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过,现在看来,怕是不能如他所愿了。
他想开口问一下原因,没想到白逍这时候居然点头答应了,“我愿意,什么时候开始工作?”
简时御心中一跳,一双风采撩人的桃花眼里瞬间蕴满了笑意,“明天吧,明天就开工。”
“好。”白逍干脆利落道。
从今往后,他身旁的这位就是自己的雇主了,同时,也是他延续生命的“血包”。
接下来的时间,简时御着重给白逍讲解了一下自己平日的工作行程和内容。
同时也告诉了白逍他作为保镖日后的工作内容。
简单来说,就两点,只需要随时跟在他身边且保护他的安全就行。
这对白逍这个曾经的虫族军部上将来说,完全没有任何挑战性。
“此外,为了让你没那么显眼,我会对外宣称你是我的生活助理,而且,从明天开始,你需要和我同吃同住。”简时御看着白逍,试图从他脸上找出半点不情愿的影子。
好在,没有出现令他担心的事情,白逍从始至终都很淡然
可能简时御也想不到,这个表面冷峻淡定的人,心里正暗自乐着呢。
商谈完工作的事情,简时御伸了个懒腰,抬起腕表看了一眼时间,已经快晚上十点了。
他转头看了一眼白逍,温暖的暖黄色灯光在他头顶洒下,光晕下的那头白发比丝绸还要顺滑。
长长的睫毛像是一把扇子,他能清晰地看到睫毛倒映在脸上的阴影。
鬼使神差之下,他伸手从白逍背后敛起了一小撮头发。
待他反应过来时,白逍正好一个侧身躲过,那一撮头发也从他手中滑走了。
这下轮到简时御尴尬了,不过他脸皮向来厚,那点不自在连三秒钟都没撑过。
“咳,白逍,我能问一下你为什么要留这么长的头发吗,还有你的发色是天生的吗?”
既是为了掩饰尴尬,也是满足自己的好奇心。
白逍垂下眼睛,睫毛轻闪了两下,一双好看的眉头轻蹙,又很快舒展开来。
“天生的发色,我比较喜欢长发,所有一直没剪。”
他的嗓音无疑是冷冽的,可细听下,又仿佛山涧的清泉,清冽中又带着点悠扬婉转。
落在简时御的耳里,不知不觉就让他陶醉其中,
其实白逍说谎了,他之所以留长发,是因为短发一直是他童年的阴影。
他是孤儿,从小在虫族的救助院长大,小时候,因为他身体瘦瘦小小的,人又长得漂亮,尤其是那一头顺滑的白发,衬得他像个小精灵。
救助站的院长非常喜欢他,连带着他在救助院的各种条件都要比大部分虫崽要好。
也正是因为这样,他被很多雌虫崽嫉妒,经常趁着院长不在欺负他。
有一次,救助院的一帮雌虫崽在院长出门后,他们将他关在房间里摁住,然后不知从哪里找了一把剪刀把他一头长发全剪了。
那是他从小到大第一次哭。
喜欢雌虫流落地球,被人类大佬宠了请大家收藏:(www。aiquwx。com)雌虫流落地球,被人类大佬宠了
...
世上真的有龙,又名为天子,掌天下权势,龙皆有逆鳞哎嗨!都是我薅的。...
她是一个孤女,却从不缺爱缺亲人。在大宅门里生存,该懂的必须懂,该会的咬牙也得学会。别人的家再美满,咱不眼红。别人的爹娘再有权势,咱不稀罕。别人的良缘,咱看看算了,世上好男儿多得是,咱就是一朵在哪儿都能活好的野蔷薇,小日子总能过舒坦了。虾米?内啥别人的一切其实都是自己的?喜不喜欢,家就在那里。争与不争,爹娘都...
代号烈焰,性如烈火,即便身处绝地,不改狂兵本色!一代传奇兵王林焰被敌人陷害,被叛徒出卖,痛失战友和挚爱,却带着强烈执念,远赴危机四伏的战乱地区,和美女董事长同生共死,一起谱写热血战歌!我叫林焰,代号烈焰。生死看淡是我的人生信条,不服就干是我的做事原则!...
别妄想逃离我,除非我尸骨无存。我是你一个人哒墨临琛掌握京城命脉,凶残冷血,却对病秧子安初眠蚀骨宠爱。传闻这病秧子骨瘦嶙峋,奇丑无比,结果,她惊艳亮相,全民皆痴。安初眠在外腥风血雨搞事情,唯独对墨临琛成了黏人小奶包。当着众人面,墨临琛抱着小奶包,又哄又宠,我老婆身子娇弱,三步一喘,你们都得让着她。养生系统续命,无数神级buff加持,安初眠一搞事就轰动全球。天后马甲被扒,墨临琛看着怀中的安初眠,小奶包,嗯?我摊牌了,除了是你的小奶包外,马甲也遍布全球爱慕者蜂拥而至,豪掷千金。墨爷,你家夫人翻天了!墨临琛磨刀霍霍,敢,她是我的私有物,谁敢多看一眼死!次日,安初眠狐疑的发现,对她众星捧月的爱慕者们,一见到她就闻风丧胆了。...
皇孙陆瞻前世与乡野出身的妻子奉旨成婚,一辈子貌合神离,至死相敬如冰。重生回来他松了口气,并决意从根源上斩断这段孽缘。不想等到一切如愿,他却忽然发现他前妻不,他妻子,他媳妇儿,孩他娘!不但也在一直像避瘟神似的避着他,而且还在他处心积虑揭破敌人阴谋且累得像条狗的时候,却把她小日子过得滋滋润润,在村里遛着狗,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