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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羊杂豆皮(第2页)

路小飞惊得魂飞魄散,拼尽全力双手急转,手法如封似闭护在身前,欲要挡住那惊天一剑。

而他的双手,赫然多了一副黑色的手套。

就听空气中发出“铮”地一声,那口飞剑刺到路小飞胸前双掌之间便顿了一顿,仿佛剑锋被一张无形的网夹住。但剑势余威不减,那剑尖寒芒倏吐,一丝剑气刺进胸膛,登时血肉绽开,将路小飞震得口呕朱红连退七八步,脚跟撞到身后的墙壁方才停住。

路小飞双手并未抓住剑锋,只是双手十指向外箕张,紧绷得鲜血直冒出手套。原来他的双手之间竟有一根细若发丝的银丝,被他双掌十指拉扯着犹如一张蛛网,将飞剑牢牢锁住,所以才会发出犹如金铁交鸣的声音。而那银丝想必异常坚韧锋利,在路小飞极力控制之下竟割开了他的手套,以致双手鲜血直流。但那剑上所蕴藏的巨大力量依然将他双臂震得剧痛,而那丝剑气却随着他自身真气的游走而窜入内腑,顿时浑身经脉如遭火焚一般炙热。

路小飞心头惊骇无比,他没想到这个年纪轻轻的道士,竟然会有如此超凡的武功修为,更练成了武林中神话一般存在的御剑之法!他更不知道的是,年轻道士只是想将他留下,所以出手并非全力,否则这一剑之威,路小飞是万万接不下的。

二人交手不过在数息之间,路小飞拼力一挡便已负伤!他胆寒之下岂敢恋战,双手挥舞,掌指间银丝与剑锋之间铮然之声再响,便将那口飞剑击得一偏,随即聚起余力纵身而起,犹如兔起鹘落,狼狈落入另外一条巷道中遁去。

而那年轻道士此刻依然站在原地一动未动,目送着路小飞消失了踪迹。他虽心有不甘,却也没有急躁,就见他手上剑诀再引,那口飞剑如有灵性般倒转飞回,一道流光落在叶素真手上。

剑长三尺,剑相浑然天成却又雍容华丽,剑锋冷芒流转如一泓秋水,正是崇真镇派名剑——太一。

据说数十年前,吕怀尘找到天下第一铸剑师太息公求剑,太息公为他亲手铸成了三口宝剑,一口名曰“晒衣竿”,为崇真前任掌教吕怀尘早年佩剑,一口名为“净业”,吕怀尘传与大弟子齐华阳,第三口剑便是“太一”,即为道家“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之寓意。据传此剑不但能断石分金削铁如泥,更有剑灵蕴藏,有风华绝代之神威,所以被吕怀尘奉为崇真的镇派之兵,非凡俗弟子能可匹配,所以数十年来这口剑从未传与门下弟子,江湖中人只闻其名而未见其容。而如今叶素真竟能佩此神剑,足可证明吕怀尘对他是何等的看重了。

而说起崇真三口名剑,最有意思的就是吕怀尘的佩剑“晒衣竿”了。这个名字初一听,无论如何也与一口剑搭不上关系的。据说这口剑之所以会叫这个奇怪的名字,来源于当年剑成之后,吕怀尘前去取剑,不想半路遇到暴雨,自己被淋成了落汤鸡。他见太息公的铸剑炉旁有一口黑沉沉的看上去像是残次品的废剑,于是就将之取来当作了晒衣服的杆子。太息公见后啼笑皆非,便说这就是他吕怀尘的剑了,让他给剑取一个名字。吕怀尘知道真相后却并未失望,说道:“道法天地,一眼即缘。今日我用它晒衣,那不如便顺意而为,就叫晒衣竿罢。”于是这段故事传出江湖,被武林中人引为轶事。

却说叶素真手持太一,俊秀的脸庞已有凝重之色。他目光紧盯着眼前,好像发现了什么。

随即,就见他忽然撩起衣摆随手一扬,那片衣衫便忽然无声的在身前被切成了两段,年轻道士眉头一皱,低声自语道:“好厉害的陷阱!”

就在阳光之下,巷道之间,叶素真所站之处的周围竟隐隐有一丝丝的银光晃动。若不凝神细看,根本不会发现这条巷道已经布满了一根根细若发丝的银丝,这些肉眼难见的银丝纵横交错犹如一张巨大的蛛网,而叶素真就站在蛛网中间。

而这些细若头发的银丝,竟是锋利异常,若非叶素真早有察觉及时停住身形,否则在毫无所察的情况下贸然闯进这个陷阱中,只怕顿时就要被分尸当场。

好一个厉害的陷阱!叶素真不由得暗自背心一凉。难怪那人会在巷道中用古怪的身法撤退,原来就是在那时趁机布下了一个掩护的屏障陷阱。这份冷静的应变心思,当真令人细思极恐,非常人莫及。

