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魔仙堡女王:几百万很多么?纪家这次宴会并不是什么重要的场合,估计就是宴请了一些亲朋好友,比较私人的场合,送红酒是比较适合的。】
【顾臻:[给女王跪了。jpg]】
【魔仙堡女王:还有,我得提醒你,出席宴会别穿你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深v之类的全都不行,给我穿得端正些,别给我们顾家丢人。】
【顾臻:知道了。】
他又不是原主,那些风骚夸张的衣服早就被他处理掉了。
幸好原主寝室的衣柜里还有一套看起来价格不菲,却又款式简约的深灰色西装。
根据陈祺所说,原主上大学以后就只穿过一次这套西装,而且还是为了给摄影社的成员当模特才买来穿的。
到了周末,纪廷煜本来说好会开车到宿舍楼这边接顾臻,但他不想不太过高调,就拒绝了对方的好意,本来穿西装就已经足够引人注目了,要是再被人看到他上了纪廷煜的车,也不知道会不会被人借题发挥。
因此为了以防万一,他只对陈祺简单说了周末有约,换好西装后,他就坐上了自己那辆骚包超跑的副驾驶座,而负责开车的人则是他喊来的代驾。
会开上这辆车,是因为车后备箱还有顾薇送的那瓶价值昂贵的红酒,他怕坐公交车的话没拎稳,一下子砸碎了几百万的红酒,那样他肯定会一辈子惦记上这件事,每当想起来都会气到想吐血。
那可是几百万,不是几百块,千万马虎不得。
也不知道是纪廷煜已经提前跟小区的安保人员打过招呼了,还是因为他那辆骚包超跑实在太过拉风,他只在小区门口简单登记了一下名字,安保人员就没再多问其他,很干脆的放他车进入了。
当他按响门铃,纪廷煜过了一会就给他开门时,两人看到对方穿的衣服都愣了下。
“穿得这么正式?”
率先回过神来的纪廷煜马上先把顾臻迎进门。
“呃……我姐说要穿得端正些,不能给我们顾家丢人。”顾臻还是第一次在纪廷煜面前穿西装,总觉得这位学长看着自己的眼神跟平时有些不一样,便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难道很奇怪吗?”
他以前都穿得比较随性,只要舒适得体就行,其实穿西装还挺不习惯的。
纪廷煜不自觉上下打量着眼前的小学弟,然后在他被西装衬托出来的腰线上停留了一会,“很好看。”
腰细腿直的,这西装完全把他小学弟的身材显露出来了。
听到纪廷煜如此直接的评价,顾臻心跳又开始加快了速度,“不奇怪就好。”
“不奇怪。”纪廷煜多加了一句,淡淡的嗓音好似带着撩人的意味,“我很喜欢。”
顾臻听得脸都热了,便赶紧转移话题,“那哥怎么没穿西装?”
纪廷煜穿得跟平时没有太大的区别,一身休闲风格的衣服,这让顾臻觉得自己穿西装好像有些小题大做了。
“你想看我穿西装?”
纪廷煜低低笑了一声。
谁不想看大帅哥穿西装啊?那可是妥妥的制|服诱|惑啊!
不看简直血亏。
于是顾臻非常忠于本能的点头了。
纪廷煜看他如此诚实,倒也没有让他失望,选择满足他的愿望,“那我
=请。收。藏[零零文学城]00文学城努力为你分享更多好看的小说=去换衣服。”
顾臻瞬间两眼一亮,脸上大大写着“期待”两个字。
纪廷煜随即就转身去了衣帽间。
过了好几分钟,衣帽间的房门才被打开,已经换好衣服的纪廷煜很快就迈着大长腿走了出来。
顾臻早就已经控制不住的在脑子里想象了纪廷煜穿西装的画面,可当亲眼看到的时候,还是直接看呆了。
纪廷煜选择了一套跟他同样深灰色的西装,白衬衫和深色领带更加衬托出沉稳冷静的禁欲气质,尤其每个纽扣都端正整齐的扭好了,遮挡得严严实实的,反倒让人觉得性感不已。
顾臻在这一瞬间,觉得自己的人生圆满了。
因为不是谁都能近距离欣赏到这般绝色,即使这个颜值逆天的帅哥最终不属于自己,如此欣赏过了,他也觉得无憾了。
这真不愧是世界造物主的宠儿,原文作者一定把所有最帅气的特征都给了纪廷煜,要不然怎么能够帅成这样啊?
说真的,这不是他定力不强,而是这个主角攻真的太让人难以抗拒了,这真的不是他的错……
获得系统,将乡村民宿一步步打造成世界上最好的酒店。全球酒店最大的数据提供商STR负责人德勒双手抱头世界上最豪华的酒店居然在华夏川省眉州市下一个不知名的...
高中生林峰,一个被全部人誉为废物的少年,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一枚超级戒指,就这样改变了他原本的生活,从此走上逆袭之路。...
我叫秦珏,今年十六岁,是玄乙山史上最年轻的师叔祖。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
别妄想逃离我,除非我尸骨无存。我是你一个人哒墨临琛掌握京城命脉,凶残冷血,却对病秧子安初眠蚀骨宠爱。传闻这病秧子骨瘦嶙峋,奇丑无比,结果,她惊艳亮相,全民皆痴。安初眠在外腥风血雨搞事情,唯独对墨临琛成了黏人小奶包。当着众人面,墨临琛抱着小奶包,又哄又宠,我老婆身子娇弱,三步一喘,你们都得让着她。养生系统续命,无数神级buff加持,安初眠一搞事就轰动全球。天后马甲被扒,墨临琛看着怀中的安初眠,小奶包,嗯?我摊牌了,除了是你的小奶包外,马甲也遍布全球爱慕者蜂拥而至,豪掷千金。墨爷,你家夫人翻天了!墨临琛磨刀霍霍,敢,她是我的私有物,谁敢多看一眼死!次日,安初眠狐疑的发现,对她众星捧月的爱慕者们,一见到她就闻风丧胆了。...
从白雪皑皑的黑土地,来到风起云涌的沪市,一人多面,他心思细密他机智灵活他信仰坚定,周旋于错综复杂的环境中,与日伪展开生死博弈,谱写地下工作者炫丽的征程!...
秦镇来到了古代成为了一位即将亡国之君。发现这时代的武将文官后世传得多强,现在就能有多强。后世传说这武将身骑麒麟,能御雷电,有万人之勇。那这武将就真养了只麒麟,能用雷电之法,一人可破万军。而秦镇在后世的评价是‘最短命的亡国之君’。为此秦镇踏上了疯狂造奇观,埋文物,给后世留各种古籍的翻案之旅。当秦镇在全世界各地留下属于自己的奇观文物古籍被后世发掘出来时…后世原来始皇帝在一千年前就已经征服了美洲?什么叫做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我国的领土啊?所以始皇帝当年到底征服了多少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