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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魁最近的日子堪称焦头烂额、水深火热,有那么一霎,他甚至感觉到了绝望,想要回乡下过些种瓜种菜的日子。可是他知道,那个地方没有他的位置,他离开那里太久了。
事实上,这座城市也没有他的位置。他这么多年的拼搏都已经毁于一旦,有龙家在背后打压,他别说东山再起,恐怕找一份正常的工作都很难。
他现在,简直就像是一只丧家之犬。
当年来到这座城市,举目无亲,除了一张大学文凭,他一无所有。那一年刚好金融危机,经济萧条,很多公司都进行了裁员。他只是想找一份像样的工作,结果却是处处碰壁。
后来,他只好找了一份业务员的工作。每天起早贪黑、风餐露宿,一个月下来能拿到的提成也是寥寥无几,交了房租之后连吃饭都成问题。
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的一日三餐都是馒头配白开水。夏天还好,冬天那冷硬的馒头简直难以下咽,可也只能硬着头皮咽下去。
曾经有一张照片在网上掀起过轩然大波:严寒的冬天,大雪纷纷扬扬,中年那人坐在路边吃着冷馒头,一边吃一边黯然落泪……
许多人看了那张照片都觉得心酸,感叹着生活不易。但他们更多只是隔岸观火,虽然感慨万千,却并不能真的理解那种滋味。
郑魁却不一样,他有过一模一样的经历,甚至当初那份酸楚和绝望仍旧刻骨铭心。那种滋味,没有过同样经历的人是无法体会的,那一瞬间的脆弱足以让人生无可恋。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他慢慢地掌握了套路,也积累了人脉,不用每天再起早贪黑、风餐露宿了。人家认的是他郑魁这个人,而不是他所在的公司,后来他能创业成功也是得益于此。
自从有了自己的公司,他一个人身兼数职,忙碌并不比做业务的时候好多少。在酒桌上被人灌得胃疼的时候,也曾怀疑过这么辛苦到底是为了什么,可最后还是咬牙坚持了下来,因为是个男人都有那么一点野心,一点不受制于人可以大展拳脚的野心。
只可惜,他这么多年的努力最后还是因为叶文玲而毁于一旦。不只是毁于一旦,恐怕还有万劫不复。
这座繁华的大都市已经彻底没有他的位置,也许,他真的该离开了。可是,他还有最后一点留恋,那个性子活泼又有点傻气的女孩是他在这里得到的最温暖的部分,舍弃了也许就再也寻不回来了。
郑魁苦笑。哪里还有什么也许?
大概是不敢再抱希望,所以李晓敏的电话打过来时,郑魁简直是又惊喜又恐惧,实在琢磨不准这到底是转机还是真正的告别。
见面的地方是李晓敏选的,就是他们第一次见面的那家农家乐。
郑魁提前了一个多小时到达那里,然后就是焦灼万分的等待,既怕李晓敏来了要跟他从此一刀两断,又怕她改了主意不肯来。
在约定时间快要到的时候,李晓敏来了,而且表现得很平静。
可她越是平静,郑魁心里就越是恐惧不安。一向表现得从容淡定的人连伪装都不会了,就那么呆愣愣地盯着她看,连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你、饿不饿?要不要先吃点东西?”
李晓敏摇摇头。她现在妊娠反应严重,就是山珍海味对她来说也不过是一种折磨。“我们去果园那边吧。”
“好。”郑魁往旁边让开一点,让李晓敏先走。
刚开始,两个人就那么一前一后沉默地走着。后来,郑魁终于忍不住快走一步,变成了并肩的状态,却还是沉默。
李晓敏似乎并不想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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