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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陛下的九弟,书中妥妥的的大男主,文宣王,沈净。
长得和我笔下的描写大差不差,剑眉星目,神明爽俊,轮廓分明。
可我内心却掀不起一丝波澜,估摸是抖音美男看多了,导致我自动对普通的帅哥产生了抗体。
倒是他身后一双桃花眼微微挑起,笑得狂妄,引起了我的注意。
我对上那双桃花眼,心跳莫名漏了半拍,认出了那个人。
是十九弟,端王啊。
就是那个从小对女主一见钟情,后来为了女主造反而亡的端王沈添啊。
该怎么形容我这个沈添呢,一身蓝衣别雅精致,袖间一朵滚白银花,衬得他风流又倜傥。
记得写他的结局时,我哭得稀里哗啦的,可心疼死了,恨不得当场穿进书中抱着他痛哭呐喊,别喜欢女主了!喜欢我吧!喜欢我吧!
没想到一语成谶,我竟真的穿了过来。
想到这,我不由眼含热泪地多看了他俩眼,引得沈添扬了扬好看的玄月眉。
「李姑娘,本王生得很好看?」
我疯狂点头,后又觉得太过丢脸,连忙低下了头。
「十九弟莫要取笑李小姐了。」
沈净手腕翻转,一把匕首自袖间而出,割断了绑住我的麻绳。
挣了挣,整个人便脱身而出,我揉了揉发酸的筋骨,钻出轿中。
既来之则安之,我既然穿成了丞相千金,自然而然也要装装样子,便努力学着大家闺秀的模样对着他们二人行了一礼。
「多谢十爷,十九爷。」
许是我动作诡异僵硬,半点不像书中李菀菀温柔贤淑的模样,二人面色稍有尴尬。
也难怪,我笔下的李菀菀是妥妥的柔弱白莲花,京城里出了名的温柔大美人,与我性子实在不搭,他们觉得奇怪也对。
说起来,这应该是原主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
就是这次,李菀菀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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