺能不美吗?那可就与于老大平起平坐了。
地面微微震颤,天际之处有烟尘卷起直冲天际,李小幺举起一只手,整个骑兵队伍停了下来,天边,出现了一条黑线,黑线迅速地向着他们这边接近。
“齐国骑兵!”一名士兵大叫起来。
李小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方来得极快,数量与自己大体相当,那自然是对方骑兵的先锋队伍。
“准备冲锋!”他伸出一只拳头,与身边的副尉伸过来的拳头一碰:“活下来!”他大声道。
转过身,两人的拳头再与身后的人互相撞击:“兄弟,活下来!”
一个个的士兵与身边的战友击拳,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活下来。”
他们都不是新兵,而是经历了多场大战的老鸟,特别是对秦国骑兵的那一场大战,让每个人都体会到了什么是行走在生与死的边缘。只有经历了那一时刻,才会体会到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李小幺将马槊挂在了鞍边的挂钩之上,追风营骑兵的装备,正如秦风一直所追求的那样,不求最好,只求更好。每个人身上穿的并不是皮甲,而是精钢打制的凯甲,整套甲并不重,也就十多斤的样子,这种看起来极薄的甲,防护力却相当完美,李小幺曾听于超与送装备过来的那些匠师聊过这种甲,听说是用什么锰钢打制的,不但防刀砍枪刺,而且能防重武器的打砸。
这一点,李小幺是深有体会的,一般的盔甲很难防备像狼牙棒,铁骨朵,锤等重武器的击打,但这种新式的盔甲,都能有效的抵挡这种暴击的轰击,一锤下去,普通盔甲向内薮进去一个大坑,但这种新甲却只是小有损伤,这对于士兵来说,可就是救命的玩意儿了。
这种锰钢制成的盔甲现在还只配备给了骑兵,听说是产量跟不上,主要是那个锰什么的东西,很难弄出来,李小幺不懂,他只知道,这锰钢甲比以前的盔甲要好上太多。
马槊,环首刀是标备,秦明大战之后,他们又多了一样攻防兼备的武器。每人一面小圆盾,就挂在马鞍的另一侧,同样也是锰钢打就,小小的圆盾边缘光滑如刀,既可作防护,挥动起来也能伤敌,进攻之时,右手不管是持马塑还是环首刀,左手的小圆盾都能对士兵起到极大的防护作用。
明军骑兵开始小跑加速,李小幺取下了他背上的长弓。以前他用的弓早就扔了,现在他的这支弓是专门订制的,这也是明军将领们的一个特权,能根据将领的需要,由兵工坊专门为你设计,打制适合你的武器。李小幺以前的就是一张普通的铁弓,就算他臂力强劲,最多射出七八支箭也就手酸臂软了,在战场之上,一般他最多射三箭就算完,不然手臂酸软,接下来的仗还怎么打?
但新订制的弓箭却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看起来极强悍的长弓,拉起来却完全不费力,轻轻松松就能拉开,而秘密就在两边弓首之上那些他搞不明白的小结构之上,兵工坊的人称之为复合弓。
李小幺已经打定了主意,等自己去组建新的骑兵营的时候,这种复合弓一定要人手一把。现在这玩意儿听说造价高昂,但等上一两年,这弓必然降下成本来,兵工坊的那些大拿们硬是厉害得很。
现在军队对于兵工坊的那些爷们,只要一提起来都竖起大拇指,那些家伙硬是要得啊!研制出来的东西,不但极大的增加了他们的战斗力,更是让他们的防护能力成倍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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