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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了上去,逐渐接近,心跳得有些厉害。
慢弯的甬道很长,她挨着甬道的墙壁,走得不紧不慢,感觉踩着中速乐曲的节拍。我往常也喜欢选甬道的这个边位走,这样不会挡着后面赶时间的人,也能避免与涌进站的人撞个满怀。我把这叫做溜边儿。她是不是也基于这种考虑呢?不好说,但她要不情愿的话,任何人都别想与她撞个满怀。
再走几步就该拾阶而上了,上完,就到了出站口门厅。此时,太阳离下山,还有段时间。
我认为,她到了门厅不会马上走出地铁口,应该在门厅里等到太阳落下山,才会有下一步的行动。但这对我可犯难了,门厅不大,如果她在门厅里等,我该去哪儿,横竖不能赖在门厅里吧?我有这么厚的、勇敢的脸皮吗?门厅不大,怎么站距离也不会超过五米,那准会生发出超当量的难为情。果真这样,我会毫不迟疑地陷入极度的尴尬中,而且也会毫不迟疑地应付不了这样的尴尬。真不夸张,这样的尴尬会在极短的时间内,铁爪一样抓烂我行于人世间的脸皮。当然,要能若无其事地掠过她走出地铁口,躲到外面的某处候着,无疑是最得便、最自然的好招。可谁能拿得准她会不会突变主意、拾阶而下、转回站台,登上永远转圈的列车呢?
左右为难的攻伐,把我搞得焦躁不已。
直到这时,我才发傻地确定她发现了我,并体察到了我投在她身上的目光。其实,我的这个确定应该更早些,或说一开始就该确定下来,因为狐仙的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的神灵技能,我早烂熟于心。但因长久为俗务缠身,第六感官的应受力逐年下降,所以关键时刻没能迅速驱散自迷烟雾,把先前对狐仙的了解直挺地派上用场。以我对狐仙的了解,狐仙不仅具有超强的透视力,更具有超强的心理感应力;透视力无需多说,单说那心理感应力吧,别说近在咫尺,就是远隔千里万里,也能瞬间抵达锁定的目标,给你里里外外翻看个遍。而我,则是主动送到她眼前的目标,我即时而起的心思、隐匿至深的渴望,怎能不知晓个精透。到了这个地步,都该是雪地里的煤球,一目了然,
上到门厅后,她没有停步,直接走出了地铁口。斜射过来的一缕阳光把她照亮,那圈白毛领,晃得更是异常耀眼。这也就一闪而过,但我敢较真儿地说,我着实在这一闪中,真切地看见了那界的纯粹与华贵,但也着实无法言说。如若硬要言说出来,又将是世俗赞美词的堆砌,闭口为好。可这一幕,并未使我殷殷窃喜,毕竟这影现的机缘是阳光制造出来的,这太危险。阳光向来六亲不认,只强调原原本本,不与掖着藏着做交易。她就这样走进大斜射的阳光中,不会有致命的威胁吗?我为她担着心。
所幸,走出站口小广场的一片光域后,她专挑阴影处走,这我才放下心。
步步跟随中,直觉着一个个巨大的阴影,伪装布似的盖在头顶上。我古怪地想,这搞的要是纯碎的人间跟踪,我一定能把这些现代都市中的巨大阴影,利用到极致,化实体为灰色的幽灵,就如浮在阴郁的天空中的风筝,虽然飘飘忽忽、摇摆不定,却死死咬住棒线不放。前些年,我看过一些谍战方面的书,学会些跟踪技巧,如果这会儿跟踪的俗人,我自信不会被发现。就算最敏感的被跟踪者,也休想抓到我现行的证据。
但在她身上,我自以为是的高明招数,都是小伎俩,所以我此时进行的只能算尾随,不能算跟踪。跟踪是在对方未知情况下的举动,而尾随则是在对方已知情况下的沾黏。我都被已知到了骨头里,想硬装出跟踪的样,也装不上来。
一开头,我对你说我还跟踪了狐仙,实际上不准确。准确来说是尾随。这我得实事求是。