“那人既然有如此精心的计划布置,那定然与李远松暴毙一事脱不了干系。”叶素真吐了一口气,手腕运转中太一剑芒流转吞吐,向周边那片银丝蛛网劈扫出去。一阵金刃相击之声接连响起,那片银丝所布的陷阱顿时被斩断。

“这银丝不但锋利,而且极为坚韧,难怪那人能戴着手套接我一剑。这银丝如此厉害,不知出自何处?”叶素真小心翼翼地蹲下去拾起一根断丝仔细观察,却不知答案。终究是自己初入江湖,太多复杂奇怪的事情都太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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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素真回剑归匣,将那断银丝收好。想起李家院子里还有两具尸体,他就不由双眉一皱。

一场原本闹热的退隐仪式,却突然成了丧命之灾,这始料未及的变故,是谁都没有想到过的。而他叶素真才一步踏入江湖,便遇到了这离奇诡异的事,看来这个江湖,果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简单平静。

年轻道士轻叹口气,习惯性的敲了敲脑门,“师父啊,您知道我向来就不喜欢沾染是非,却不曾想才一下山就在是非中。这一趟江湖之行,到底是对还是错?”

李远松曾是崇真剑派的弟子,如今就惨死在叶素真眼前,不论于情于理,他都不可能袖手旁观。可是李远松与霍震东死得如此离奇,而那个形迹可疑的人又非等闲之辈,种种迹象表明,这一场死亡变故并不简单。

“真是头疼啊。”年轻道士再次叹了口气,他抬头望了望当空的太阳,却觉得忽然有些冷了。

三日后,东临小城,酉时。

东临城是一个位于距离常州百里之外的小地方。地方虽小但却地处交通要道,是以八方人流聚集来往,颇为繁荣。

时值初夜酉时,东临城内已是灯火辉煌,人流如织,正是夜市开始之际,是以热闹非常。在城东一处较为僻静的街头转角处,有一个老人摆了一个摊位卖羊杂汤,尽管是小本经营,但老人已经在这里摆摊了十几年,总还是有人来经常光顾他的生意。虽说不能靠这点买卖挣一个大富大贵,但挣些散碎银两聊以度日,也算不错。

老头子姓陈,约摸着也有六十出头的年纪了,他张罗着这个羊杂汤小摊子已经十多年了,虽然没有铺面,也没有好的地段,可是他手艺却很好,由他做出来的羊杂汤味道地道鲜美异于别处。所以在此地附近小吃这一行里,老陈头也算是一个有名气的人。

羊杂汤摊子虽然地处偏僻,可是这个地方却还算干净平坦。竹竿为柱,茅草为顶,架起一个简单的棚子,一个不算大的火炉子,一口大锅,三张小桌,就是老陈头做生意的家当了。正是华灯初上的时辰,老陈头挂起了两个灯笼,然后坐在火炉子旁边,拿起一个小茶壶喝起茶来。

时辰尚早,这个街头转角处过往的人并不太多,老陈头的生意也就颇为冷清,现在也就只有一个客人。

那是一个年轻公子模样的客人。老陈头嘴里呡着茶水,眯着一双干沽的眼睛朝那客人望去——看上去还未到三十岁的年纪,飘带束发,穿了一袭黑衣白襟的宽袍,虽不华丽,但是眼尖人一看就知道那一身衣裳布料质地却是上等。生得眉目清秀,相貌倒也算俊朗,只是脸上少了些血色,在三月初春的冷夜里便显得有些苍白消瘦,初一看,却有些读书人的斯文气。老陈头一大把年纪了,见过很多的人,所谓阅人无数,所以他从那年轻人斯文的外表中还看出了几分从容淡定的气度来。

年轻公子正低头喝着羊杂汤,想是这羊杂汤味道的确鲜美,他一边喝一边挑动着两道剑眉,还不时地咂巴着嘴,似乎回味无穷。

老陈头放下茶壶,起身走到火炉旁,朝炉子里加了两块干柴,不多时火候大盛,那口锅里也翻腾起来,腾腾冒出热气。老头子揭开锅盖,顿时一股浓烈的香气随风飘出,令人闻之口馋。

老陈头熟练的用一把长勺在锅里翻搅,以此来掌握着羊肉与羊杂碎是否入味。他翻了片刻,微微皱眉,想必是火候还不够,他又重新盖上了锅盖。

“这羊杂汤当真味道不错。老掌柜,再给我来一碗吧。”唯一的年轻客人开了口,面前的碗已经空了,他笑意吟吟的望着老陈头,显然意犹未尽。

“好嘞,这就来。”老陈头赶忙应声,麻利的揭开锅盖,重新舀了一碗羊杂汤。他见年轻人态度温和,所以对他颇有好感,于是在汤里就多加了几块羊肉。

老陈头将肉汤放在年轻人面前,客气地说道:“公子,这天还有些冷,多喝两碗汤,能祛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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