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藏中文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62章 女追男(第1页)

孙少看着好友们,问问题,“那之后咋办?那毕竟是杜卓爸妈,万一两人真的非要管因子,杜卓夹在中间也不好办啊。”

青姐出主意,“因子,听姐的,到时候他们敢气你,你就用肚子疼吓唬他们。”

穆乐乐给儿子剥了一个奶糖,“一次两次管用,这不是长久之计。”Μ。

晏习帛开口:“你父母迷信吗?”

杜卓点头。

晏习帛笑了。

穆乐乐一瞬间也笑了,她握着丈夫的手,惊喜:“帛哥,我懂了!”

别人还一头雾水,只有夫妻俩懂了,沐沐吃着奶糖,小手从口中捏出来,看看自己咬的惨兮兮的奶糖,又放口中继续吃了起来。

穆乐乐说:“找个人回去说一下,你爸妈那个属相和因子肚子里的孩子相冲,离得太近不好。就算为了孩子好,他们再着急,也不敢靠近,问题自然就长久解决了。这就是我帛哥以前教我的,拿捏一个人,对她的软肋下手。”

他们在乎孩子,自然就不敢靠近。

一群人佩服的看着晏习帛,“晏总,敬你一杯,不愧是你,学到了。”

晏习帛笑着和一群人碰杯,能融入妻子的小群体中,他心情也不错。

喝了两口酒,小沐沐满手黏糊糊的奶糖,难受的他擦在爸爸的加绒衬衣上。

晏习帛看了眼儿子,赶紧抓住他的手,那湿巾擦拭。

下午相聚了两个多小时,各自离开回家。

下楼的路上,晏习帛对汐汐说:“和我那个助理加上联系方式了吧?”

汐汐紧张的点头,“他不爱说话。”

晏习帛为助理说道:“他没谈过恋爱,智商高恋商不高,前期可能需要你多主动。不过他是个靠得住的人,很优秀,业务能力很强,家庭责任感也很强。真在一起了,他会好好对你的。

当然,如果还是无感,并不勉强。”

汐汐点头,“知道了晏总,我对他有点意思,那我慢慢教吧。”

蓝渊在门口等了,其他人都叫的代价。

“汐汐,你怎么没找代驾?”

汐汐看了眼自己的车,犹豫了几秒,掏出手机,打开“晏总助理”的对话框,发消息:你在忙吗?今天我和朋友在聚会,喝了点酒,我没有开车,你有空来接我吗?

过了几秒,“晏总助理”回复:地址发我。

汐汐笑起来,将位置发过去。

然后她看了眼自己的车,对好友摆手,“我今天没开车。”

阿华歪头,指着汐汐的兰博基尼,“那是谁的?”

汐汐娇羞的笑起来,“反正不是我的。”

已谈恋爱的阿华见此表情,他抬手一挥,“了解。”这是要人来接了。

他们哥几个走了。

大概二十分钟,一辆低调的黑车停在汐汐身边,从车上下来的正是跟在晏习帛身边多年,如今又辅助穆乐乐的助理。

他去副驾驶为汐汐开门,突然,看着门口听着那辆兰博基尼,再回头看着汐汐,“你没开车?”

汐汐摇头,“没有。”

助理绅士的邀请汐汐坐在副驾,他又看了眼兰博基尼的车牌,回头通过挡风镜看着副驾驶的女孩子,没有说话。

他坐在车中,问:“去哪儿?”

“你吃饭了吗?”

“吃过了。”

汐汐:“……那你下午有安排吗?”

热门小说推荐
史上第一混乱

史上第一混乱

我真倒霉,真的  人家穿越,我只能被穿越  人家泡妞,我只能被妞  在我的第好几号当铺里,我接待了名叫荆轲李白关羽秦侩等等一系列客户,发生了...

都市之最强赘婿

都市之最强赘婿

叶家天才继承人被人残害,导致未婚妻退婚,更被赶出家门。隐姓埋名成为小家族上门女婿,机缘获得长生诀跟惊世医术,从此一飞冲天。这一次,他要洗刷屈辱,夺回属于他的一切。这一次,他注定要站在世界之巅,让众生膜拜!...

超级全能王

超级全能王

2003-04赛季,NBA风云变幻,马龙与佩顿远走洛杉矶组成四大天王豪华阵容,小皇帝和闪电侠带领黄金一代正式进入美国篮坛,黑曼巴狼王答案真理UFO石佛独狼等一帮悍将正值生涯巅峰。当然,在这些注定在篮坛名流千古的名字中,还有一个人我们无法忽略,本华莱士,一个拥有两百年一遇身体素质却不会进攻的天才明星,一个带领默默无闻的活塞队重现了历史荣光的铁血狂汉。如果,一个精通攻击手段的篮球教练穿越到大本身上会是什么样?如果,这个人还带着一种名为‘完美人生’的技能吸收系统附身到大本身上会是什么样?如果,这个人还有一点点好色一点点闷骚会是什么样?每日万字更新,直到完本如若食言,自断JJ!感谢魔龙兄给本书建立了第一个QQ群,群号如下272351965,名字是超级全能王书友群,希望各位喜欢本书的朋友能加进去大家一起聊天扯淡,谢谢支持。...

营业悖论[娱乐圈]

营业悖论[娱乐圈]

1月29号开文。每晚九点日更。有实力却没能火起来的男团Kaleido,偶然因别家站姐拍下的一段机场视频走红。视频里,全团最攻的老幺裴听颂把哥哥方觉夏抵在墙...

药王医宗孙小天

药王医宗孙小天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