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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出身王公贵族的姑娘们,总是要习得一些什么高雅的技艺才好,仿佛那才是合格的世家嫡女,而琴艺是君子六艺之一,很风雅,很优美,她自幼便决定学琴。
三岁拜师玲珑夫人,学琴十三年,她曾以一曲名动京城,在御前赢得十大名琴之一的“焦尾”。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从三年前,一朝跌入泥泞里,她便懂得了一个道理。
不管是琴也好,舞也罢,都只不过是一种赋予身份价值的筹码。
好像筹码多一些、重一些,将来能嫁得的门第就更高一些。
就像是明码标价的货物,为了取悦男子而存在。
所以,她再不抚琴,再不跳舞。
来到江南后,某次赏花宴上,那位小姐似听说过她在京城的事,想借机羞辱,让她在众人面前抚琴一曲,就抚当日名动京城的那首。
彼时,沈骊珠按下舅母的手,隔着面纱浅浅淡淡地说道:“府中的琴,虽也是好琴,却不足以匹配我的琴艺。没有焦尾,我再不抚琴。”
那场宴上,陆亭遥也在。
那是他们的第三面。
许久之前的事情了。
没想到……
他还记得。
竟这样用心。
“焦尾”是传世名琴,曾在战乱烽火中遗失,历经几朝后被藏于皇朝国库之中,不轻易面世,想来阿遥并未见过。
可是,他翻阅典籍,按照书中所载,将“焦尾”的样子还原了个八九分。
就连琴尾上被火烧焦的痕迹也复刻了出来,对印上了“焦尾”的典故。
足见用心。
沈骊珠袖口浅蓝,纤手探出,抚上那琴。
细细慢慢,一寸寸摩挲。
她眸心浮沉着许多的情绪,低头抚摸着琴身的样子,像极了触景生情。
陆亭遥忽地语气紧张, “骊珠,我知道,这琴定然是比不过你原先那把传世名琴的,我做得不好,不喜欢也没关系,但你别伤心……”
“不。我很喜欢。”沈骊珠抬起头来,眼底似隐有盈盈泪光,“阿遥,谢谢你。只是我心里曾发誓不再为谁抚琴,恐怕要辜负了你的琴。”
她感到十分地抱歉。
“没关系的,骊珠。”
陆亭遥始终是陆亭遥,他跟李延玺那个混蛋一点都不一样,他还是那样的温柔,从不会做任何勉强她的事情。
“送你琴,并不是要你抚琴给谁听。只是想着,万一哪日你兴之所至,想抚琴了,不至于因为没有一把属于自已的琴而遗憾。”
陆亭遥看着沈骊珠的眼睛,他的眸色很浅,没有丝毫攻击性,就像是美玉浸入水中,温柔得令人心尖发软。
“哪怕是偶尔弹一弹,愉已也可。只要能博你一笑,都不算辜负了它的存在。”
“骊珠,我只愿你能高兴。”
谁人听见这样的话,能够不心生动容呢?
反正沈骊珠是不能。
她心里改变了主意,却先问道:“阿遥,这把琴叫什么名字呢?”
“还没起名呢。”陆亭遥唇色浅淡,容色雪白,笑起来却那样的好看,称得上是一种病弱之美,“我想着,既是送你,琴名自然是要你来起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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