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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道,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按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吟,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爱,不过是大难临头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长大的一位姐妹谈起了恋爱……嗯,就是这样!
当她跟青梅竹马的小姐妹谈恋爱后,才知道了真正的爱原来这么舒服,这么幸福,然后,她便可以专心写自己的诗了……在幸福中,写自己的诗词。
越想越高兴,我当下便铺开稿纸“唰唰唰”写了起来。
毛笔虽然太大,用起来有些微不方便,但我也是当过上官婉儿的,所以,一天下来,竟写了足足的一章。
我打了个哈欠,满意地将第一章放在桌旁,这才出去吃饭。
子心等我早就等急了,此时吃得很快,想来是饿了。
我笑,便跟她打听,附近哪里有人喜欢看小说的?哪里有书局之类可以刊刻小说的?
她笑:“姑娘你这是难为子心了,我一个丫头哪知道哪里有刊刻小说的。只是说喜欢看小说的,我倒是知道。”
“哦?”
“我来了兴致。”
“茶馆呗。”她撇撇嘴,将馒头撕了泡在粥里,“茶馆歇息的人可喜欢听小说了。不过他们大都不识字,一般喜欢用听的,听评书。唔,喜欢看的嘛,可能十里凉亭那比较多。”
“十里凉亭?”
“嗯。那里风景很好,是很多文人雅士聚集的地方,他们经常在一块斗诗,有时候写了好句子就往上面贴,让后来人看。人家觉得好的,便会抄了回去流传。”
这样啊……
我心中有了主意。
当晚,便将我的第一章书稿手抄了一份,准备明天也去十里长亭贴。等这文有了一定的名声后,便免费送去茶馆说书的那,让他做成评书讲给那些不识字的人听,一来为这本书打响名声,二来,也让这时代的女人觉醒一下。等名声造起来了,我再刊刻,想必能买得不错。
打定主意,说干就干。
第二天,我便将自己的文稿抱到十里长亭去贴。
因为怕惹麻烦,还特地穿的宽松布衣,带着面纱,将自己遮了个严实。果然,这次不再引人注意了。
于是我安心贴完自己的文稿。突然想起以前室友为了让读者心里有底,会固定说什么时间更新。于是,略一咬唇,便向旁边一男子借了支毛笔,在稿子最后一页添上:欲知后事如何,且看后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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