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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子中间有一个大荷塘,入眼处是满塘的荷花,有乌篷小舟穿行其中,给荷塘增添了生趣。
荷塘周围是一圈儿的垂柳,绿树成荫、树影婆娑,各色的鸟儿起起落落。竹楼下的花坛内种着各色的奇花异草,五颜六色的花儿争奇斗艳,开的好不热闹。
“不愧是皇家别院,真是好景致!”木九久惬意的闻着空气中弥漫的花香,忽然眼睛微微眯起,瞳孔收缩后放出让良家民男心惊肉跳、落荒而逃的亮光。
一身红衣的宁王站在楼下顿住脚步,正仰头看向她,身姿挺拔、芝兰玉树!
那天乱哄哄的木九久只是匆匆看了他一眼就知道他长得不错,此时仔细打量,更觉得惊为天人。只见他身材瘦高、绸缎般的墨发用金冠束起。肤白如玉,那光洁的皮肤似乎泛着如玉般柔和的光。眉目如画、睫毛卷翘、鼻梁英挺、鼻若悬胆、粉红的嘴唇不薄不厚,脸部的轮廓柔和中透着阳刚,线条优
美的像艺术品。
真是美的人神共愤啊!
美!没错,不是英俊、不是好看、不是隽秀……,是美!比木九久看到过的任何美女都美,更比男人美,妖孽!
木九久一时想,要不要把撑窗子的木棍扔下去,然后斜倚在窗前,半掩着衣襟,用九曲十八弯的娇俏声音软糯的说:‘大官人~,奴家不小心~,能否帮奴家捡上来~?’
呸!呸!想男人想的都要做潘金莲的节奏了!还有没有点出息了?!
木九久狠狠的甩甩头,拍了拍自己的脸,保持清醒。再抬眼时,发现那妖孽冲着她勾唇而笑,醉人的梨涡,可爱的小虎牙!勾魂摄魄!
天哪!奴家的小心脏!木九久微张着嘴,满眼放光,数不尽的花痴红心抛出去!实在不是她见色起意,是那妖孽太迷人!
当然她没有非分之想,无关爱情,只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就像现代在机场看到大明星的感觉一样,惊艳一把后各走各路。
黄氏发现她的异常,也来到窗边,看到宁王,她自动忽略自家小姐眼里的绿光,她家小姐是最好的!她家小姐是最对的!都是那妖孽的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木九久拉离了窗户。
楼下那红衣妖孽收起笑容,黑了脸。沿着花间小径朝荷塘方向缓缓而行,红衣锦袍的袍角微微飘起,上面银线绣成的花纹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有个小厮急急的迎上来,跪地行礼道:“宁王殿下,五公子一行人在湖中亭等您呢。”
“嗯!”宁王漫不经心的嗯了一声。想到木九久看到他惊艳的灼灼目光,难道不该像其他女人一样娇羞的假装移开眼,然后偷偷看吗?想起她花痴的摇着脑袋,还打自己的脸,不由得闷笑出声。
惊的带路的小厮一个趔贴,差点儿绊倒。
天哪!王爷竟然笑的这么开心!跟在后面的几个亲卫,都惊愕的仿佛掉了下巴,眼睛瞪得仿佛要从眼眶子里飞出来。
他们跟了主子五六年了,不是没看过主子笑,但都是不达眼底的,第一次看到他真心的欢喜,像个孩子、像个傻子!
木九久若有所思的坐到竹椅上,这宁王和那臭和尚长得还真有四五分的相似,不过宁王偏阴柔一些,而云沐风则满满的男性荷尔蒙。二人之间有什么关系呢?兄弟?表弟?
思量间,就听到有人上楼的声音,心中冷笑,来了!“九小姐!大家都在湖中亭玩儿呢,就等你啦!”公孙慧一副热情好客主人的姿态走上来,眸底带着算计,“都是那些奴才们耍懒,怠慢了九小姐,我亲自来请,顺便给你赔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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