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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火车,也不可能海运的情况下,手提肩挑,人拉马拽,可挑选的货物实际上比较有限。
这种商品必须拥有高附加值,和相对较低的重量,较少的占地面积。
似乎完全符合这一条件的商品,且货源充足,能够大批量成交,具有广阔的消费市场的只有丝绸这一项而已。
至于其他几类中国出口的拳头产品,生丝、茶叶、瓷器,这些其实李朝都可以自产,就是质量不如中国而已。李朝毕竟是中华文化圈的一份子,不是蛮子。
洪大守来燕京之前实际上也考虑过这个问题,毕竟难得来这一趟,捞取人生第一桶金的大好机会,绝对不能放过。
商品之所以为商品,那是因为他有市场。没有市场的东西,再值钱又能如何?
而什么最有市场呢?无外乎衣食住行四项。
这大约算是人作为个体最基本的生存需要,粮食、棉布、农具这一类,永远不会在封建社会没有市场的。
封建社会的社会环境决定了它的必要性,也导致了它在市场上相对充足或者固定的供应,其价格在正常的情况下,不可能高到无法接受的地步。
只要粮食布匹开始有暴利,且官府无法控制的时候,那么也就意味着剧烈的灾害或残酷的战争即将发生,甚至已经发生。
所以这些东西都不是洪大守所考虑的,他所希望的是一种既有一定的消费市场,又有一定的商品附加值,能够谋取超过丝绸的利润,同时还比丝绸分量更轻的商品。
洪大守想了很久,确实没有想到。但以前沙雕网友的一句口头禅他记得很清楚。
所有暴富的方法都写在刑法上!
很朴素的一种认知,搁在新社会,四好青年的洪大守自然不会去干。可如今是吃人不吐骨头的旧社会,洪大守本来就不是清清白白的纯好人,有什么不能干?
要是搁大清,杀头的买卖不知道多少人抢着干呢,谁怕谁啊。
走私福寿膏,这个东西历史证明过了,绝对是暴利中的暴利。从种植到销售,整个福寿膏的上下游,全部都是暴利行业。
可一来李朝抽的起福寿膏的人到底有多少不得而知,而且不一定人家能有这个瘾。二来是洪大守一个白班的两班,没有能够开烟馆的政治实力。
这玩意儿只能想想,根本不可行。
那买啥呢?食盐的话以前已经说过了,虽然不是白菜价,但也没多贵。至于砂糖,那倒是好生意,汉方药材里甚至都会用到,日常生活的食物里也能用到。可洪大守两匹马,几百斤砂糖,济得甚事?
最后只能回到刑法上来,黄、赌、毒!
这三样,毒已经被抛弃了,赌的话也不是洪大守有资格去涉及的。唯有搞黄色才是可能谋求到巨额利润的办法,当然不是办窑子。
你让洪大守去做逼良为娼的人渣,那不可能!洪大守这点底线还是有的。这种事情做了,那真的就是猪狗不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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