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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足饭饱后两人决定慢慢散步去洋人街看看名气十足的酒吧一条街。晚上八点多,洋人街还不算顶热闹的时候,各个酒吧的美女帅哥已经在门口招揽客人,时不时可以见到穿梭于人群中的老外,因只有两个人,秦晓田不想去太吵的酒吧,那些动感的酒吧适合跟朋友们去疯,但不太适合恋人。两人找了个清吧消磨时间,酒吧里情调很好,驻唱歌手正在检查调音设备和吉他。
“两位想喝点什么?”一位长得还算不错的促销殷勤的问,看她穿着嘉士伯短裙,一定是这个品牌的促销啰!
秦晓田看着袁暮天,显然是想看他的意思。“你能喝啤酒吗?”袁暮天没见过秦晓田喝酒,不知道她能不能喝。秦晓田本来想装装样子说想喝果汁之类的,可进了酒吧不喝两口总感觉对不起人家酒吧这名称,于是大方回答:“我能喝一点。”
“那就要半打嘉士伯冰纯。”袁暮天将酒单还给女促销,又点了两盘小食。
秦晓田原以为袁暮天是个不抽烟不喝酒,有点孤僻又不落俗的君子,没想到他其实懂酒,之前在他公寓的时候,她见到过他收藏的红酒。“我以为你是个不抽烟不喝酒不喜欢一切不良嗜好的人,今天看来,是我之前想错了。”
袁暮天在蓝紫色变换的灯光下微微一笑,有点魅惑。“你确实想错了,你把我想成了个没童年没少年没青年,只知上进不知俗世的人,怎么可能吗?哥哥我也曾上过大学,也曾做过年轻人该做的事好不好,否则怎么在社会上混啊!以前我们宿舍的人经常约着一起出去喝酒宵夜,打牌赢了的请客,所以我经常是掏钱的那个。”袁暮天喝了一口柠檬水。
秦晓田第一次听袁暮天说起他大学的时光,她好想知道袁暮天的大学生活是怎样的,旅行真的可以加深彼此对对方的了解。她对袁暮天的过去充满兴趣,只想听他讲从前的故事。
啤酒摆上桌,秦晓田为袁暮天满上一杯,然后为自己也倒上一杯,举起酒杯、勾起嘴唇要和袁暮天碰杯。“我从没听你说起过你上学时候的事,听你这么一讲,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太想知道你上学时是什么样的,今晚是不是可以说给我听听?”说完,将手中酒杯与袁暮天端起来的酒杯碰了一下,喝了一大口啤酒。喝得太猛,有点呛人,秦晓田捂了捂嘴,拍了拍胸口,也不顾自己的糗样,道:“好久没喝酒,一下口有点不习惯。”
袁暮天将一杯酒倒进嘴里,问:“你想听些什么?”
“说说你上学时有趣的事呗!”秦晓田杵着下巴直直的看向袁暮天,眼神里满是期待。这时,吉他声缓缓响起,整个酒吧弥漫在暧昧、幽暗的氛围里,一个温暖又带点伤感的男声弹唱着品冠的一首老歌《疼你的责任》。
“有趣的事?”袁暮天按按太阳穴,似乎在回想自己原来发生过什么有趣的事。
“要找出有趣的事好像真得好好想想,不过有件事我几乎没怎么跟人提起过。”袁暮天眼神好悠远,又有点空洞,仿佛掉入某个秦晓田从未接触过的世界,但这句“几乎没怎么跟人提起过”引发了秦晓田无限兴趣,她认为自己能成为为数不多的知道袁暮天内心秘密的人,足见她的特别。
“什么事?”秦晓田掩不住自己探听别人隐私的兴奋。
“我其实有个妹妹。”说到这里,袁暮天自顾自的喝了一杯酒,并未看向秦晓田,他的目光没有焦点。“她比我小5岁,患有先天性心脏病,5岁的时候一次感染肺炎发高烧,引起了并发症,最后没能抢救过来。小的时候,父母工作忙,我记得我经常要照看妹妹,上二年级后我曾嫌她烦,因为一放学她就要黏着我,有时吵得我无法专心学习。她经常要去医院,我也得跟着去,有时还要在医院做作业,我不喜欢医院里的味道,可没有办法。直到那天她在医院闭上了双眼永远不会醒来,我感受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慌张,心好像被掏走了一块,看着爸妈失神落魄的样子,我只记得我嚎啕大哭,印象中好像那次是小时候哭得最凶的一次。有段时间,我妈天天以泪洗面,自责没照顾好她,本来是想等她长大点,家里经济宽裕点再给她做手术的,结果没能等到那天。后来有好几年的时间,家里气氛沉重,直到我上初中,爸妈把全部精力投入到我的学习上,才慢慢恢复正常,我有时显得孤僻不合群,看着比较冷淡,大概与儿时的经历有关。这件事成了我们家的心病,家里人也闭口不提,一直不提着好似真忘了我还有个妹妹这回事,我爸妈似乎也忘了他们曾有个女儿。”说这一段的时候,袁暮天的脸看不出太多的表情,只是叹了口气,秦晓田看见他在偏头的时候眼里蒙上了一层雾气,但很快雾气便散去。无言的沉默,秦晓田不知该如何安慰袁暮天,这个故事太过伤感,她得打破这尴尬的沉默,她开始说起她小时候的心愿。
