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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里,我连忙问道。
“崔哥,王国华他们是哪天跑的?”
老崔掰着手指说道:“六天前的大半夜里。”
这就对了,时间刚好吻合。
那天早上部落女人重伤,我帮她救醒后的当天中午,我们被女骑兵团抓捕,半夜里关进了部落主城的监狱内。在地牢里待了三天,第四天晚上我们越狱逃跑的。算下来,部落女人受伤到今天,刚好是第六天。
我觉得那个女人,不可能单独跑到山南这边的丛林里耕作,而且是大早上,说明她距离部落村子其实并不太远。
换言之,王国华和眼镜男,两人已经持枪逃到了部落村子所在的平原地区。
这对我们来说,是个好消息,但对于那些生活在村子里的部落女人来说,却是个噩耗。
我将自己的推测告诉金发少女艾美。
她听完后不禁眉头紧皱,很替自己的族人担心:“维京朋友,那你觉得应该怎么办?”
我提议说:“要不派个人回去送信,让氏族长通知所有人,不要轻易离开村子太远,更不要单独行动,听到枪声马上躲避起来。”
仅凭村子里一百来人的巡逻队伍,根本就对付不了两把枪,王国华他们可是偷走了几百发子弹。
如果只是手枪还则罢了,一个弹匣只有九发子弹,射程也不远。而突击步枪三发速射距离,超过三百多米,如果是近战,调到全自动模式,两三分钟就能击毙四五十人。
我最怕部落女人不知道枪械的厉害,反而提着短剑和木矛上去送死。
艾美很赞同我的提议,并且主动站出来,明天一早就回部落村子送信。
红发少女马上反对说:“你不行,艾希姐姐刚刚越狱,你要是回去肯定被连累。其他人更不行,好不容易从地牢里逃出来,回去非常危险。回家里送信只有一个人最合适,那就是我。”
我们都知道她的分析很对,确实没有人比红发少女更适合去送口信。
但是回去,就意味着将自己暴露在危险之中,且不说路上的丛林野兽,万一刚好遇到王国华他们两个持枪者,会死的很惨。
红发少女挥舞着手里的短剑,信心满满的说:“你们放心好了,我走山路很熟,直接从圣湖穿过去,肯定不会遇到坏人的。”
作为她们的“领导”,我当机立断,批准了红发少女的请求。
“好,明天早上我们先把你送到圣湖,下山的路你自己走。”
红发少女推了我一把:“等我回来,你得帮我洗头。”她那一头原本靓丽的红发,拜我所赐,已经烧得跟稻草般惨不忍睹,对于爱美的女孩来说,她没打死我已经不错了。
杨采薇笑道:“别说洗头了,洗澡都行。”
众女听完,肆无忌惮的笑着,仿佛我这个男人就是团可有可无的空气,可以任由她们随意取笑。
都说女人温柔的像水,这话一点都不假,前提是用在林红音那样的女人身上才有效果。要说杨采薇和红发少女她们两个,我觉得虽然也是水,但是水中的雪碧,只要你敢晃,她们就敢喷,搞不好还能炸你一脸。
吃过饭后,又在山下宿营地里逗留片刻,我便带着自己的女兵团回家。
院子里的青石板打扫的干干净,岩洞里的蒿草也刚晾晒过一般,低头就能闻到阳光的味道。一定是白姐帮忙料理的,虽然我们不在家,可家依旧是家的样子。
这么多人,怎么睡是个大问题。
以前只有四个人的时候,我会悉心听取女人的建议,可一旦人多了,要是你一言我一语,估计讨论到天亮也得不出统一结论来。
所以,我没给她们讨论的机会,直接做了人员安排:“岩洞还是我们六个人住,艾希艾美,你们带领大家暂时在院子里将就一宿,明天咱们一起盖房子。”
妹妹艾美莞尔点头:“好的,维京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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