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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轻易舍弃如此优秀妻子的曾鸿民,可不就成了众人口中的有眼无珠?
曾鸿民再度出现在聚会、沙龙的时候,众人关注的重点,不再是他的文采、新作,而是他的八卦。
这让曾鸿民非常痛苦。
最重要的,也是有了林慕君,他很难再跟他的白月光有近距离的接触。
于是——
“……他转去腐国了?”
永远走在吃瓜第一线的祸水,仗着作弊的上帝视角,总能第一时间得到最新鲜的八卦。
而它又最喜欢跟顾倾城分享。
所以,曾鸿民前脚离开丑国,顾倾城后脚就知道了。
“也无所谓!反正跟我没有关系。”
顾倾城忙着学习,忙着赚钱还来不及呢。
经过半个月的“学习”,顾倾城和林慕君去了华尔街。
魏景西无比支持未婚妻,直接将手中的钱,全都给了她。
原主也有一些私房。
加起来,竟有两千刀。
这个年代,一刀大概是3、4个银元。
而一银元在国内,能够购买二十斤肉,订阅一个月的报纸。
是普通底层百姓大半个月的生活费!
两千刀,真的不是一笔小数目。
也就是顾、魏两家都是富贵人家,顾晚晴是独生女,魏景西是备受重视的嫡长子,他们才能有如此多的生活费。
魏景西全都拿出来让顾倾城去“实习”,绝对算得上宠溺了。
魏景西已经做好了这些钱都被打水漂的准备,在顾倾城临行前,更是笑着叮嘱:
“赚了自是最好,若是亏了,也不打紧!”
“你现在是学习阶段,最主要的还是积累经验!”
权当交学费了。
顾倾城:……
嗯,说得很暖心,可还是透露着对她的不信任。
在这一点上,魏景西可就不如人家林慕君了。
祸水:……她是你的颜粉,脑残级别的。
而对于脑残粉来说,偶像哪儿哪儿都是最好的,干啥都是对的!
“……所以,林慕君是‘被色所迷’,连身为执行人最起码的警惕心都没有了?”
祸水酸溜溜的对顾倾城说道。
“嗯?”
顾倾城尾音上扬,一时没有弄明白祸水的意思。
“陛下,林慕君可是执行人啊,应该理智、清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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