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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宇一听这话,心瞬间“揪”了起来,慌得不知所措。脑海中瞬间浮现出这些天来风餐露宿的一幕幕:饿了,只能啃硬邦邦的麸子面馒头,以及凉透了的土豆,困了,就蜷缩在破庙、桥洞之下,夜里被蚊虫叮咬,时刻担惊受怕。那种居无定所、食不果腹的日子,实在是让他怕极了。此刻,能有个安稳的固定居所,每餐能填饱肚子,是他梦寐以求的事。想到这儿,他忙不迭地点头,声音因焦急而微微发颤,立马答应道:“好好好!师父,我愿意留下来,全听您的安排!”
“那好!咱们现在就忙活起来吧,哦对了!孩子,我还没有问你叫什么名字呢?今年几岁啦?”中年男子一拍脑袋,像是才回过神来,师徒俩这一阵子只顾热络地聊着自行车的门道、修理的技巧,竟连彼此最基本的信息都还未曾知晓。
“师父!我叫吴浩宇,今年十岁了。”浩宇手上动作不停,熟练地拿起工具开始补胎,稚嫩的声音透着认真与干练,眼睛始终专注地盯着手里的活儿,话语从嘴角自然流出。
中年男子也没闲着,他双手稳稳地拿起刚打上气的内胎,缓缓按进旁边装满水的水盆里,那内胎一入水,细微的气泡便从一处处缝隙中冒了出来,他眼神犀利,迅速锁定漏气的地方,掏出粉笔在破损处仔细做好标记,而后递给浩宇,看着浩宇接过,嘴角噙着笑意说道:“吴浩宇!浩宇!这名字起得响亮,透着股子大气劲儿,不错!是个好名字!”
浩宇手上正摆弄着内胎,听到师父夸赞,心里头暖烘烘的,也忍不住扬起脸,眼里满是好奇与亲近,询问道:“师父!您对我这么好,可我还不知道您贵姓呢?”
中年男子弯腰从地上捡起一块抹布,擦拭着手上的水渍,手下忙着,脸上却堆满了笑容,声音爽朗地回答:“我呀,免贵姓刘,叫刘德福!哈哈!”
浩宇一听,眼睛滴溜溜一转,小脑袋里灵光乍现,学着刘德福刚刚幽默打趣的语气调侃道:“师父,您这名字可太妙啦!有德又有福,再加上您姓刘,可不就是把德和福都牢牢留住了嘛!哈哈!”
浩宇的话刚落音,刘德福先是一愣,随即反应过来,那笑声就像炸开的鞭炮,“哈哈!你这个小家伙,鬼精鬼精的!我这名字打小听到大,还是头一回被你这么解读,不过经你这么一说,嘿,好像还真有这么个意思!”
师徒俩有说有笑,手上的活儿不停,时间在叮叮当当的修车声与交谈声里悄然流逝,不知不觉间,天色已然完全暗了下来。城市像是被一只无形的大手轻轻按下了开关,街边的路灯齐刷刷地渐次亮起,紧接着,高楼大厦里的灯光也纷纷登场,五彩斑斓、形态各异的霓虹闪烁起来,将这座城市装点得宛如梦幻仙境,与白日里的模样截然不同,处处散发着迷人又璀璨的光晕,尽显繁华与漂亮。
这是浩宇第一次亲眼瞧见电灯,此前在农村,夜晚只有那如豆般大小的煤油灯相伴,微弱的火苗在灯芯上晃悠,发出忽明忽暗、飘摇不定的光,屋里物件的影子也跟着在墙上晃荡,似鬼魅一般。而眼前这电灯,光芒夺目且稳定,把周遭照得亮堂堂的,仿若白昼。二者相较,简直是天壤之别,完全不在一个档次。浩宇看得目不转睛,满心都是震惊,沉浸在这新奇又明亮的世界之中,一时回不过神来。
待缓过神,浩宇赶忙帮着师傅收拾门口散落的修车工具,大大小小的扳手、螺丝刀,还有各类零件,他都规整得井井有条,放入对应的工具包。平日里师傅独自忙活,收尾工作繁琐又耗时,如今有了浩宇帮忙,刘德福觉得轻松了许多,干活的效率高了,今儿个接的活儿也多,收入自然跟着水涨船高。
事毕,刘德福抬眼看向浩宇,只见他头发乱蓬蓬的,像极了秋收后田间干枯杂乱的稻草,一缕缕随意地支棱着;脚丫子从破了好几个洞的裤脚下面露出来,沾满灰尘泥土,黑乎乎的,看着就让人心疼。刘德福的心里猛地一阵发酸,他没多言语,锁好店门,一把拉过浩宇,大步流星地走到街上。
没走多远,师徒俩便径直进了一家理发店。刘德福跟老师傅交代了几句,老师傅心领神会,手法娴熟地操起推子,在浩宇头上忙活起来。不一会儿,原本那蓬乱的头发就被理成了一个清爽利落的小平头。浩宇洗好脸,抬起头的瞬间,刘德福不禁看呆了,他使劲揉了揉眼睛,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眼前的浩宇,与之前那脏兮兮、邋遢模样的小叫花子仿若两人。此刻站在眼前的,分明是个长相极为俊气的小帅哥,皮肤白皙透亮,虽说身形瘦削,透着营养不良的迹象,可眉眼间那股子与生俱来的帅气,恰似春天温暖阳光下破土的新芽,蓬勃朝气又引人注目,任谁见了都忍不住多瞧几眼。
刘德福满脸笑意,由衷地夸赞道:“浩宇!真没想到,你这小子长得这么俊气!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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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宇被这突如其来的夸赞弄得措手不及,脸“腾”的一下红透了,像是天边被晚霞染透的云朵,从脸颊一路红到了耳根,腼腆地挠挠头,眼睛盯着脚尖,显得极为不好意思。
刘德福笑着付了理发钱,而后大步走到浩宇身旁,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爽朗地说道:“走!我再带你去买两双鞋子,还有两身衣服!你这身衣服破破烂烂的,太不像话啦!今天修车的时候,好多顾客都朝你投来异样的目光呢,咱这修车铺子,可不能有个小叫花子模样的伙计呀!哈哈!”说罢,便拉着浩宇,朝着服装店走去。
浩宇本来想拒绝师父的好意,他本就不是忸怩之人,可这回却着实有些难为情。抬眼瞅瞅自己这身打扮,一件洗得发白、周身打着补丁的旧布衫,裤子膝盖处磨得薄如蝉翼,上面沾着几处泥渍,裤脚处破的一条一条的,还光着脚丫子,这般模样和城里那些衣着光鲜、整洁利落的人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他心里清楚,自己这副“落魄”样儿,肯定会对师父的生意造成影响。想到这儿,拒绝的话便怎么也说不出口了。
师徒俩走进服装店,店里灯光明亮,各式衣物琳琅满目。浩宇没了往日的利落劲儿,略带局促地在衣架间徘徊,手指轻捻着衣角,简单比对了几下颜色、随便挑了两套,既不影响美观,又适合工作的衣服,还挑了两双军用球鞋。他抱着衣物和鞋子匆匆钻进试衣间。
不一会儿,浩宇从试衣间走了出来,刘德福眼前一亮,原本那个灰头土脸、像个“小乞丐”的徒弟不见了。眼前的浩宇,身着崭新衣衫,合身的衬衫衬出他挺拔身姿,再配上刚理的清爽短发,双眸明亮有神,嘴角微微上扬,透着股质朴又帅气的精气神,店员们也不禁交头称赞,啧啧感叹这“脱胎换骨”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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