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的本命剑,春华。
-
春华是安无雪和谢折风的师父——上一任仙尊南鹤替他选的灵剑。
南鹤仙尊统御两界几千年,落月峰弟子众多。
但南鹤只有两个徒弟——正是安无雪和谢折风。
南鹤一开始并不打算收徒。
但是千年前,安无雪出生了。
他出生在毫不起眼的凡间界小村庄,当时两界深陷仙祸之乱已久,尸横遍野,枯骨成山,怨魂无数,极乱之下必有天道福泽,安无雪就是那个福泽。
他天生金身玉骨,在修炼一途得天独厚。
婴儿啼哭出第一声的那一刻,小村庄四方灵气汇集而至形成风涡,云层叠起,灵兽呼啸。
正巧几个魔修路过此处。
魔修靠修炼天地之浊气增强实力,其余修习功法与普通修士无甚区别。
天生金身玉骨若是自小修浊,反而会是魔修的一大助力。
魔修自不可能放过。
凡人看出了魔修的不怀好意。
他们将婴孩藏了起来,宁死不愿交出。
魔修一怒之下屠尽了整个村子。
南鹤仙尊发现灵气波动赶到此处之时,尸骨躺了一地,浓厚的血腥味挥之不去。
枉死的魂魄怨气冲天,引动冰霜,降下大雪。飘雪倾盖而落,刺目的白同扎眼的血红混在一起。
凡人的阻拦对于修士而言不过是螳臂当车,可也正是螳臂当车拖延了一时半刻,那几个修为低下的魔修还没找到孩子,便被紧接着赶到的南鹤瞬间斩杀。
南鹤将他带回了落月峰。
安无雪自小既有仙尊教导,又身负金身玉骨,未到十岁便修至辟谷,谢折风入门之时他已是小成。
他突破到了大成期的那一天,他的师尊将春华剑赠与他,道:“雪后便是春华,这把剑配你。”
这是一把如春水般温和平静的灵剑。
南鹤希望他走一条道心通明的登仙路。
他曾经也是这么希望的。
后来他手持春华,带着谢折风前去处理一桩魔修炼魂之事时,发现了当年村子里那些死去的怨魂。
那些曾经护着他的人的怨魂,被魔修利用不甘之怨气炼成了厉鬼。
安无雪握着春华的手轻轻抖了抖,完全挥不出那封魔驱邪的一剑。
厉鬼围杀而至,是谢折风替他挥出了那一剑。
剑光落下,被生拘了几十年的魂魄终于得以解脱。
他的师弟还在用着落月峰弟子人手一把的普通灵剑,回过头来见安无雪神色苍凉,师弟的嗓音竟不似平时那般冰冷,而是语气甚笃地对他说:“师兄该开心的。他们等这一剑,等了几十年。”
春华轻颤,发出悦耳的剑鸣。
他的师弟那一剑斩断了他与生俱来的心魔,却亲自在他心底种上了另一个情劫。
自那日起,春华不再温润似水,反倒染上了凌厉,此后南鹤陨落,落月峰衰败,春华在他手中,更是沾染了无数鲜血。
他站在落月峰山门前搅碎那修士神魂之时,看着春华剑锋上淌落的鲜红,想起南鹤曾同他说:“我是在飞雪之下、尸骸之中将你抱出来的。为师给你取名无雪,将春华赠与你,是望你能持此剑安两界山河,扫尽天下无根之雪。道心亦如雪后春华,通明澄澈。”
他终究还是没有做到。
-
获得系统,将乡村民宿一步步打造成世界上最好的酒店。全球酒店最大的数据提供商STR负责人德勒双手抱头世界上最豪华的酒店居然在华夏川省眉州市下一个不知名的...
高中生林峰,一个被全部人誉为废物的少年,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一枚超级戒指,就这样改变了他原本的生活,从此走上逆袭之路。...
我叫秦珏,今年十六岁,是玄乙山史上最年轻的师叔祖。也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存在。...
别妄想逃离我,除非我尸骨无存。我是你一个人哒墨临琛掌握京城命脉,凶残冷血,却对病秧子安初眠蚀骨宠爱。传闻这病秧子骨瘦嶙峋,奇丑无比,结果,她惊艳亮相,全民皆痴。安初眠在外腥风血雨搞事情,唯独对墨临琛成了黏人小奶包。当着众人面,墨临琛抱着小奶包,又哄又宠,我老婆身子娇弱,三步一喘,你们都得让着她。养生系统续命,无数神级buff加持,安初眠一搞事就轰动全球。天后马甲被扒,墨临琛看着怀中的安初眠,小奶包,嗯?我摊牌了,除了是你的小奶包外,马甲也遍布全球爱慕者蜂拥而至,豪掷千金。墨爷,你家夫人翻天了!墨临琛磨刀霍霍,敢,她是我的私有物,谁敢多看一眼死!次日,安初眠狐疑的发现,对她众星捧月的爱慕者们,一见到她就闻风丧胆了。...
从白雪皑皑的黑土地,来到风起云涌的沪市,一人多面,他心思细密他机智灵活他信仰坚定,周旋于错综复杂的环境中,与日伪展开生死博弈,谱写地下工作者炫丽的征程!...
秦镇来到了古代成为了一位即将亡国之君。发现这时代的武将文官后世传得多强,现在就能有多强。后世传说这武将身骑麒麟,能御雷电,有万人之勇。那这武将就真养了只麒麟,能用雷电之法,一人可破万军。而秦镇在后世的评价是‘最短命的亡国之君’。为此秦镇踏上了疯狂造奇观,埋文物,给后世留各种古籍的翻案之旅。当秦镇在全世界各地留下属于自己的奇观文物古籍被后世发掘出来时…后世原来始皇帝在一千年前就已经征服了美洲?什么叫做自古以来这里就是我国的领土啊?所以始皇帝当年到底征服了多少个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