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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春源也是被秦羽风超然的气质给吸引住了,只觉浑身鸡皮疙瘩都起来。
张丹青脸上涌现出一股自豪之感,笑着说道:“院长,这是我今天新收的学生,名叫李杜白,天赋绝佳,文采斐然。”
“哦?”
沈春源顿时一喜。
没想到这位翩翩美少男竟是自家书院新收的弟子,之前输掉颜面的郁闷之情顿时驱散了不少。
“院长。”
秦羽风飘然走到沈春源面前,行至一礼,“接下来的小场面就交给学生吧,学生定不会让您失望的。”
望着面前帅到无边际的弟子,沈春源心情大好。
这才是读书人应该有的颜值和气质。
简直是读书人的完美代言人!
至于对方认不认字,能不能作诗已经不重要了,只要把他摆在门口一放,这个书院的逼格也起来了。
“不必了,今天老夫也不比了,认输了,不就是一点小产业嘛,不要了。”
心情畅快的沈春源表现出了土豪一面。
秦羽风面色发黑。
你们能不能别这么肤浅啊,多看看我的内涵不行吗?
秦羽风也懒得理会他们,手摇折扇,缓缓走到书案前,开口吟道:“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
一首赵恒的劝学诗,被秦羽风完完整整的念了出来。
什么?
你说秦羽风为什么能背会这么多诗词。
不好意思,百分之九十九的穿越者都是满腹文学,什么道德经、洪冥法典、太上感应篇、妙法莲花经……都了然于胸。
而且秦羽风在穿越之前就是被读者打断腿的网络作家。
在写书的时候就喜欢加一些古代名典,既可以水字数,又能提升逼格,美滋滋。
一首劝学诗,直接震住了在场所有人。
那黑衫男子也惊呆了。
他细读数遍后,面色变得难看至极,无论从寓意,描述和构词造句他都落于下风。
“牛逼!”
“卧槽!”
梅文画和西门无情突然喊了起来,然后用力拍手。
其他人如梦初醒,也纷纷鼓起掌来,望着秦羽风的目光满是赞叹与崇拜。
“哼,运气好罢了,估计早就做好了这么一首诗,今天才用上。”
刑宝宝不服气,冷哼道。
身为美男,看到比自己更帅更有范的美男,内心说没有嫉妒是不可能的。
啪!
忽然一记耳光甩在了他的脸上。
厉采菊冷着脸,寒声道:“输了就是输了,哪来那么借口!”
刑宝宝委屈的捂着脸颊,不敢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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