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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中文的用户是七亿多,而选择英文的用户却有10亿出头。
从数据上来看,英文确实使用人数更多。
剩下的就是法语、阿拉伯语、俄语、西班牙语这些。
这还只是选择使用语言的统计,在听歌方面的统计,所有用户里有八成的用户都有听过英文歌,至于听过中文歌的占比只有四成。
这也从侧面体现了英文歌的受众远超中文歌,然而外国人却说镜花水月是占了人数的优势。
这在华夏人看来简直就是无稽之谈。
真要说优势,那也是米国、鹰国那些歌手占有优势。
看着真实的数据,外国网友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
搞了半天,自己也是优势的那一方。
这么看来,好像确实对面才是劣势。
而且从《夜曲》这首歌的听众分布来看,里面可是有不少米国和鹰国的用户。
事实证明,他们自己内部也有不少人喜欢听中文歌曲。
“那又怎样?你们也就才拿了两个月的第一,而且这个月才刚开始,能不能稳定第一还不好说呢。”
“就算让你们拿了第一,等这个月过去,下个月就又是我们的。”
“我最近刚学了一个华夏成语,叫:昙花一现,你们这个镜花水月就是这朵花吧。”
“先让你们嚣张一个月又如何?”
“会有人出手的,你们看着好了。”
“……”
“呵呵,现在的人还真是无聊,什么都能吵起来。”约翰·史密斯看着网络上的评论,觉得有些好笑。
将平板电脑往旁边一丢,顺手拿起一杯红酒细细品尝了起来。
“这不是挺好的嘛,每天都有乐子。”经纪人坐在一旁看着网络上的评论。
“一个乐队而已,不足为虑,不过他们这首歌确实不错,合我的胃口。”约翰并没有把镜花水月放在眼里,但这首歌在他看来确实有拿第一的水平。
他自从四月份发布新歌拿下第一个巅峰宝座后,就在没发布过歌曲。
在他看来,他已经证明了自己,拿下第一个巅峰宝座就是对他实力的肯定。
他这事迹一定会在音乐史上留下浓厚的一笔。
因此,最近他并不着急于发布新歌,他要慢慢打磨,争取每次发布都要拿下第一。
“这首歌如果改编成英文歌的话,应该会很不错。”经纪人说道。
他也听了,整体风格明显,非常偏向他们这里的风格。
“听说这支乐队的作曲人就是这个主唱?”
“是的,所有歌曲的词曲一手包办。”
“有趣,真是有趣,现在居然还有这样的天才。”
“确实厉害。”
“不过,我最喜欢的就是打败天才,希望以后有机会我们能碰上正式对决一番。”
约翰·史密斯摇晃着手中的红酒杯,杯中的红酒在灯光的映照下,呈现出深邃的宝石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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