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着秦风行云流水般地写着自己的名字,洛云卿美眸中满是惊讶。
“这···这也能写字?”
她属实没想到,鹅毛居然还能这样用。
依稀记得,自己最为困难的时候还是用手来写,从未想过居然还能用东西来代替。
“没想到,你用羽毛写字还这么熟练。”
得到洛云卿的夸耀后,秦风瞬间乐开了花。
“那当然了,我超勇超厉害的好吗?”
洛云卿无奈地应付道:“是是是,我家夫君最厉害了。”
“既然这么厉害,那就多练几个字吧。”
秦风:???!!!
坏了,这事态有些不对劲。
话落,洛云卿不管秦风有何感受,直接在纸上再次洋洋洒洒写下几个字。
秦风:活到老,学到老原来是这个意思啊。
他属实没想到读完小初高中,大学,最后来到这个世界后还要重新学习东西。
不过,在洛云卿充满“善意”的眼光注视下,秦风无奈再次动笔起来。
望着眼前的这一幕,洛云卿的大脑飞速运转,顿时想到了什么。
“鹅毛笔?”
“如果有鹅毛,那不是鸭毛,芦苇杆等这些东西也能拿来当笔?”
想到这里,洛云卿心中突然有些眉目。
她弯着眉梢,仔细地端详眼前这个少年。
“小风···也不笨嘛。”
由于嘱咐雷凌与白慕寒二人分别组建势力与私军,这是一笔十分庞大的开支,抢赌坊的那些钱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于是,洛云卿一直琢磨着如何搞钱。
寻常的生意对她来说来钱太慢了,无法满足她的需求。
来钱快的话,要么渠道不正规要么能贩卖新奇的商品,并能持续地在市场上热销。
想到这,她感到了有些头大。
直到望见秦风用鹅毛写字时,她想到了商机。
“鹅毛鸭毛成本中等,可以收集起来并认真加工一番贩卖给富贵人家。”
“芦苇杆等成本低廉的物品,稍微加工一番可贩卖给寻常百姓人家。”
“只是······”
想到商品后,洛云卿又为商品的需求犯难了。
对于大部分百姓来说,根本不识几个大字,没有这方面的需求。
天下读书人也不算特别多,也卖不了几个钱。
许绒晓从来不知道自己能够嫁给欧梓谦是幸还是不幸。她和他的脚步似乎永远都不在一个频率。她爱他时,他不爱她。她拼命讨好时,他厌倦她。终于,她累了,想抽身而退了,他却又缠上来,霸占着她。爱吗?可结婚三年,除了至亲,无一人知道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妻。不爱吗?可她疯了三年,他却不离不弃,每日以挨她一个耳光,换她吃一口饭的方式,把她养的健健康康。哭过,笑过,分过,闹过兜兜转转一圈,他们才终于意识到彼此在生命中存在的意义。欧梓谦是许绒晓的劫,许绒晓是欧梓谦的命!...
爽文宠文,1v1,女强男强!初相见,薛夕被迫对这个充满危险的男人一见钟情,不谈恋爱会死的她只能主动出击我有钱,也很能打。做我男朋友,我罩着你...
重生在零八年你会做什么,林寒告诉你,先赚它十个亿,然后你懂的!...
封神之后,已千年。截教圣人自困碧游宫,三界太平。此时,燃灯古佛尚未入灭,释迦如来还未降生。此时,西方婆娑世界,还未开辟。此时,八戒还是天蓬仙,猴子还是石头,金箍棒也还只是定海神针,就连金蝉子,也只是一只金蝉。碧游宫中的通天教主,却已悄然开启了一段奇妙之旅,与来自现代的便利店老板徐吉,每日互换一次身体。于是,现代社会多了一个混元无极圣人。而洪荒三界,则多了一个懵懵懂懂,不知道法神通,却有着圣人道体,无数先天灵宝的凡人。...
父亲被陷害入狱,母亲病重,他被赶出家族,沦为弃子。穷途末路之时,他获得鉴宝修复异能!从今天起,他誓将改写一切,涅槃重生!我不会重回张家,我会把它踩在脚下!...
推荐我的新书恶魔大人,撩上瘾我天生异瞳,出生于七月半,俗称鬼节,出生当日克死母亲,每年的七月半村里必死一人。十岁那年,死去的村民找我索命,为保性命,结冥婚,嫁鬼王,镇阴魂。坟地的鬼火,井中的死婴,邪气的玉镯一件件离奇惊悚的事件在我身边上演。大师扬言我活不过二十,老娘偏偏不信邪。大学毕业,莫名其妙成了清洁‘鬼’公司的一员,莫名其妙被扣上了‘异瞳天师’的殊荣。什么?BOSS让我去捉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