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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国在即,你同我一起去,到了国外以后,我一面做牧家的事,一面创自己的事业,等到差不多的时候,我就脱离牧家。”
星空下,应咏希错愕地从他怀中坐直身体,“脱离牧家?你以前不是不愿意……”
“现在愿意了。”
牧华弘轻描淡写。
“……”
应咏希看着他,几秒后反应过来,他的另一层意思是她是真的不可能被牧家容下的。
不过她没什么太大的感觉,她天生亲人缘薄,也不会替牧华弘难过什么,牧氏家族里边太乱了,他不在也好。
他肯娶她,又肯独立创自己的事业,那便再好不过。
这么想着,应咏希觉得未来真的很美好,她点点头,“好,那我跟你出国,你做你的事业,我跳我的舞。”
“那我们都有事做,孩子生下来怎么办?”
牧华弘挺喜欢逗她。
是啊,孩子生下来怎么办?她皱皱眉,一本正经地提议,“那你带一天,我带一天?”
还想着对半分呢。牧华弘笑出声来,双眼宠溺地盯着她,叹息一声,道,“行了,我想自己干就是不喜欢有人压在我头上,听人吩咐。所以,到时候,我工作的时候把孩子带上就是,也没人
敢说我什么。”
应咏希意外地看着他,“原来你这么喜欢小孩的吗?”
一点都看不出来。
“谁说我喜欢小孩了?”牧华弘摇头,“是你说的,你希望自己能跳一辈子的舞,我只是不想打破你的希望。”
“原来是这样。”应咏希点点头,又道,“那真的有了小孩,我就把他打掉吧?不让他耽误你工作。”
她喜欢的一个是舞,一个是牧华弘,很完满了,不需要多些意外出来。
“不行。”牧华弘一口拒绝,满脸肃色。
“为什么?”应咏希疑惑。
“咏希,我知道你不懂亲情是什么,其实我也不算太懂。”牧华弘盯着她,郑重其事地道,“但这个孩子身上有你一半血,有我一半血,你舍得不要?”
他的血和她的血……
听起来似乎真的很美好。
应咏希认真地思考着,心底竟渐渐涌起一丝暖意,蓦的,她手上一凉。
她低头,就看到自己的无名指上被套上一个银戒,光芒温和,润如玉石,她愕然,视线又落在他的手上,他的无名指上也是一枚同款的银戒。
什么多余的纹路都没有。
“我把何大妈送的镯子溶了,你说的,这是我的功勋,现在,我把功勋给你一半。”牧华弘托着她的手道。
她的手是他见过最好看的。
任何珠宝在她手上都可以闪耀出最夺目的光,他不是不想买价值连城的钻石,而是知道,她更喜欢这个。
果然,应咏希看着手上的戒指喜不自胜,两眼发亮地看着他,“你在向我求婚吗?”
“你说是就是。”
他笑。
应咏希开心地从他怀里站起来,在星空下跳起舞来,眉目之间的笑意纯粹、干净,不染半分尘埃。
“……”
牧华弘慵懒地往旁边一靠,看着她舞,薄唇勾起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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