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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罡对伍六七等人出手,就是为了引出青凤,然后验证自己在哪个位置。
至于杀人,他还没有到那么丧心病狂的程度。
这一场战斗,所获颇多,眼下袁罡也对自己的实力有了认知。
不以拼命而论,他打不过青凤,但如果至死方休,他能打三个青凤。
只靠血神之躯的愈合能力,就足够他累死青凤。
但血神之力也不是无解的,就像这个世界的血魔一样。
袁罡同样能被人封印或者困住,等熬个几十上百年,不等被岁月摧残致死,袁罡就先无聊死了。
“还是实力不够啊,但此次也不是没有收获。”
摊开手掌,袁罡的手中出现一滴血液,这是在最后对决时,他从青凤那里获得的。
要不是为了这滴气血本源,袁罡才不会傻傻的站在那里硬接青凤的剑。
立刻服下,随后袁罡的脑海里闪过很多画面,最后他来到了一处高山之上。
“青云流水剑为我青云国之本,其取自青天引碧落、流水印黄泉之理。”
“聚全身之炁于极点,才能绽放最强之剑。”
对面的老者说着,随后挥出一剑。
这是青凤关于青云流水剑的记忆,而眼下袁罡暂时代替了对方,开始认真的听老者教导。
等这滴血液耗尽,袁罡接住了一旁落下的树叶,接着一手扔出,前方遍布青色剑光。
“就这?也不难吗。”
不过看着自己光溜溜的上半身,袁罡也没再尝试,而是向着家中走去。
刺客是个挣钱的职业,但你要保证自己的成功率,同时排名越高,价格越高,所以你看刺客榜前百的人,基本上都不差钱。
袁罡目前属于守门员,接一单刺杀的任务,够他活半年。
所以花钱大手大脚的他,来到小鸡岛并没有租房,而是直接买了一套带院子的房子。
其位置不算偏僻,距离伍六七的发廊只有两条街。
打开房门,袁罡先是洗了个澡,接着打开电视机,就开始准备晚饭。
他不会做饭,更不爱吃外卖,甚至讨厌出去吃,所以陪伴他的只有方便面。
要不说方便面是个神奇的东西,少了它,袁罡都未必能活这么久。
“这也不是个办法,请个保姆?”
“不行,要是对方知道我的身份,我还要灭口。”
“开一家饭馆?钱应该够,但是不是太过浪费了。”
“伍六七做的牛杂不错,订一个月的套餐?反正他知道我的身份。”
这么一想,袁罡感觉手中的方便面瞬间没有了味道。
也在此时,院门被人打开,接着一位熟悉的身影走了进来。
“就吃这个?你一个堂堂的大高手,伙食这么差?”
看到来人,袁罡脸色一沉,他倒是忘记了,这个女刺客最为擅长跟踪。
“是不是我刚才的手下留情给你造成了错觉?”
“觉得我好说话?”
梅花十一无视袁罡口中的阴冷,只是来到桌前,嫌弃的看了一眼袁罡的晚饭,接着她才放下手中的东西。
那是一样样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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