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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德明占据了易守难攻的地势,所以刘新军几次强攻,除了损兵折将,就只有哀叹的份,这支拼凑起来的杂牌军,既没有重武器,粮饷也不足,且军纪涣散,谁还有心思打仗,枪声参差不齐,沈的本家大爷家,叫沈泽明,做的是丝绸布匹生意,除了平时走洲过县去销售外,在焦原镇和龙泽县都有自己的店铺,可以这么说:沈家这次是损失惨重,说不上伤筋动骨,要恢复原状,没有个一年半载扎实苦干是不行的,好在沈泽明不在家,他们家大多生意都在外头。
“大哥,什么地方枪响?”胡麻子昨夜虽对巩德明一肚子怨气,这会儿却精神抖擞立在巩的面前,沈的女儿沈茹珍实在是秀色可餐、鲜嫩可口,怎么看都似熟透的葡萄,想想,哈拉子就流出了嘴,半夜想这事,一直想到鸡叫三遍,想象着,然后象牲口一样哼哼几声,睡去。要不是巩德明阻拦。
“方向在后山方向!”
“后山?哪只猪会这样笨?又不是鸟,要飞上来?”
“去看一下!”
“是!”走出巩德明住处,上了一道梁,胡麻子哈欠连边,在日渐稠厚的阳光里,露珠噼叭滴出声来,崖口风渐大,一眼望去,欢腾奔流的北门河一部尽收眼底,苍苍茫茫的岭岭村村,被日渐浓密的绿草青树点缀,凹凸不平有了层次,苍鹰秃鹫时不时掠过,天地静谧,是不是听错了?
“四当家的,这大早你不睡觉,跑出来干什么?害得我拉屎都拉不好!”有人从几棵大竹子后面拎着裤子走出来,脚下鞋底可能踩了自己拉的屎,屎上气若游丝冒着气,头发蓬乱,眼屎一大坨一大坨挂在眼角。
胡麻子以前就这形象,自从跟了巩德明,常常自惭形秽,渐渐地注意起自己形象了,只要是外出,少不得整身行头,并且把杂乱的头发梳理一番,三十岁的胡麻子,这会儿才觉得自己活出个人样来。看见郑一东,就想起以前的自己,不觉皱起眉:“你就不能找个避人的地方?恶不恶心?自己拉下的屎非要踩在脚上?光荣是不是?”
郑一东抓挠头,傻傻地笑:“四当家的,平时这后山,连只鸟都没有,谁知道今个儿撞上你了!”他不断抖落下脚上的屎。
“听见枪声没?”
“听见,就一声,我还以刘秃头打来了,你听这会儿,静得放个屁都震耳朵,这一声枪响,有些怪异,也不象是猎枪,猎枪它没这响声!”郑一东欲往胡麻子跟前凑。
“把裤子拎上,滚一边去!”胡麻子始终弄不明白:巩德明这样一个伶俐人物,从哪个旮旯里,把这些歪瓜裂枣找出来,这些人除了咋咋呼呼,胡吃海喝,除了浪费粮食,能有什么用?找得到吃,找不到地方拉,他虽不满巩德明这一明显失策的做法,但碍于上面有军师宋年庚、狙击手顾天成的威名,平时只能装聋作哑,宋、顾两人,一文一武就象两扇门,挤兑着胡麻子不舒服。他们是巩德明的死党。
立在虎跳崖边上,听得见山涧水声潺潺,看得见水淋漓成道,墨斑杂踏,绿苔绣织,目光无法穿透山下密林,但他却看见虎跳崖下,横卧在草丛里,熠熠生辉的那枚子弹壳,看得见马蹄重叠踩出的梅花纹。
大厅里,巩德明早已梳洗干净利落高高坐在虎皮椅子,背后的板墙上,是一幅巨大的虎啸图,左边第一个位置,坐着宋年庚,其人饱读诗书,能谋善断,面无表情坐在那儿,听别人说,看别人脸,一般情况下,不插言,城俯极深,他的旁边就是胡麻子的位置,胡麻子喜欢竹筒倒豆子,但的意见通常没人听,除非他的想法和宋不谋而和,右边第一个位置是顾天成,顾很沉稳,话总是说得半满。
第13章:
1
“都说说这枚弹壳的可能性!”巩德明把空弹壳在右手中上下翻转:“是警告?还是威胁?我们咋天晚上,可都蒙着面,按理说:不应当知道是我们干的,沈泽明一家也没这么透亮的人,那会是什么人干的?他这是什么个意思?挑衅?咱可不吃这一套呀?沈家人基本上没怎么反抗呀?整个事件,可以用兵不血刃来形容,这东西来得蹊跷,除了刘麻子那些人,也没人敢与咱作对!”
