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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终究会回到自己的本质上去。
“人。一切的处是人,一切的归处是人。”拉姆斯男爵——现在应该叫拉姆斯指挥士官,伸了个懒腰,把报纸放下,向宿舍外的阳光。
虽时隔久远,能经有人不记得这位轻男爵的事例,不过那不是多么重要的事情。他经把“德勒镇之王”的头衔像垃圾一样抛弃,远离他父亲的家,到他母亲的家,作为一名现役军官为联盟的发展出力,他觉得这样的生活比过去更有意义一些。
经过一夜良好的休息,长途行军的疲惫还有一点酸涩留在肌肉里,不过拉姆斯的精神经完全恢复了,他饶有兴致地欣赏着窗外的花圃,联盟的居住区有一个共同的特色,在情况允许的情况下尽能地多布置绿色,哪怕军营不例外。着那些在晨阳中精神抖擞的植物,拉姆斯想起他们从砖厂拉废砖砌造花坛的情景,卡斯波人一边干活一边觉得“你们外邦人真是奇奇怪怪”,但他们不讨厌被这样差。
那个时候的条件真是很差。烈风干热,满面尘沙,目之所及一片焦土……
现在嘛——拉姆斯叠好报纸,从椅子上站起,换上便服,决定出去走走。每次回这座城都有新的变化,他还蛮喜欢到这些变化。
出示假条之,拉姆斯很顺利地离开了军营,和他一时间出去的人不少,假期难得,他们刚刚打完一场胜仗,而且是有决定意义的一场胜仗,自而想要回去见到家人,告诉他们自己的思念,让他们分享自己的荣耀。为现在“军人”——专指红旗军的军人是一个非常受人敬重,令轻人向往的职业,既是为他们强无敌,是为他们堪为道德表率。
敌人到他们的红旗会胆寒,新行政区的人民到那道炽红只会心安,而这是在联盟之外的任何地方都不能出现的景象。
曾经有人愤怒质问拉姆斯,咒骂他背叛了自己的阶层,拉姆斯坦受之,挥手送这位王国贵女上路,只要身上有太多的罪孽,死亡就远远轮不到她头上。很多贵族说让他们像下等人一样劳作,成日面对泥土和织机,受外邦人盘剥是生不死,但真正为此“忧郁而死”的人几乎有——虽他们很爱把任何病状都说成是为“心碎了”,不过拉姆斯为有事曾经去过几次改造农场,他着在规律的作息,有强度的劳动和食物的折磨之下,那些或者苍白瘦削,或者肥胖过度的贵族“苦不堪言”地变成了体格匀称、手脚有力的农夫,女人则变成了肤色微黑、健步飞的农妇,文盲率降到了一个很让人吃惊的数字——他们自己说是为农场的生活让人缺乏生趣,只能“忍辱负重”的上课听课,读书写字,“自己找点儿事干”。
所以在与联盟反对者的论战中,有些阴阳怪的文章就自改造农场这一类的地方。
虽创作者努力表达了他们对联盟的不满,但更多的恨意却是向着“软弱无力”“不知抓住时机,借力发展”“沉醉于旧时光的臭虫们”倾泻,他们痛骂那些畏缩不前的蠢货,明明联盟经傲慢到在比武中向自己的对手借出武器、盾牌和鞋子,他们还在嚷嚷说怕联盟在空里下毒,所以结果就是“都像死了一样一动不动”,无能至此,不让联盟统治这个世界算了!
