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总之在大陆的历史推进到1111年这个时间点上,豺狼人和狗头人已经成为了一个共生的群体。
双方各取所需。
哦,对了,一切关于狗头人的传说里都不会缺少狗头人与蜡烛的故事
它们在地下生活需要照明,因此这世界上的第一颗带来光明的蜡烛就是由狗头人制作出来的。
关于这一点,哪怕是自尊心最强的精灵也不能否认。
可以说,是狗头人为这个世界那让人不安的黑夜里带来了第一缕光,这是它们对于这个世界最大的,可能也是唯一的贡献。
而蜡烛在狗头人社会中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它们总会把自己最心爱的蜡烛顶在脑袋上,只有在必要的时候才会点燃。
比如现在,霍格氏族里的7个狗头人精英就在整理着它们的宝贝蜡烛,并互相帮助将最好的蜡烛放在彼此脑袋上的奇怪帽子里。
那帽子上有个专门的基座用来盛放蜡烛。
就像是一个奇怪的仪式,让即将踏上逃亡之路的狗头人们为此感觉到心满意足,并迅速抚平了它们心中的恐惧。
这是霍格从血鼠帮那里为它们换来的“补给”,仅仅是这些又粗又大,足够烧很久的蜡烛就足以让这些脑子不太好用的精英狗头人为霍格献上忠诚。
毕竟,其他豺狼人主人们,可不会费心思主动为狗头人仆从们寻找蜡烛。
“霍格,它们到底还来不来?”
就在霍格为即将开始的“逃亡”做着准备的时候,他身旁缺了牙齿的豺狼人纳什有些焦躁不安的凑上来问到:
“这已经过去七个沙漏的时间了,它们还没有动静,我怀疑它们都已经死光了,不如我们先走吧。”
纳什的话立刻让其他几个豺狼人发出了赞同的嚎叫。
它们都是霍格精心挑选的族人,比一般的豺狼人强大但没有到精英头目的程度,而且各个都有狡猾的特质,脑子要比一般的族人好一些。
霍格喜欢这样的豺狼人。
它并不喜欢那些仗着力量胡作非为的蠢货,那些家伙根本控制不了,但这些同胞就可以。
它们听得懂自己的计划并能够理解为什么要这么做,在意识到大家利益一致的情况下,甚至不需要霍格监督,它们自己就能把事情做好。
霍格显然认为这才是一个合格的氏族该有的样子。
“耐心点,纳什,我的蛮兵首领。”
霍格模仿着墨菲大人说话时的语调,不紧不慢的对自己焦躁的同胞们说:
“我们当然可以现在就走,但我们这么点人就算是活着回到安德曼丘陵也不会得到肯波特大王的重视。我们付出这么多难道就是要回去继续当炮灰吗?
不!
我们这些失去自己氏族的可怜人重组了血爪氏族,我们已经约定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好。
我们需要它们!
更多的更能打的族人们,就像是猎手需要凶狠的鬣狗一样。”
它还不娴熟的给自己的族人们画着饼,它说:
“如果我们每个人麾下都有三个蛮兵,那么我们抱团起来就能不被其他族人欺负,如果我们每个人麾下有五个蛮兵,那么我们就能让肯波特大王另眼相看。
大家都是在角斗场里熬过三场的强大战士,这是我们的优势,我们想要得到认可就得加强这种优势。”
旁边的纳什立刻发出了古怪的叫声。
它觉得霍格说的没问题。
但它现在真的不想继续待在这里了,这七天的时间它一直在这里杀食尸鬼换同胞,那些恶心的烂肉已经快让它失去吃肉的兴趣了,再待下去它估计真要疯了。
不过七天的时间已经让纳什看到了霍格的与众不同。
这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豺狼人,它比一般的豺狼人都更有智慧,或许霍格一直在吹嘘它的血脉来自苔藓山谷圣地可能不是开玩笑。
...
旁人大婚是进婚房,她和墨靖尧穿着婚服进的是棺材。空间太小,贴的太近,从此墨少习惯了怀里多只小宠物。宠物宠物,不宠那就是暴殄天物。于是,墨少决心把这个真理发挥到极致。她上房,他帮她揭瓦。她说爹不疼妈不爱,他大手一挥,那就换个新爹妈。她说哥哥姐姐欺负她,他直接踩在脚下,我老婆是你们祖宗。小祖宗天天往外跑,墨少满身飘酸我家小妻子肤白貌美,天生尤物,给我盯紧了。少爷,你眼瞎吗,明明就是一飞机场你懂什么,等入了洞房,本少早晚让她凸凹有致。众吃瓜跟班少奶奶一直都是只能看不能吃吗?滚...
弘治十一年,弘治中兴正由兴盛走向衰落,贤臣们年衰致仕,内阁三人渐渐老去,弘治皇帝励精图治,也无法将大明推向更高的太平盛世。此时,京城西北角的破旧院落中,一个书生正翻阅着史料,检查这个大明和穿越前那个,是否严丝合缝。...
...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
透视神医是一本其他小说。更多好看的其他小说,请关注啃书小说网其他小说专栏或其他小说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