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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辞通常会给他留灯,今天没来过消息说晚上会出门,人一定在家。
他担心出了什么意外,鞋子一蹬,外衣都没脱就进屋里找人去了。
先是卧室,空空如也,再是画室,同样,最后才是书房。
他手放在灯控上,没按下去,借着客厅的光就能看见书桌上趴着一个人。
呼吸变得顺畅了些,他轻手轻脚地退回玄关,穿上家居鞋,脱下外衣挂起来,把公文包一同拿进了书房。
进屋的时候,他的手习惯性往灯控上摸了摸,还是没按下去,只把房门开得更敞亮了些。
走近后他才发现,温辞还戴着咖色的作画围布,因为穿着同色系的高领毛衣,混一起了,不仔细看瞧不出来,两只胳膊底下还藏着iPad,电容笔溜在手边,应该是画着画着就睡着了。
温辞有点嗜睡,很容易就能入眠,睡眠质量也不错,就算趴在书桌上也能睡得香甜,他没有任何不雅的睡眠现象,不乱动不打呼不磨牙不说梦话,乖得连呼吸都很轻。
秦渝一连忙了三个月,虽然两人每天都能见面,说上些话,偶尔也会做。爱,但有关于陪伴,他没有做到位。
温辞是个很需要爱意滋养的伴侣,却又偏偏过于体贴,从来不会无理取闹,导致秦渝后知后觉才发现,自己这段时间简直像个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酒店旅客。
温辞一般就四副模样。
但凡与秦渝同在,他的眼睛就跟牵着一条红丝线似的,永远将秦渝放于视线范围之内,对上目光,更是眉眼脉脉,透着欢喜。
而面对其他人,无论亲疏,举手投足尔雅温文,言语措辞涵养得体,仿佛是在书香世家中受熏陶长大的正直青年。
再就是处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不说话也不笑的时候,艺术家清冷与低靡交织的刻板印象就会体现得淋漓尽致。
最后就是睡着时候的模样,像只可爱又温顺的小白兔,任谁看了都想要摸一摸亲一亲。
秦渝单膝跪地,伸手轻柔地为其撩开痒痒发。
他已经很久没这般细看过温辞了。
他因为常常烦忧工作,加班熬夜,眼角已经有了细纹。
温辞的面容却仍旧白皙光滑,两颊上淡淡的红血丝像是腮红一般,显得人很是年轻,跟大学那会儿没几分差别。
他不由想,说不定到四十岁的时候,温辞还是这副模样,好看又招人。
想到这儿,他在心底发出一声长长的喟叹。
温辞喜欢他,是他幸运,喜欢他这么多年,是他的福气,他应当做得更好才是。
他很难想象要是没有温辞陪在身边,他会过成什么样子,如果两人的关系真的已经存有裂痕,那他就勤劳点,担当起缝缝补补的职责,绝不让裂痕有机会扩大。
秦渝又确认了一眼时间,随即皱眉,以未开灯的情况来看,温辞这一觉少说睡了得有五个小时,应当还没吃晚饭,他温声把人唤醒,却故意沉下脸色。
温辞迷迷糊糊地睁开眼,一看见秦渝就不自觉咧开嘴笑,脑袋刚抬起来,左手就因为长时间血液循环不畅而麻麻痛痛的,他因此没有注意到秦渝的脸色,只顾着撇嘴可怜兮兮地喊麻。
秦渝一阵无奈,只能帮忙进行手部按摩。
当千万只蚂蚁渐渐撤军,温辞又喜笑颜开,“今天怎么回来得这么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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