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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乘上电梯,林霜才终于说出第二句话,“江先生,我把小蛋糕给你分四分之三。”
江默拍了拍她的头,“我不爱吃甜食,给我分四分之一就行。”
第17章阴霾
无论是800米还是1000米,亦或者站到小区楼下,只要大脑觉得‘哦,我要跑步了’,那晕眩感和恍惚感就会涌上来,怎么暗示都是没有用的。
刚跑了百十来米,林霜就觉得自己的肺管子要炸了。
她为什么要跑步?哦,为了活命。
但是在跑步的过程中,她觉得活命也不是那么重要的事情了。
“不要张嘴呼吸,用鼻子。”江默的声音像是响在彼岸一样,“我们慢点跑,不用太着急。”
林霜闭上嘴,跟着江默的脚步绕着小区跑了一圈,一圈过后,她决定今天的运动量就到此为止。
“不跑了。。。。。。”她慢下脚步,一边喘气一边摆手,“我不跑了。。。我!”
她话没说完,手腕就被江默拽住,毫无疲惫感的主角像是恶魔一样加快了脚步,硬拖着林霜继续往前跑。
虽然现在已经是傍晚,太阳不晒,但气温还是高的,稍微跑动一下就能出浑身的汗。
林霜是那种跑一跑脸就涨得通红的类型,再加上汗水把头发都打湿了,她觉得自己现在绝对丑出天际。
和她相反的就是江默了,一番运动下来,除了流点汗外,唯一还有所改变的就是荷尔蒙的提升了。
所以说女人们为什么喜欢运动的男人,除了身材好,不就是觉得运动流汗的人很有魅力和吸引力嘛。
尤其是打篮球,那身背心一样的队服,露出线条明朗的肌肉,投篮跃起时从衣摆下露出的腹肌,还有中场休息时洒落在头发上的水。
“江先生会打篮球吗?”林霜来了兴致,大脑被打码的图片占满,竟然忘了自己正在跑步,速度也稍微提了一点。
江默“嗯”了声,“大学打过一段时间。”
他顿了顿,紧接着又道:“当时想靠着打篮球交往个女朋友的,但警校里女生太少,后来就不打了。”
林霜:。。。。。。她就多余问这一嘴。
江默见她沉默下来,疑惑问道:“你问这个干什么?”
“好奇一下。”林霜撇撇嘴,突然觉得肚子有点疼,这种疼和突然来姨妈的疼还不一样,绝对是刚才说话岔气了。
“走走吧。”江默慢下来,“明天早晨几点能起?”
“你一般几点起?”
“六点。”
“。。。。。。那我也六点起。”林霜算了算自己晚上熬夜的时间,决定晚上十点就睡觉。
其实只要第二天有急事,谁都能在规定时间起床,林霜当然知道自己要锻炼才能活命,虽然现在也算是半抱上男主大腿,但男主也不是随时随地都在身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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