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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车停了下来,跟在后面的百里笙见状立刻闪到一个路边摊的后面。
要是靳王发现她跟着,她难免不好解释。
护卫大步走过来,有点汗,“公主就不要躲了,王爷已经知道您来了。”
这么厉害,他慕千烨有透视眼吗?
百里笙只好闪出身,边嘀咕着说,“唉,被发现了。”
“王爷对公主的嗅觉最是灵敏,哪怕地上掉了一根头发丝,王爷也能猜到是不是公主的。”秦风说。
“我说,你夸张也要有个度吧,我才不相信。”百里笙满头黑线,伸手往秦风头上一拔。
“嘶”,秦风闷哼,却见百里笙也拔下了自己头上的发丝,大步向马车走去,撩起窗帘。
靳王看出来,眉眼沉寂,却没有一丝凌厉之气,仿佛一樽完美的玉雕。
“王爷看看,这两根头发丝,哪一根是我的,哪一根是秦风的?”百里笙手指间举着两根发丝。
没有任何犹豫,男人拿起来其中一根,“这是你的,怎么,要留给本王做纪念?”
好吧,被猜中了,百里笙把头发丝夺了回来,“谁会用一根头发做纪念,王爷喜欢的话,我剪下一截也是可以的。”
男人眸子不经意间,更显得柔和,“不用。”
“王爷是怎么猜的,这一根发丝是我的,还是说蒙的,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感觉。”这是男人的答案。
“感觉,感觉是最不真实的东西。”百里笙说。
“可是它能够帮助本王判断。”靳王缓缓道,“对一些人一些事,会很准确。”
百里笙稍微沉吟,钻进了马车。
“王爷要去玉枭楼做什么?”
“谈一桩生意。”靳王摩挲着杯盏,语气听不出什么情绪。
和夜展离谈的,想必就是大单子了,百里笙点着下巴,“我去为王爷助威加油,王爷能不能分我一点。”
“全部都给你也可以。”
男人嘴角微微抽了抽,她还助威,不被夜展离吃干抹净已经算是幸运。
百里笙脑袋一下子晕乎乎地炸了,整个人差一点又稳不住,可还是坚定地说,“无功不受禄,我多少还是要做一点贡献,凭自己的努力换来的东西,拿着才心安。”
“噢?”靳王怀疑的口吻。
上一次,拿着一千万两金票,她可没有这样说。
“唔……此一时彼一时。”百里笙想到先前的事情,才意识到被自己说的话打脸了,有些尴尬地伸手挠了挠头,有时候人总要硬气一点嘛。
“我们是买方,拿到手的,一开始是货物。”靳王来了这么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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