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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笑了一下,没有再说话。
过了一会儿,林可馨下班出来了。她穿得很厚,戴着帽子,围着围巾,手里还抱着一大堆东西。
但她可能没有吃饭,所以她把围巾拉下来,露出冻得红兮兮的小脸蛋,然后从手提袋里拿出来一只馒头,边走边吃。
馒头大约是凉的,她吃得很用力,往下咽的时候好几次都差一点噎住。
王书看了一会儿,突然皱着眉说:“她就在快餐店打工,为什么不吃了晚饭再出来?难道她连这点钱……”
王书的话还没有说完,慕景宸已经推开车门冲了出去,手里还没忘记端上才买的那杯热牛奶。
王书愣了一下,哑然失笑:“这就是所谓的已经忘记她了?”
慕景宸下车后走得很快,他没有从林可馨身后追过去,而是精明地绕了个弯,从小路上超过林可馨,然后面对着林可馨走过来。
林可馨还在专心致志对付手里的馒头,天气太冷,她的牙齿有点打哆嗦,一口咬下去没咬好,咬到了嘴唇。
刚舔去唇上的血渍,眼前便多出一杯热气腾腾的牛奶。林可馨愣了一下,倏地抬头。
那一瞬,慕景宸就像个情窦初开的小男生,又惊喜又渴望又压抑地看着林可馨,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可是,林可馨看了他几秒钟后,很礼貌地冲他笑了笑,说:“谢谢!我吃完了,不需要!”
说完,她冲他挥挥手,继续顶着风雪前行,越走越远。
看着林可馨渐渐消失的背影,慕景宸的心越来越凉,终于沉入了谷底。
多可笑?她不但忘了美好的初恋,就连他在快餐店搭讪,都没给她留下半点印象,他却还不死心,依然跟个白痴似的幻想着她能回到他的身边来。
其实,那次打群架时看见她,他就该彻底明白了,曾经那个叫“可可”的女孩,早就不在了。现在的林可馨,是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
那场大雪一连下了好几天,慕景宸再也没有去过快餐店。他又回到了行尸走肉的状态,每天晚上都和一群小混混在江城最黑暗的地方酗酒、打架,甚至好几天都不回家,也不去公司上班。
直到那天他在红番区娱乐城跟人打架,再次看见林可馨。
那天的林可馨又和第一次重逢时一样,浓妆艳抹,她坐在一堆小混混中间,和他们勾肩搭背,言谈举止奔放得想让慕景宸冲过去掐死她。
当王书打听到林可馨现在是红番区娱乐城的服务员时,慕景宸的世界整个坍塌了。所谓的服务员指的是什么,游走在这个城市黑夜的人们都知道。
那一个月,慕景宸像一头隐藏在黑暗中的狼,又像个强迫症病人,每天晚上都来红番区娱乐城偷窥林可馨。
他看着她糜烂地生活,看着她穿着暴露地周旋在形形色色的男人之间,和他们打情骂俏,为了多拿一点小费,毫无羞耻地取悦他们。
每多看一眼,慕景宸心上就被林可馨多捅一刀,每多看一次,他对林可馨的仇恨就更深一分。
正是这种无微不至的关注,让慕景宸及时得到了林可馨要出售第一夜的消息。
就像一场盛大的拍卖会,那晚,有很多人争相出价,而慕景宸毫无悬念地成为了最终买家。
慕景宸清楚地记得他走进房间时看见的那个女人,那不是他心爱的女孩,那是被金钱和欲望彻底拖入地狱的妖精。
可即便是这样的林可馨,他也舍不得留给别人。
那天晚上有多疯狂,慕景宸的心就有多荒凉。他做了林可馨的第一个男人,她却因为药物的作用根本不知道他是谁。
结束后,慕景宸想都没想就把林可馨带走了。不管她有没有认出他,既然她已经成了他的女人,她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就必须跟着他,一辈子只做他的女人。
慕景宸在酒店开了个房间将林可馨安顿下来,他得先做一番安排,然后正式将林可馨带回家。
当他安排好了一切,兴冲冲地返回酒店来接林可馨的时候,正好在酒店大厅里遇到行色匆匆的林可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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