“你知道吗?我小时候可想有个哥哥了,我觉得有个哥哥就可以为我撑腰,要是有人欺负我就可以叫我哥来对付那些欺负我的小朋友。有一次我问我妈为什么不给我生个哥哥,我妈说我没有哥哥,因为我就是第一个,如果要生也是个弟弟或妹妹,问我要不要,我说不要,因为弟弟妹妹不能为我出头,反而说不定还要我帮他们出头。好不好笑?”说完,秦晓田自己哈哈大笑起来。袁暮天却只是扬了扬嘴角,显然还在回想着妹妹。
“你不是要讲好玩的事嘛,想出来没有?”秦晓田只好生硬的转移话题。
袁暮天摸了摸额头,好像想起来什么,露出一点笑意,跟秦晓田讲起他中学的事情来。
“因为妹妹的事,我当时有点讨厌医院和医生,认为他们没有救活我妹妹,高考时要选填志愿,其实我当时纠结了很久,到底学医救死扶伤,救治像我妹妹一样的病人还是学法律,我自己没有定论。后来,还真是凑巧,出了件事情让我最终选了法学。”袁暮天似乎从失去妹妹的痛苦中回过神来。
“出了什么事让你最后选了法律?”秦晓田叉起一片凉拌卤牛肉放进嘴里。
“我初中的时候也进入了叛逆期,又受到失去妹妹的打击,所以有段时间也很颓废,虽然颓废,也不爱和谁走得近,对上学也提不起太多兴趣,可成绩却一直很好。”袁暮天吃了一个毛豆。
“切,最讨厌你这种自以为是的优等生,明明没我们刻苦,成绩却从来都是数一数二。你是想告诉我们这种天生脑子不够用的人,本少爷就是聪明,哪怕不上课不听讲也能当尖子生是吗?”秦晓田插嘴,她从小就对那些好像不用多努力却一直占据学霸位置的人有天然的疏离感,真的是羡慕嫉妒恨。
“你要这么想也可以。”袁暮天大言不惭,一点也不谦虚,恢复了点往日的神态。
“有次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刚好遇上一群小混混在找一个男生麻烦,那个男生穿着我们学校的校服。你知道,我这人本是不爱管闲事的人,就想当做没看见走过去,结果被那个男生叫住了,说了一堆什么见死不救,认识我之类的话,如今我也记不大清了,反正就是想引起那帮混混注意我,以为我和他是一伙的,好让那些打他的人把注意力转移到我身上,他好趁机溜走。于是我就被拦下了。那群混混也不听我说,我看解释也没用,给了他一个‘敢跑就揭发他’的眼神,没办法,情急之下两人就扑上去跟那些混混打了起来,两人打七八个人,也不知那时是哪里来的勇气。大概我内心也需要发泄一下,竟然觉得打得很过瘾,那帮混混看我们打得起劲,有点慌,便丢下一句‘你们等着!’就跑了。停战后我们两互相看了下对方才发现浑身是伤,他的眼角受伤了,我的脸上身上也有好几处伤口,浑身疼得厉害。就这样,我认识了临班的向超。我是跳级的,所以我周围的同学年纪都比我大,向超也是,他平时游手好闲,不爱学习,却很讲义气,我替他出了一次头,他说他认定了我这个朋友,之后天天来班上找我,我们同学都很奇怪我怎么会跟他在一起玩,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跟他走得近。那会我也跟他逃过课去打个电玩什么的,但因为自己成绩好,也不是连续翘课,所以老师并没有找我爸妈。向超比较惨,从来都是问题学生,老被请家长,我都帮他打了好多次掩护。他家条件好,给他买了个高中的名额,到了高中不知是不是他突然开窍了,变得勤奋起来,到了高三居然可以考一所三本类的大学了。”
袁暮天又喝了一杯酒,继续说:“高考后的第三天,我们约着一群人去踢足球,不想在球场碰到球霸,向超为了争场地跟对方起了冲突,最后一拳打在他们的队长的脸上,把他鼻骨打裂了,眼尾也缝了几针,那个被打伤的人来头也不小,是我们市里市委副秘书长的儿子,没多久向超就遭到了对方起诉,向超已满18岁,可以承担刑事责任了,若真这样他连大学也读不了。最后他家动用了好多关系又请律师又赔钱,才把事情压下去。他虽然只被治安拘留,却在档案中留下一笔污点,本科没得读,只能读了一所二级学院。通过这个事,让我发现,不论是律师还是医生其实都能救人,也能毁人,完全取决于自己的心想怎么做,律条和道德这东西无处不在,也很现实,我觉得学法律适合我这样客观又冷静,性格又冷冰冰的人,所以最后我选择了法学。”
“那你现在和那个向超还有联系吗?他在哪呢?”秦晓田没想到袁暮天还会有这样的朋友,还是相当哥们的朋友。
“现在我们经常用E-mail联系啊,他在澳洲,大三的时候他就自费出国了。我那时嘲讽他,他出国完全就是毁坏中国留学生形象,天天去打牌泡妞的。果然,他也真是换女朋友换得很勤快,他的性格招女孩子喜欢,长得也是女孩喜欢的类型。”袁暮天突然有点怀念这位旧友了。
“难道没人说过你也招女孩子喜欢吗?特别是招女学生喜欢。”秦晓田也端起杯子喝了一口啤酒。
“你是说你吗?”袁暮天好笑的问。
秦晓田忍住喷酒的冲动道:“我说的是你的学生!”她指的是萧若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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