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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她家来了很多公家人,好像据说是抓捕通缉犯,公家人走了之后,她不是也开着车走了吗?昨晚上一直没回来。
那么,这个男人是怎么进入她家的?昨天公家人要抓的人,不会就是这个家伙吧?
大妈正这么想着,大力冲她一笑,“早啊,大妈!”
说完,噔噔噔下楼去了,留下大妈还在原地拎着垃圾发愣。
大力意识到大妈会报警,匆匆走出小区后,疾步而行,远离了小区。
事实证明,是自已想多了,现在的人,只要跟自已无关的事,都不会去管,李艳那么干,只是为了那两万块钱。
沿着道路又走了一段路之后,这一带比较安静,过往的人也不多,大力就放慢了脚步。
忽然,他看到路边有个流浪汉,屁股坐在石阶上,背靠着一棵树。
流浪汉穿的破破烂烂,脏兮兮的,不过他脸上那副墨镜吸引了大力。
那墨镜一看就是个牌子货,起码要几百块钱,上千块也有可能,也不知流浪汉从哪儿弄来的。
要是有他那样的墨镜就好了,鸭舌帽配上墨镜,看起来比较酷,又不容易被人认出来。
可是自已现在身上只有八块五毛钱,恐怕只能买副玩具墨镜。
玩具墨镜肯定是不行的,难不难看的都无所谓了,给人一种脑子有问题的感觉。
虽然现在处境困难,但他还不想把自已打扮成一个疯子。
灵机一动,大力决定跟流浪汉商量一下,拿自已包包里那套衣服跟他换。
已经走超过流浪汉的他倒了回来,蹲在流浪汉身边,把背包拿在手里,笑道:
“大哥,跟你商量个事好不好?”
流浪汉怯生生的看着他,不说话。
“我这儿有套衣服,送给你,你要不要?”大力说着就把背包拉链拉开。
“你看我这套衣服,衣服是阿玛尼的,裤子也是,这一套一万多块钱呢,送给你好不好?”
流浪汉还是那副表情,看着大力不说话。
看来不好沟通啊。
大力把衣服拿出来,把衬衫展示给他看,“阿玛尼,名牌,知道吗?穿上挺帅的!”
流浪汉看看衣服,又看看大力,还是不说话。
沃日,不识货是吧?
大力正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流浪汉指了一下自已裤腿上的商标,上面显示adidas。
大力笑了,“你那个是假的,一看就知道是二三十块钱那种,我这套是正品,一万多,比真的阿迪达斯还好,再说我这个比你那个干净,是吧?”
流浪汉又看了一眼大力手中的衣服,看样子有点动心,最后还是放弃了。
人堕落到这种地步也是服了,活球该你成为流浪汉!大力在心里骂道。
算了,看来这家伙很稀罕自已的东西,要想拿衣服给他换墨镜是不可能的。
大力正要把衣服装回背包,流浪汉居然唱起歌来:“阿玛尼,那库盆大,那库盆大喂喂。。。。。。”
大力心里一动,原来这家伙喜欢家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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