这概就是为什么他们的稿件会被编辑部选中吧。
拉姆斯沿着街道漫步前行,军营离市区不远,他穿军服,那副显自群山另一边的外表并不会为他招多少注目。拉姆斯早适应自己的战友中既有农夫有贵族,既有兽人有遗族,还有一些联盟不知道从什么角落里翻出的少数民族,这座新城的人口构成差不多有这么杂乱。
毕竟这不是一座自城,而是一座人造城。自红旗军用能装满一整列火车的高能药把那条山间小道炸成路,成百上千的红旗教导军、建设人员和行政人员像源源不断的泉水一样注入了这片干涸的土地,荒漠世界的原住民们从惊异畏惧到接受“长得不太一样,但穿制服的都是信之人”只用了两。勘探人员说这个地方水源条件较好,适宜农业发展,人们便相信他们的话,将第五行政区的中心城就选在了这儿。
事实证明他们的选择错。
温还升高,早晨的空还是凉爽的,道旁树的树叶被风吹得哗啦啦响,现在是开闸时间,汩汩的流水淌过水渠,滋润树下的土地,树木面是一排排的房屋,不知是蔬菜还是果藤的藤蔓爬上院墙,那绿色好像能流淌下,有些院子的门敞开着,以到其中人家的活动,拉姆斯的目光一扫而过,见到的多是天伦之乐的景象,他对这些画面倒是有特别的感触,只是觉得有点奇异。
五前的这些沙漠人过的是什么生活?
无论他们以前的日子何,现在这些人住在一座很安全的城里,有宽敞舒适的房屋,享受这座城他们的一切便利,中西区还未普及的自水管道经通到了这座城多数的家户里,以至于很多经在这里居住习惯的人对那些还在“誓死抵抗联盟人入侵”的人完全不能理解,这些神的者只是想让受苦的人们过上幸福的生活而,是什么样的邪魔才会抗拒进入天堂?
他们的困惑不仅仅是对沙漠地区那些顽抗势力的,是对报纸上那些联盟的反对者产生的。
果我说这是联盟有意为之,你们相信吗?拉姆斯心想。
他听到一阵哒哒的蹄声伴随着叽叽喳喳的声音从背传,回头就到两头沙漠特有的高骑兽并排拉着一辆篷车直行而,差不多有普通马车两倍宽的篷车上有十几排座位,一半经坐了小孩,为拉姆斯的回头,驾驶座上的女人就向他点点头做招呼。他们越过他,在前方一处停下,一个男人腋下夹着一个小孩儿三步两步走出院门,把人往车座上一塞,书包往脖子上一挂,再狠狠亲她一口——
“宝贝儿我们晚上见!”
“爸爸我的鞋子!”
男人回头一,匆匆把掉在半路的鞋子捡回,往那高高翘起的脚丫上一套,“好了!”
“爸爸再见!”
“叔叔再见!”
“再见!”男人声说。
驾车的师摆摆手,篷校车继续向前走去。
这是一个很普通,很不普通的画面。
那个男人和拉姆斯一样自一个消亡的王国,他经在这处风沙之地定居下,他的生活起和中西区的中心地区有什么不同。
拉姆斯继续往前走,孩子们上学去了,有正式职业——指在行政区政府及城市部门有合同的人去上班了,路上的车马多了起,几乎外形就知道们自何方,主人是什么身份。为城市及周边农庄的马车基本是那几个款式,车辕、车架和车轮部分是金属的,车体很宽,拉车的骑兽龄和体态接近,而那些风尘仆仆到城中的马车,只车架样式和骑兽的皮毛牙口就知道他们是从行政区其地方的“官方车马”,还是商人或者农夫的私车。
随着日头渐渐升高,商业区热闹起了。
拉姆斯走过水果店,走过菜店,走过粮油店,走过服装店、农具店、书店、维修店……每一家门面都几乎是一样,只有粮油店这样的官方店铺会占两个开间,他走过酒馆、旅舍和街道小广场,们多是联盟的官方产业,这座城市部分的产业自出现以都是由官方运营,原不言自明,比起一般商人,联盟更有财力,更有经验,更能得到居民的信任,而实际上他们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确实比商人们好得多,包括城市与城市,地区与地区之间的物资流通,几乎完全被联盟所垄断。
有人觉得这有什么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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