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除了两本盲文书和故事图书,里面还掺杂了些根本不适合孩子读、孩子也压根读不懂的‘薄纸片’。
罗兰没把它们另外挑出来,结了账,抱着书快步离开。
边走边心疼。
书实在太贵了。
就这些,还不是新的。
只买这一次。
这辈子。
「喜欢读诗的瞎子。
」
-我在郡上学会的第一个道理就是:别找麻烦,特别是在你看不见的时候。
罗兰当然清楚那女人确实在书里掺杂了一两本诗集,还是没名没姓的、用破纸手写私人钉黏的用来骗他的钱。
不过,什么字不是字呢。
反正他都要学着看,学着写。
在叔叔的药铺里,并不是成天都那么忙,也不是每个时,每个分都那么忙。
他除了每天必须要把新鲜的草药碾碎、包好外,剩下的都不是什么力气活:接待客人,以及,和来店里的、叔叔的朋友闲扯。
除此之外,他有大把时间。
叔叔偶尔晚上会出去,带着一身脂粉和霉味醉醺醺回来。
罗兰不用问,视线里的文字就会‘主动’提醒罗兰,这老家伙到什么地方使劲儿去了。
「你那一百镑没准都被他花在这上面了。
」
-不是‘我’的一百镑,是泰利斯·柯林斯的遗产。
-和我无关。
在写字之余(他很快就会写自己的名字了),他有空也会去威廉先生的铺子拜访,瞧瞧鞋匠小公主爱丽丝,没事和里克·里奇、以及那群孩子们走街串巷:
孩子们不嫌罗兰有‘传染病’,等他们下了工,也是傍晚或夜里了。
有时年轻人聚在一起,奢侈起来,还会买上一个便士的烟火放。
通常这么干的只有罗兰。
男孩们会选择肉糕或大人们嘴里叼的酷件儿:香烟。
他们也十分疑惑,一个瞎子买烟火是不是哪儿出了什么毛病。
后来,爱丽丝‘点醒’了他们:
罗兰是放给他们看的。
于是,他们对待这位盲眼朋友便更友善了。
总之,罗兰过得挺开心,至少比在郡上开心的多。
直到几天后的一个夜里。
我低调,不是让你们以为我好欺负的!家族的仇,我亲自来,一个人,也跑不掉!...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
我抽烟,喝酒,吸薄荷,杀人,泡妞,爱做饭,但我知道我是一只好猫。我,大橘王,打钱!新书魔尊练习生已发布。...
她本是第一珠宝世家的大小姐,却错信白眼狼,家业被夺亲人惨死。再活一世,竟得到神奇异能!鉴宝石加buff,不仅要重振蓝家百年基业,还要好好弥补前世那个她避如蛇蝎的男人。选举后台帝国有史以来最年轻最英俊的总统候选人温穆楚,一把搂过紧张得团团转的女人,低声问道听说你要补偿我?他眸底闪烁着潋滟光芒,今晚总...
我叫常胜,常胜将军的常胜,常常胜利的常胜。我追求的不是有趣的足球,而是可以获得胜利的足球,胜利让我热血沸腾,胜利让我觉得足球有趣!如果你也讨厌做一个失败者...
一夜改变了一生。她从女孩蜕变为了女人。再从盲人按摩女变成了未婚妈妈。后来,那夜的男人腹黑回归,她成了他眼中的猎物,再也逃不脱。那时她方知,她的缠绵只归他所有,有些缘份,注定是在另一个错过中许了轮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