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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格萨尔的血液里本就存留着对于姐姐类的女子的先天性的爱恋,侄儿肖叔,当格萨尔问起他对文成公主是否有好感时,这位面容黎黑的少年霎时把自己脸红成了一只吸饱了火焰的煤球。
他阿巴了半晌,憋出来一句:“公主殿下那样高贵美丽,她会看上我吗?”
忐忑瑟瑟的模样令格萨尔想起少年时的自己。那时候他因斩妖除魔的手段过分血腥,被族人误认为也是妖魔而逐出了领地,珠牡烦透了行为怪异的他,撒了他一脸象征着诅咒的香灰。他每夜想到临走时她那厌恶的眼神,便觉得痛不欲生。可现在,伊人就安住在他的宫中,做着他的大妃。
他脱口而出,对扎拉道:“不试试,怎么知道结果?”
他跃跃欲试的替侄儿出谋划策:“你要打扮的衣冠楚楚风流倜傥,让她一见你就想忘掉都忘不了——但一定要以自己的身份,不然她爱上了别的身份的你,那可就惨了。”
比如他被赶出岭地数年后与珠牡重逢,为了试探她的心意,专门变做了一位俊美华贵的印度王子。
然后珠牡果不其然地爱上了他,连订婚的信物都给了。让他又气又闹又吃醋,又不知道该跟谁吃醋,跟珠牡闹了好几天的别扭。还是他阿妈锅姆看不下去,狠狠地说了他一顿。
扎拉茫然:“我为什么要以别的身份接近公主?”
格萨尔摸摸鼻子,干笑了两声:“这不重要。”
他又提议:“上等的男子应具备绝世的武力,这样才能使姑娘们愿意依偎在他的臂膀里——但也不能只用武力去炫耀自己的魅力,这样会把姑娘吓跑。”
比如他之所以被赶出岭地,就是因为那时年纪小,正是脾气最古怪的时候,满脑子都只有珠牡和斩妖除魔两件事。整天不是在徒手撕妖魔,就是在徒手撕妖魔的路上。再披着从妖魔身上扒下来的皮,戴着他精心设计的兽角兽皮帽子,血淋淋地捧着从路上采的鲜花去找珠牡。
他觉得自己的模样与那些只知道打扮的无能的男人们迥然不同,简直是帅气极了。
珠牡回应他的,是尖叫着跑远。
要不是后来他的大伯晁通建议举办赛马会来决定岭地各部落的共主人选,老色鬼把珠牡当成了锦标,依仗着自己有岭地最快的马,对她势在必得。珠牡怕是都不愿意把唯一有可能赢过晁通的格萨尔请回来。
如今回忆起来,满满的都是中二病啊!
扎拉笃定地点头:“阿爸以前就跟我说过,勇士的剑是用来保卫家人的,不是用来吓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大王说的是不是也是这个意思?”
格萨尔干咳一声,竭力在脑海中搜索一些不至于让自己显得过于白痴的提议,也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面色忽然有些暗淡:“还有就是,当她愿意把她的心交给你,你一定要好好保护这颗心,千万不要伤到它。”
这次的话终于超过了小王子扎拉的理解范围,他拧着眉毛歪着脑袋想了半天,诚心发问:“那,怎样才能不让她伤心呢?”
这回苦思冥想的轮到了格萨尔,他愁眉苦脸的思考了半晌,挫败的说:“我也不知道。”
华丽的衣服,名贵的首饰,舒适的宫殿,美味的食物,俊秀的马匹,还有只要愿意就可以招来从早演奏到晚的乐队。这样的生活几乎和极乐天堂无异,过着这样的日子,还有什么不能满足的呢?为什么还会痛苦流泪?还会明争暗斗?
女人可真是一种太难懂得的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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