“大哥,我想看看那枚空弹壳!”顾天成是枪械上面专家,这要求一点儿也不过分,巩德明随手一扔,他随手一接,动作极其灵活,谈枪论枪,谁也没有他更有资格,更熟练,其枪法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耳朵间一耸,哪怕是轻微一划,他都捕捉到声痕,靠这个,他弹无虚发。“这枚弹壳来自于TT33手枪,这种枪威力大,精准度高,简单可靠,就这种枪,装弹40发,就我们这种鸡脚旮旯地,能有这种枪,实属意外,能带这种枪的人,恐怕是非富即贵!”
“故弄玄虚吧?一枚空弹壳,你能看出这么多道道?”胡麻子一伸手,从顾天成手中几乎是夺下空弹壳,眯缝眼睛往里调线,黑咕隆咚什么也看不见:“这里面什么也看不见,你就吹吧?”胡麻子一向藏不住事,嘴快,往往说不到点子上,又土得象堵年久失修的墙,土得掉渣子,虽说这二年也想走时尚路线,但由于财政失控,难免会顾此失彼,虽说在剪子梁上大小是个头目,每月有几块大洋供自己花销,但驾不住他胡吃海喝,每个月还得有几天到焦原镇上找土门中女人折腾,要不然就坐卧不宁、六神无主,想女人成了一种病。除了吃饭,它成了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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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一算下来,生不下几个孩子,想要过上理想的日子,就变得难上加难,一些个人计划总是一拖再拖,把可能拖死拖伤,拖成不可能。
“这个你不懂!”顾天成历来不会象宋年庚圆滑,他总是一刀一个血痕,虽很伤人,但话不中听,也不假。
“都说说这枚弹壳的可能!”巩德明从胡麻子的手中,扯下弹壳,目光却在宋年庚身上搜索,但宋喜形不于色,让他无从判断,多少有些失望。
宋从余光中捕捉到巩的询问,但他认为巩是个不能够成大事的人,巩喜欢咋咋呼呼,一枚空弹壳让他惊慌成这样,难免有些杞人忧天。再说,对于沈泽明的底底细细早已摸得个门清:他们家和沈镇长一家,虽属于同一个沈,写法也一个模样,但平日里交浅言深,见面点个头,招呼一声,彼此没有更深入地交往,沈向东本身就是老狐狸,再说,当时他并不在家,碰到这种事,只能装聋作哑,对于剿匪这种事,本身就是虚张声势,不这样,上面的官差不好应付。宋这时犹如龙困浅滩,一旦遇水,他会逍遥而下。“大哥,还是散了吧,让兄弟们补个回龙觉,要不然,晚上够呛!”
“都说说,都说说,嗯?”巩德明还一个劲儿怂恿大家。
所有人一个德行:睡不好,正犯困,显得没精打采。胡麻子还想显摆显摆,无奈众人去意已决,他只得摇摇头:“大哥,散球!”
沈西凤回到家里,把马往马厩里一拴,跺跺脚,把地上一堆血物,提勒起来,血滴子毫不害差坠落,刚出马厩,就碰见牛秀铃,看见就不断反胃,呕吐了半天,吐出几口清水:“我的小祖宗,你这是干什么?快拿走!”
“别介,晚上我可打算让你饱餐一顿!”
“这么血污的东西,你也敢吃?”
“妈,外行了不是?宁食飞禽一两,不吃走兽半斤!天上飞的东西,洁净着呢!”
“小祖宗,别晃悠,我瞅着眼晕!放那儿!放那儿!”
“妈,别在你女儿面前假惺惺的了,上次在镇上烧刀红,我看你吃得挺香的,那个还没这个新鲜呢!你知道那东西死了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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