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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烨哥儿大气(第2页)

“嗖!”

“嗖!”

四箭中四,三人落马,有一个中了箭,但是没落马。

王烨从来不追究射人家盔缨什么的技术活,箭矢攻击最好的地方是胸膛,如果那地方盔甲太厚,就选择咽喉。

当然这一次不存在这个问题,毕竟是类似哨骑的存在,是不可能批重甲的,燕云骑这种批半面铁甲已经算是比较过分的轻骑兵了。

这位中郎将是来自仁川李氏的豪门公子,名李之美,也是自小练习弓马,自认能文能武的,然而今天的战斗却让这位李中郎开了眼。

正常骑射只是要求射得远,而不是射的准。因为就是一般弓手平地上用步弓,五十步能射的准的都是神射手,何况是在马背上,颠簸不定,也不好用力。

甚至自己麾下能骑射的人都不多,根本不足两成,右手持刀,左手拉缰绳才是正经,能解放双手的骑兵,都是要训练好久好久的精锐骑兵。

所以除了草原上长大的游牧民族,想找一个能骑射的骑兵是很难的,而且就是骑射一般也是抛射,因为用的软弓,所以只能抛射,才能射的远。

至于准确度,基本靠蒙。

而眼前的骑士是什么鬼?

连珠箭?

全是平射?

第一箭在一百五十步,第二箭在一百二十步,第三箭在九十步···

此时高丽骑兵刚能还击,已经被射了三轮弓箭了,而且准确率惊人,自己这边已经减员了接近四十骑,尤其为首的那个骑士,开弓极快,而且每箭必中,李之美也能骑射,可是不敢,因为所有在马背上想开弓的就是那恐怖骑士优先的攻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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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轮弓箭在四十步,这次基本上箭无虚发,又是接近二十骑落马。

如果不是奔跑中的马匹不好掉头,李之美已经准备逃了~

短兵相接应该会好一点吧~

然而,现实告诉李之美,他想多了。

最前面的那个骑士换了戟,这个武器李之美当然认得,如果不是作为仪仗使用,能用这样武器的人注定不是自己能打赢的,所以李之美悄悄勒马转向,朝着那群用枪的普通骑士冲去。

很快,枪刀想交,李之美一愣。

这人好大的力气,好快的枪法。

一合,李之美落了马,被一个李之美眼中的普通士卒击落下马,如果不是身上的甲胄精良,大概已经死了。

王烨停了下来,转身数了数,十七个,少了一个。

转身,落了马未必会死,尤其是燕云骑身上的甲胄还算精良。

不抛弃不放弃是个很有意思的传统,尤其在一个氛围还算不错的军伍之中,哪怕为了救一个袍泽,死了两个甚至更多袍泽,但所有人都是能接受的,甚至是死了的那个,也不会责怪。

士气只会越来越盛,而不是计算得失账,所以很多时候,王烨的选择并不是最理智的,甚至搞不清楚这么做到底是为了人心,还是因为自己的本心···

没有第二回合的交锋,剩下的百余骑兵已经四散而逃了,伤亡三成不溃败的就是精兵了,现在已经死了一半了,他们已经没了作战的勇气,哪怕他们中郎将就躺在这里。

那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死了有人哭坟,朝廷还有封赏,我们死了,虽然有些抚恤,但是分的柴山和良田也是会被收回去的~

落马的骑士叫二狗儿,运气不好,马失前蹄落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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