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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晓笙去了公司三楼后,很快的和乌余鹏签订了具体的合约,这些合约已经有了白晓笙的签字和手印,只要她再带个户口本原件和原件的复印件过来,这份合同就可以生效。
但因为白晓笙现在还未满十六岁,还属于童工,所以要当童星的合约也是需要监护人的签字。不过这个问题倒是难不倒这么大的唱片公司,做做手脚就行了,虽然这个手脚做不做意义都不大。
毕竟再过一年,等白晓笙满了十六岁之后就不算童工了,而是算做未成年工。在华国的法律规定中,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除了不得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工种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工作外,其余的工作都是能从事的,艺人这种工作是没有问题的。
所以按正常流程来看,一年后的白晓笙就不需要监护人的签名了。
不过现在让合同更加完善,倒是这个问题的关键。
白晓笙自然不怕乌余鹏失约,毕竟合同这些都是她仔仔细细查看后,并且修改了不少的,其中那些修改的条例大多是对她有益的,乌余鹏对此也没有说什么。
只要能留住对方,给予高待遇也是值得付出的。
乌余鹏之所以想完善合同的所有流程,就是怕白晓笙中途爽约,毕竟以对方的资质,加入其他的娱乐公司也是轻而易举的。
他现在的心态,可算是求贤如渴,任何一个有天赋资质的人才,他都不会放过。
对于完善合同这种事情,白晓笙并没有异议,毕竟既然选了合作这条道路,那么诚信也是必须的。
毕竟签约完之后,白晓笙最大的收入来源就是乌余鹏这边了,对方也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她的老板。
从白晓笙这里得到满意答复的乌余鹏,一脸兴奋的带着白晓笙去大楼背后的专门录音棚,录制了《红豆》这首情歌。
一首《红豆》录制过程的并不太顺利,因为她这首歌是原创的曲目,伴奏都是要先有那两位乐师录制出来,再有白晓笙唱歌录制,因为乐师的伴奏重新录了很多次,所以耽搁了不少时间。
白晓笙等伴奏弄好之后才进了录音棚里面,看着面前话筒上面大大的防喷罩,也露出一些新奇怪的表情,毕竟她对录制歌曲这种事情还真算是第一次体验。
她隔着那一层厚厚的隔音玻璃,看着对面林幽萝那兴奋的表情,也是有些好笑。
似乎注意到了白晓笙的目光,林幽萝把双手放在嘴边,做了一个‘加油’的口型,还用力比划了手势。
‘幽幽真是的…’
白晓笙低声笑了笑,看着林幽萝心中只觉得一阵大好。
刚才签完合同的时候,乌余鹏立马打了十万元到她银行卡里,作为提前支付的工资。这下钱的问题算是彻底解决了,日常生活吃饭什么的暂时也不用担心了。
最最重要的,则是作为一个安静的‘美男子’,有什么比的上让心爱的姑娘感到开心感到满足,更为重要的事情呢?
让她下定决心并且从身后推一把的,正是她的初恋情人林幽萝,不是对方反复强调的话,她也不会这么简单的决定走上这么一条道路。
虽然她觉得她应该不会成名,也有可能这条路这的没那么轻松。
之后的事情如何那也是无所谓了。
至少现在是非常值得了!
没看到么?她家的幽幽是多么的开心多么的兴奋啊!
你看人家周幽王为了褒姒烽火戏诸侯连天下都可以不要,吴三桂为了陈圆圆宁愿做汉家奸贼也要冲冠一怒。
她白晓笙现在去个小歌手,就能博美人一笑又算得了什么?
而且这种工作待遇的确挺高,算是解了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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