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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看,是一条超大型大黄狗,一米八的体长,浑身腱子肉,体重恐怕超过两百斤。
那是老板的狗,经常追逐他们,甚至还咬伤过同事。
不过俗话说得好,打狗还要看主人。
因为是老板的狗,所以从来没有一个人敢教训它。
药丸被大黄叼走,咽了下去,还朝着他呲牙,像是炫耀成果。
“妈的,又来吠老子。”
凌风看着大黄,有些恼火。
以前你是老板的狗,我惯着你。
现在不一样了,凌风已经开始思考,怎么对付大黄。
据说大黄还有一点灵兽血脉,虽然本身是个小土狗,但是体型已经比得上高加索了。
“一直说这个傻狗有灵兽血脉,也没见它蜕变啊。”凌风一边嘀咕,一边
吃了一颗药丸。
丹药入口,立马化成一道精气,融入双目。
这让凌风感觉眼睛舒服了很多,狠狠揉了揉眼睛,看了一眼大黄。
如今,他已经掌握了使用全知之眼的技巧。
在自已看向一个人或物时,内心渴望看穿这个人或物的一切,那就可以看穿。
就像现在,他想看穿大黄的血脉本质!
那些信息立马灌入脑海。
【大黄,含有一点狼王血脉,尚未开智,不过力气颇大,进化上限为炼气三层。】
【大黄今天精心打扮,下午一点要去宜世村找小母狗小花约会,要经过宜世村东头田埂,最后通过村东头老王家的狗洞,偷偷进入老王家。】
凌风可以看到大黄约会的完整路线,甚至可以看到大黄下午奔跑的动作和落地的帅气姿势,以及大黄要去的地方。
呦呵。
巧了。
正是自已家所在的城中村!
毕业后,凌风舍不下父母,所以特意回到了老家发展。
“黄哥,你这肌肉这么发达,身姿这么矫健,还不得把小花迷得晕头转向?”
凌风咧嘴一笑。
这大黄很聪明,哪怕比不上凌风,也有八九岁孩子的智商了。
听到凌风的祝福,也咧开嘴,格外得意。
“祝黄哥早日获得小花欢心,黄哥您走好。”凌风又道。
大黄翘着尾巴,趾高气扬地走了。
凌风送走大黄,也骑上灵气小电驴回村。
宜世村处在铁桥市东边。
不算山清水秀,但是在炎炎夏季,好歹有些绿意。
村东头有些红砖,是公家的钱买的,放着好几年了,也没人用,凌风回来之后,搬砖垒了一个小窑。
在西北,这种小砖窑普遍被称为馕坑。
然后还问隔壁借了铁锨和布置陷阱用的铁板竖刺,那些竖刺都是用坚硬的合金打磨,钢板都能轻易刺穿。
拿着这些东西,他走在无人经过的田埂上,开始考察和计算。
“大黄的身姿那么矫健,一跳三米高,身体又那么好,超过两百斤,掉下来之后的惯性,其实已经很大了,我这坑也不用挖多深。”
凌风看着全知之眼记录之中的画面,选了一个大黄跃起之后的落点,立马开始挖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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