阴影在加重,她却越来越明晰,赶上了幽暗的海里发光的水母。
太阳终于落尽,古铜色的蒙蒙间,路灯亮了起来。我彻底松了口气。太阳落尽后,随着紫外线的消散,她就能进入自然的放松状态,完全可以人式化地行动了。
路灯的光环下,她的每个人的举止、每缕人的气息,都如开了坛的老酒一样,漾着浓郁的甘醇,使我着迷。我感到,我每尾随一步就咽下了一口美酒,我正乘着醉意去往一个陌生、神秘、融化得了尘寰之躯的领域,一种从未有过的意识,将丝丝缕缕悄然生成。
了解些狐仙的人都知道,成了人形的狐仙,喜欢凑人间的热闹。在田园牧歌年代,人间的夜市呀灯会呀的,总会有狐仙出没,人与狐仙一见钟情、花好月圆的事儿,也经常在这样的场所中发生。
我早前儿就推断过,进入现代后,成了人形的狐仙仍会保留些这个传统,否则,就没有必要还往人形上修炼;之所以还要修炼成人形,就是对人间的生活仍感兴趣,仍渴望与人间发生某种联系。不过现代生活,在狐仙与人间之间筑起了一道道屏障,使狐仙与人的交往越来越困难、越来越充满风险。无可奈何的狐仙,只好退避为人间的旁观者,不愿再成为人间的参与者——徒有人的其表,难再实现人的内容。
仍在早前儿,我曾想:既然唯物主义的现代,旗帜鲜明地拒斥狐仙,也不遗余力地对狐仙围追堵截,狐仙为什么还要往人形上修炼呢?难道有意要折腾折腾人间中,那些没事找事的好事之徒吗?这哪需要你们尊仙的大驾亲临,即便你们不在人间魅影绰绰、施与吊诡,好事之徒们也闲不着,他们没事也能找出事来。要知道,他们来人间的使命就是找事,他们至死不渝地坚持这样一个真理:只要想找事,就不愁找不出事。
他们也真屡试不爽,无论计划内的、计划外的,说给你找出来,就给你找出来。如果找出来的不够劲,就给你编造一个够劲的出来,然后开始折腾;驾驭着惊天地泣鬼魂的绞杀之力,施展着放火烧荒的邪门之才,凯歌高奏地张扬着自己在人间的存在价值。至于新鬼烦冤旧鬼哭、殃及池鱼什么的,才不考虑呢!
可恶的是,明明为了自己的私利,还得打着大公无私的旗号;明明为满足自己嫉贤妒能、恨人不死的歹毒天性,还口口声声为了大众。而可悲的是,总有大波的庸众跟着起哄呐喊,为之陶醉,为之鼓掌,送上各种圣名,顶礼膜拜;明明自己的肉正被割下吃掉,还以为把别人的肉割下塞进了自己嘴里。这些庸众啊,总在在自生而被他灭的循环中打转,甚至被灭时,都搞不清是怎么被灭的。他们没有辨别是非、识破真相的能力,只知道跟妖风、随浊流,对能给予他们思考力和一双慧眼的人,恨之入骨、竭力排斥,歪鼻子瞪眼地把这类人,看做是要争夺他们利益的异己分子,你要是伸手去拉水深火热中的他们,他们就会疯狗一样张开嘴,照你手腕咔嚓一口,眼睛里还喷射着怒火。就这么的可怜,但不值得认真同情。
可怜虫们的灵魂已被整体腐蚀,均被教唆成无脑的走卒和牺牲品,最擅长把玩的就是自私自利、见利忘义、背信弃义、崇恶抑善,将恶魔当亲爹,当在世菩萨,心甘情愿地追捧依附,并浑浑噩噩地或者被、或者自愿摆排到恶魔的转送带上,成为恶魔加工充实自身魔性的原材料。取干榨尽后,便沦为比垃圾还廉价的废弃物,渣土车都不爱拉。
虽然不清楚狐仙修炼成人形的过程和细节,但肯定极其的艰难苦痛,为此不知得扒掉几层皮。按照人间的说法,无利不起早,人们龇牙咧嘴、苦不堪言地起大早,总得是为了自己的什么,为不上自己什么,谁愿意叫自己受罪。可狐仙从来不为利去努力,起多大的早也不会是为逐利,但狐仙的努力自有狐仙的目的,只是现今,不像田园牧歌年代,那么容易辨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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