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艾莲娜还是没护持住,被这些家伙连伤两人,还抓了一个过去。羽蛇就停留在雷利背后一棵树的树梢上,雷利都能感觉到她心底的怒火。
如果艾莲娜彻底恢复到顶阶魔兽的水准,这些家伙早成灰灰了!
雷利往前走了几步,盯着那瘦高个道:“把我的人交过来,我们立即离开。否则,不死不休!”
按说有人落在对方手上,应该姿态柔软些,但雷利知道现在必须强硬。血之哀伤这些人,绝不会轻易放过见过他们执行任务的人活着离开——除非你能反过来把他们杀了。现在这群家伙没有一碰面就痛下杀手,一来在这么偏僻的地方碰上雷利这群人,他们也觉得对方来历神秘,甚至会想是不是奔着同一目标——那瘦高个开口就把妖精之谷点明,大有让雷利知难而退的意思。
当然他们不会放任雷利一行退走。在他们完成任务后,第一件事就会是对雷利一行展开追杀,杀光为止。
如今越强硬,越能让这些家伙疑神疑鬼。一来拖延时间好做应对,二来,乱其心志,之后对上阵,多少能有点助力。
那家伙脸色果然变了,侧头和旁边一个身高体壮,满脸络腮胡的家伙交头私语。之前他们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伤了芬克与两外一个大个子的时候——他们还没认出是半兽人,山中昏暗,他们只以为是高壮些的人类战士——本来当然打算是一击必杀。但这两人实力不俗,一时没干掉不说,对方还有只诡异的魔兽助阵,让他们只抓到芬克。艾莲娜并没有现身,只在空中以魔法攻击他们。而以羽蛇的灵动,他们一时也没查清到底是什么。
由此来看,这支同样来路诡异的人类实力非凡,人数也多,似乎有二三十多人。当然在他们看来人多不值一提,实力强也比不上他们,但即将执行的任务本就棘手,现在还要解决这堆麻烦,实在令人火大。
瘦高个阴沉的脸上神色变幻,听高个子说了几句,点了点头,一脚就将芬克踢飞了起来,同时不耐烦的吼道:“带着你的人赶紧滚蛋!”
菲尔顿身形骤闪,就将半空中的芬克接了下来。瘦高个看的愣了下,没想到对方阵容里一个貌不惊人的中年男人也有这番身手。
雷利对欧若拉低语几句,女军官立即带人往后退,只有弗丽嘉一个留在了雷利身边。那瘦高个正在想对方之中怎么还有个小丫头,真是奇怪的队伍,忽然觉得不妥,顿时色变,“你们往哪在走!”欧若拉带人后撤的方向,分明就是妖精之谷!
雷利哈哈一笑,容色陡然转冷,犹如川剧变脸,“当然是往我们想去的地方走!维婕丝是你们的女神,可在我们看来,不过就是一个只懂血腥杀戮的疯子而已!”
“你们……是光之圣堂?”瘦高个咬牙切齿的说道,目光中显出疯狂之色。
血之哀伤在普通民众里声名不显,但在所有知道他们的人眼里几乎畏之如虎。有些东西,就是懂了才会害怕。雷利直接叫出了他们所信奉的死亡与魔法女神的名字,显然是懂的。而懂了的人里,敢如此蔑视他们,不怕激怒他们的人,光之圣堂是最出名的。
这也是个神秘的组织,号称维护大陆和平为己任,据说与神圣教廷有关。曾与血之哀伤发生过好多次冲突,互有死伤,是血之哀伤死敌。
但雷利从书中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光之圣堂与血之哀伤的关系,只有两个组织最顶尖的那一两人才明白。这个瘦高个显然不会是血之哀伤的创世人,十一血师之首的血之白师或者其副手血之红师。如果是那两人之一,雷利早化作血水了。
既然这家伙误认,雷利乐得做“顺水人情”。能栽赃给光之圣堂,他巴不得。反正狗咬狗,一嘴毛。
但他当然不会否认或承认,怎么做最符合光之圣堂的作风,他也很清楚——其实也跟血之哀伤差不多,要不双方怎么会关系如此“亲密”呢。
“出手!”
