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们随即放弃了攻击死亡峡谷的打算——或许现在称作火焰峡谷更妥当,转而由东往北,前往白骨沙滩。
白骨沙滩中的那只金骨,身上的半神器,叫作黑暗斗篷。
根据大骨的解释,这黑暗斗篷,拥有瞬移以及隐身的功效。
这只金骨,我见过一次,也达到了暗金的级别,但它毕竟只是没有神智的骷髅,所以虽然其拥有半神器,也并不棘手。
在大骨小骨势如破竹、一直杀到白骨沙滩的核心高塔后,金骨终于出手。
瞬移确实很厉害,只见一缕黑烟轻轻一晃,金骨便手持那把黑骨比,刺中了大骨的肩头。
再一闪,又纵身消失。
端的是神出鬼没,无影无踪。
只可惜,它面对的,是已经吞噬融合半神玉骨的一半骸骨、拥有完全防御的大骨。
不论它匕首多么迅捷,也不可能攻破大骨的防御。
而黑暗斗篷的瞬移,一天之内,只能使用三次。
所以三击之后,小骨紧跟着出手,一箭射了出去。
骷髅到了金骨境,多少还是有些灵智的。
这只金骨一见情况不妙,中了一箭后,猛地身形一晃,来到了我的面前,举起手中的匕首,就要杀我。
想必,它也看出来,我才是三个里面的头领。
大骨是防御型的骷髅,来不及拦截它,而小骨虽然和它同为敏捷型,但一个远程一个近战,自然不可相提并论。
“唰”的一声,金骨已经站在我的前面。
我笑了笑,左手瞬间爆出骨爪,一把反握住死神之镰,纵身一跃,一刀斩出!
“嗤嗤”之声连响,斩出了七刀。
七刀之后,我能够感觉到,一股奇异的力量,从这镰刀上升起,镰刀上的花纹微微一亮,黑光一闪而过!
死神斩!
“咔!”
眼前的金骨,摇晃了一下,缓缓倒下。
浑身的骨骼,瞬间碎裂一地,把我吓了一跳。
第一次使用这高大上的玩意儿,没想到,威力挺牛逼的嘛。
只不过,这东西和那黑暗斗篷一样,也是有使用次数限制,一天只能使用一次。
但也很牛逼了。
只要身体里的力量,消耗了百分之10,便能一刀直接斩杀。
我弯腰看去,发现死于死神之镰的攻击,就连这只金骨骷髅的尸晶,都已经完全碎裂。
这把刀的攻击,实在太强了!
单纯论起纯正的攻击强度来,比起噬血刀来,还要牛逼。
当然了,噬血刀是发挥平稳,只要能够吸到鲜血,便能一直使用下去,杀个三天三夜都没问题。
而这把死神之镰,一天却只能使用一次。
从持续性来说,它是万万不及噬血刀的。
一个是爆发力惊人、一个是持续力惊人,类型完全不同。
而死神之镰,适合对付比自己强的存在,越强效果越明显,只要不是那种相差极度悬殊、直接被秒杀的存在,都可能翻盘。
而噬血刀,适合应付连绵不绝的战斗,比如我带小红离开佛门的时候,群妖和百家的攻击。
如果我当初在面对楚江王的时候,手中握着死神之镰,那么后果怎样,只怕又得重新定论了。
想着,我拾起黑暗斗篷,抖了抖上面的骨骼,向前走去。
一代兵王含恨离开部队,为誓言,为兄弟,来到云海市照顾战友的妹妹,却发现照顾的对象是个身材火辣的美女,从此,踏上了幸福的生活。回归校园,拳打富二代,脚踩古惑仔,身边聚集了火辣美女老师霸道警花纯情校花风韵犹存的御姐只有你想不到的妞,没有他泡不到的妞。且看他如何秉着有妞不泡非好汉的原则,在都市中混的风生水起,笑傲江湖,财色兼收。...
爽文宠文,1v1,女强男强!初相见,薛夕被迫对这个充满危险的男人一见钟情,不谈恋爱会死的她只能主动出击我有钱,也很能打。做我男朋友,我罩着你...
当孙泽挣开眼意识到他穿越的时候他是淡然的,但当他发现他成了一根棒的时候,他就懵逼了。卧槽,老子堂堂华夏兵王,怎么变成了一根棒,还是最粗最大,可大可小那根。从此以后,孙泽的口头禅变成了这样,呔,吃本座一棒。这世界上没有什么是一棒解决不了的问题,如果有那就用两棒—孙泽。等级筑基金丹元婴化神渡劫仙人...
霍格沃茨是个奇怪的地方。整容失败的魔王求职遭淘汰。套着两层羊毛袜的白发老头,夏天还嫌冷。从不洗头的魔药教授怕秃顶,钥匙管理员爱撸龙!威廉本想平凡度过七年,直到那夜,学院休息室的门把手被偷走(书友群号605848137)...
请不要用你的年薪来挑战我的零花钱,因为我一个月一千万零花钱!...
岳母好女婿,求求你别离开我女儿岳风,把我们洗脚水倒了。什么岳家柳家岳风柳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