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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段誉”这个人,后世的金庸老先生笔下的那个见一个爱一个的小帅哥段誉的形象,早已经家喻户晓。
沈腾心里的“段誉”,也基本还停留在金庸先生笔下的那个段誉身上,没想到,这三国时期的段誉,竟然主动跑到三江城来寻找自己了。
人家来找他的理由很奇葩——“没酒喝了。”
当初在永昌郡城的商品展销会上,拍卖白酒时,大理段氏其实有买到两坛子白酒的,但无奈僧多粥少,区区两坛子白酒哪里轮得到他这个毛头小子的头上来。
几天过后,他自己偷来的那点天水佳酿就被咂摸光了,又偷偷地从家里老祖的酒葫芦里偷了一点,也不顶事儿,而家族预订的那批大货,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货呢?
这小子还想到永昌郡城去找顽石老头讨酒喝,最后被老头直接吹胡子瞪眼地给赶了出来。老爷子的原话是:“滚滚滚……你小子有多远滚多远,老子自己都没有喝上呢。”
其实段誉的酒量并不大,属于那种不喝不行一喝就醉的典型代表。但好在人家家里有的是钱,又是族群里最受老祖宗宠溺的一个,整日没事做,就是到处游玩,挑着捡着美食美酒享受的主。
也因此,对于各地的酒水美食,段誉只要听说,无论多远,都得亲自走一遭。
唯有此次,在永昌城遇到的这个据说来自兴古郡的特产天水佳酿,让段誉彻底沦陷了。
“如此佳酿,前所未有!”
这佳酿的确前所未有,因为这本就是蒸馏酿酒法的史上初现,第一锅酒就在这里了,入口似刀,入喉如火,入腹如碳。
段誉的酒量并不大,对于他来说,少少的二两,感觉就十分爽快。若多到四两,整个人就晕晕乎乎的,感觉美妙无比。再多一点,人就醉了,一觉下去,就是好几个时辰。
还有一点,在整个段氏族群里,段誉估计是第一个品尝到蒸馏白酒滋味的人,不由自主地,就带有了特别的心绪在里面。
白酒喝完了,再喝原来的各种曲酒,就显得尤其无趣。
最后,这家伙合计来合计去,就把主意打到了沈腾的头上。
还别说,他算是找对人了。
知道沈腾是天水佳酿的始作俑者,对于段氏这样的家族来说,一点难度没有。甚至,关于沈腾的一切行踪事务,南中只要叫得出名字的豪族大姓,没有谁不密切关注着,只是除了仅有的几个能够有机会和沈腾来一场“亲密接触”之外,其余的人要么在等机会,要么在找机会,还有的就是正在创造机会。
但这些豪族大姓也知道,沈腾这样的人背后,一定站着一些他们惹不起的人物,至于是谁,现在还真没有眉目,擅自用强这样的粗劣手段,他们还是不敢的。有本事接触的,直接上。没有本事直接接触的,冷眼旁观才是正理儿。
段誉才不管那么多,这家伙一向自由自在惯了的,想到什么就做什么,就带了小书童麻圆儿,私自寻了过来。
沈腾的珠算培训班顺利结业,总算松了一口气,要是再不结业,这些学员的能力早已经甩他几条大街了,万一露馅儿了,这老师的脸面可就兜不住了。
这些一期生顺利毕业之后,再接下来的培训,就不需要他这个当老师的亲力亲为了。
然后,这姓段的小贼就找上门来。
段氏和孟氏本来就很是熟稔,段姓小贼生来就是一个见面熟的性子,和谁三句话不过便成朋友,和祝融氏打过招呼后,直奔沈腾而来,开门见山:“沈兄救我!”
“貌似我和你没有那么熟吧。”沈腾心里腹诽一句,“这家伙倒是一个典型的社畜呢。”
实际上,这段誉一点也不惹人讨厌,相反,这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的家伙,男生女相,白里透红的一张俊俏脸颊,眉清目秀,唇红齿白,未曾开言先转腚,不,未曾开言先开颜,笑起来,便是春日绽放百花盛开的光景,十分地讨喜。
“段公子所求为何?”
“实不相瞒,小弟我没酒喝了。”
那边的祝融氏看不下去了,这段小贼大老远从大理巴巴地赶过来,还以为有什么要紧事儿呢,却原来是讹诈我干儿子来了。“段誉,你大理段氏,还少了酒喝?”
“王妃娘娘在上,小侄儿说的酒,不是那个酒。”
“不是那个酒,还有什么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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