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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整个大明,估计除了张希孟之外,就没人不稀罕朱元璋的御笔。虽说咱老朱半路出家,虽然咱的书法没达到顶尖儿,光是御笔两个字,就已经足够晃瞎大多数人的眼睛了。
张希孟不在乎,那是因为他写的东西,可以和老朱分庭抗礼,甚至让张相给你写一封,那是能流芳百世的。
而让老朱写,那就是仅限本朝使用了。
从这个角度来看,张希孟的确有瞧不起老朱的本钱,一个臭当皇帝的,跑我们家嘚瑟什么?
不过除了张希孟之外,谁也没有这个底气。
尤其是苏州这个地方,刚刚归附没有多久,人心尚且没有安定,一份来自应天的御笔手书,着实是震撼了整座城市。
腊月二十九的晚上,送到了沈如兰的手里。
天还不亮,竟然有人聚在了她家的外面,就想看看传说中的御笔,沾一点好福气。
这只是等到了天光放亮,沈如兰的婆家人出来,见到了这帮乡亲,直接告诉他们,别等了,压根没有拿回家,直接放到了作坊里。
作坊?
这么要命的东西,怎么能放到作坊里?
“方老哥,你可要管管你家的儿媳妇,有好东西,可不能往外面拿,留在家里,当传家宝多好!”
这话还没说完,老太太抓着扫帚,就从里面杀了出来。
“又是马尿黄汤灌多了,跑我们家搬弄是非来了!你可真是好大的狗胆!别瞧着我们儿媳妇有了出息,就来添乱,告诉你,我们娘们不吃这一套!”
敢情沈如兰的这个婆婆,竟然也是个凶悍的,追着这帮人狼狈逃窜,一直杀出了街头,才像个德胜的将军,凯旋而归。
“老头子,别傻站着了,赶快准备年夜饭,咱们一家要好好过个年!”
……
在另一边,作坊门口,挂出了金灿灿的御笔,围在这边的人,何止上千。
大家伙指指点点,议论纷纷。
这可不得了!
巾帼巧匠。
御笔承认,皇家御封,就算凭着这块招牌,往后都能吃喝不愁。
“沈大姐,你们的丝绸皇爷都说好,这往后可不能随便卖了。一定要十倍才行,这可是御用之物啊!”
有了皇家肯定,就可以涨价,多赚钱。
相当于封神了,苏州上下的匠人,全都盯着,羡慕不已。
从此之后,她们就衣食无忧了。
只不过令人意外的是,沈如兰并没有多少欢喜,甚至还有些忧虑。
她把所有织工召集起来,在这一年的最后一天,商议个办法,未来的路要怎么走!
有了陛下承认,等于是一步登天,从今往后,咱们就什么都不用愁了。
“有人已经跟我说过了,咱们只要每年织几百匹丝绸,除了供应宫里,还有达官显贵的,剩下就高价卖到市面上,保证能让咱们衣食无忧,靠着陛下的御笔,咱们就都能过安安稳稳的日子。”
这不是好事吗?
可从沈如兰的语气中,能明显感觉到不是那么高兴,她在愁什么?
“也没有什么,就是以往总想着咱们生意做大了,多雇佣些女工,把生意做大了。可要是按照这么办,咱们就什么事情都不用干了,坐在那里数钱就是了。”
居然有不用怎么干活,坐着就能把钱挣了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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