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明明叶小强和叶小春只比她小两个月,他们却要求她照顾他们。
他们吃饭她拿碗。
他们洗脚她倒水。
他们衣服脏了她负责洗。
做得不好就要挨打。
叶小珍本来就痴傻,反应慢。经常做事不如他们的意,挨打是常有的事。
在这种环境里活着长大,可太不容易了。
她给那一家子当了多年的小保姆,现在长大了,就以一千块卖给村头那位传说中带天煞孤星命的男人。
谢林安早年克死了爹,娘丢下他和姐姐还有两个刚出生不久的弟弟跑了路。
长大后又克未婚妻,而且一克就是仨,终于让他成了十里八村让人闻风丧胆般的存在。
更可怕的是,这天煞孤星很快就会成为她的男人。
五百块啊,86年的五百块啊,把她论斤卖了也换不来五百块啊。
头疼。
这时,有人进了病房。
叶小珍把脑袋从毯子里伸出来,看着门口方向。
进来的人是林兴华,听说他是外地逃难到的小西沟村,说话总有点与当地格格不入的口音。
当年谢林安奶奶的父母收留了他,给他饭吃,他后来就直接入赘了他们家。
这老爷子一向与人为善,可惜这世道啊,越是善良的人越容易被欺负。
他有三个儿子,但现在愿意管他的只有谢林安这个孙子。
说起来又是一把心酸泪。
“娃,你好些没有?”林兴华看她正看着自己,忙把买来的粥放在一旁的茶几上。
“快喝,正热乎着,喝完了我还要去还碗,压了一块钱呢。”
叶小珍在外人眼中是傻子,她现在不傻了,不知道怎么和他说。
再加上害怕那对无耻的夫妻反悔,想来想去,她决定先装傻。
“爷爷喝,我不饿。”音调是叶小珍平时说话的调调,一听就是个傻傻的。
可林兴华还是把碗往她跟前推,“听话,喝一点,这样病才好得快。”
眼看推脱不掉,她担心多说多错,只得端起碗把稀饭喝光。
林兴华拿着空碗又出去了,过了好一阵他才回来。
与他一道回来的还有一位身材魁梧,面容冷峻,一看就能吓哭孩子的男人。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令十里八村都闻风丧胆的天煞孤星克妻狂人,谢林安。
他应该是赶活儿回来的,穿着件这年代正流行的工字背心,背心脏兮兮的还沾着泥土。
工字背心完美的勒出他结实的肌肉,双开门的胸肌,那胳膊又粗又魁梧,看得叶小珍不由自主的摸了一把自己的大腿。
这胳膊不会比叶小珍大腿还粗吧?
长了一身肌肉不算,他个子还高,是站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那种。
叶小珍的主治医生不矮,但跟谢林安站在一起,愣是矮了大半个头。
就这样一个壮实的大块头,他那张脸的皮肤竟然一点儿不粗狂,还很干净。面部轮廓清晰,下巴的曲线恰到好处,好一个冷峻的大帅哥。
这简直就是极品。
妈耶,和他结婚好像不亏?
谢林安此时正在向医生询问叶小珍的情况。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洪武偶然之下得到了宇宙之心,它能以各个电影电视剧等为蓝本演化世界。洪武经历了古今中外诸多世界,在红尘中磨砺自身武学,最后站在了世界之颠。原来如此!宇宙的奥秘尽数显现在洪武的眼前,大道至简,古人诚不欺吾。就让洪武带领大家领略各个世界,一起洞彻武道和宇宙的奥秘!PS以作者的设定为准。...
天家儿郎,凭我挑选,便是当着陛下的面,此话我亦敢言。她高贵冷艳睥睨众生,世间无一人一事能令她动容。直到她遇见了那一杯顶级雨前龙井。他为贪腐尚书屈膝求情罪不祸及妻儿。百官感念太子仁善。只有她知,罪是他揭露,尚书之位是他的人接手。他为疑似谋逆亲王奔走二哥孝悌,孤不信他大逆不道。宗亲盛赞太子重情。只有她知,谋逆是他策划,奔走是善后,让铁证如山,让旁人背锅。他为病倒陛下亲尝汤药,侍孝榻前父皇一日不愈,我便一日不食。百姓动容太子孝义。只有她知,毒是他所下,亲尝汤药,是让陛下没那么早醒来他对她温和又无害喀喀喀羲和,我虽体弱,凡你所需,我都能悉数捧于你。体弱?他定然不知她亲眼目睹他一剑取三人首级,别装了,太子殿下。他收敛病弱之态,眸光幽深灼灼逼人无妨你有多少选择,最终只能是我。...
我是鬼节那天出生,从小体弱多病。小学时的一件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从此,我跟着师父云游四海,行走于阴阳之间...
高中生林峰,一个被全部人誉为废物的少年,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一枚超级戒指,就这样改变了他原本的生活,从此走上逆袭之路。...
原生家庭的伤害有多大,或是自卑懦弱,毫无自信或是暴力成性,锒铛入狱亦或撕裂婚姻,妻离子散无数次痛彻心扉的感悟后,有的人,用一生来治愈童年有的人,用童年治愈一生。...
我叫常胜,常胜将军的常胜,常常胜利的常胜。我追求的不是有趣的足球,而是可以获得胜利的足球,胜利让我热血沸腾,胜利让我觉得足球有趣!如果你也讨厌做一个失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