他一声厉喝,双掌外翻,一团绿色光点从他手腕上的囚蛇手环里飞射出去,眨眼间便射入瘦高个面前地上。随即无数荆棘破土而出,犹如灵蛇向瘦高个等人刺去。与此同时,得到他心念传令的艾莲娜和塞尔玛也动了。羽蛇一边喷吐出一团团球形闪电,一边树林间穿行跳跃,以她灵动的身形,好像四面八方都有魔法师在施法。
塞尔玛发出阵阵凄厉的熊嚎,直接撞断了好几棵大树。倒下的大树往瘦高个方向砸落下去,声势惊人。火元素人和水元素人则藏身其中,射出一颗颗冰弹火球。
一时间,好像雷利故意布置了一个陷阱,就等着这些家伙上钩来的。
这番做派更像光之圣堂了。
瘦高个再也矜持不住——他再狂傲,终究也是个凡人。
就见他右手猛抖,一颗血红色光球从他衣袖中滑落,飞腾到他头顶上,“魂五魂六魂七出击,其他人不要乱动!”话音未落,光球中血色浓雾喷涌而出,将他们整队人都笼罩在内。那血雾闻之欲呕,凡被波及的草木立时凋零。
三个裹着血雾的身影冲了出来,杀向雷利。
血之哀伤每次执行人物,除了为首的几人,其他都以魂几代替称呼,这也是他们故作神秘的手段,其顺序并非代表实力差异。而看瘦高个毫不冒失的举动,雷利就知道这三个应该是这队人里实力最突出的几个,杀出来才保险。
别看貌似占了上风,雷利一点都不敢托大。无论艾莲娜射出的电球,还是元素人的元素弹,侵入血雾中后就悄无声息,仿佛被融化掉了。塞尔玛撞断的几棵树倒是砸入血雾内,但却好像什么都没碰到,令人感到诡异莫名。
所以他当然不会和三个人都看不清的家伙硬拼——当然也不会马上就跑,否则岂不虚张声势了?
他略退了半步,给弗丽嘉使了个眼色。
小丫头就等着在,见状跳出一步,望着三个模糊的人影,金色的眸子闪着莫名兴奋的光芒——小丫头甚至还不自觉的舔了下嘴唇。
三团人形血雾呈品字型涌了过来,离得弗丽嘉还有二十多米,延展出十多条血雾触手,犹如地狱魔神,令人惊惧不知是何种秘术。
小丫头双掌交错,随即猛然外翻,额头上血红色的死神徽章一闪而逝。
“滚开!”
犹如惊雷炸响,所有血雾触手全部爆裂,三团人形血雾仿佛被某种无形的波动击中,震飞回去十来米落在地上,显出三个一袭红边灰袍的人来。三个家伙半蹲在地单手抚胸,脸色泛白,惊愕的望着弗丽嘉。
雷利哈哈一笑,拖着弗丽嘉飞退,顷刻间便消失在丛林中。
我!钟神秀!天生秀儿,一路超秀,死了都要秀!这是一位秀儿,在异世界不断秀出群伦,秀出个性,秀出我人生的故事才怪啊!本书又名我真的不想秀啊!...
1158年,即南宋绍兴二十八年。这个时代,四大发明已经改良完毕,运用在了社会生产之中,有纸,有火药,有科举,有科技,有发达的商业,有充足的人口,社会生产力远超汉唐。同样在这个时代,金国称雄中原,西夏盘踞西北,大理割据西南,南宋偏安一隅。大西北和中亚地区,西辽尚未失去恢复故国的理想。大草原上,蒙兀部缓慢发育,正在积蓄着足以颠覆世界格局的恐怖力量。如何在这个四分五裂的大争之世中找寻到一条能走向光明而非沉沦的道路呢?首先,当然不能对南宋报以任何形式的期待。注前中期不涉及火器,不喜者勿入。...
穿越成一个农夫?没问题,毕竟英雄不问出身。何况我还能看见属性栏,开局就有一个金手指是真香啊。但是等等,好像哪里有点不对。领主大人拿出来的那是什么?只见白光...
每个女人,都期望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我也一样。今天,我嫁给了爱了十二年的男人,只不过,用的是我姐姐秦佳梦的名字...
前世的时瑾不仅是公认的恋爱脑大花瓶,更是时家抱错的假千金,落了个惨死的下场。重生后的时瑾,控干了脑子里的水分,智商上线,抱紧金大腿,发展事业虐渣两不误。一无所知的众人,还在等着看她闹笑话。真千金只要时瑾肯留下,我还缺一个保姆。未婚夫父辈订好的婚约怎么能够不作数?必须和真千金履行婚约。时家众人离开了时家,看她怎么在娱乐圈混?黑粉被潜规则就是她唯一的宿命!不久后。时瑾因为和国际首富吃饭被拍而被黑上热搜,众人嘲笑她果然只能靠身体混圈。国际首富和亲生妹妹吃饭有问题?时瑾时瑾和超级国际巨星出入酒店,被狗仔追了三天三夜。国际巨星和亲生女儿讨论剧本有问题?时瑾某天,时瑾被某国际神秘大佬按在墙上,吻得眼尾泛滥起绯红。记者撞见后,纷纷收起了相机亲戚?试戏试得有点过啊!!!神秘大佬亲自己老婆有问题?时瑾...
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