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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甜蜜的发现(第1页)

接下来几本书的封面都已经模糊的看不清是什么书了,林烟依依把它们都晒在石头上,所有书都摆放完了之后,林烟又继续往前找。

往前走了一段距离,林烟看到离海滩不远处的地方,有一片特别熟悉的植物,像一片甘蔗林,林烟跑近扒开叶子一看,果然露出的是红皮颜色的甘蔗,林烟对于这个发现太高兴了,甘蔗不仅可以吃,还可以拿来做红糖。

林烟又退后看了看,这片甘蔗林还挺大的,她立马往回跑,大声喊德尼来帮忙。

德尼听到声音,放下手中的工作也赶了过来。

林烟此时已经砍下一根甘蔗,把表皮都处理干净,又砍成了很多截,递了一根给德尼:“给,吃这个解渴”

德尼不知道怎么吃,看着林烟把这很硬的棒子表皮用嘴剥开,然后再嚼里面的再吐出来。

德尼也跟着学,咬下第一口,这红皮棒子水分还真多,好甜啊,两人把这整根甘蔗都吃完了,肚子里全是甘蔗的糖分,又补充了能量。

林烟:“我们今先弄一些回去,明再喊一些人来把这里的甘蔗都收割回去”

德尼点点头,便开始行动了起来,两人很快就砍了很多甘蔗出来,林烟把其中的一部分都砍成一截一截的装在背篼里,而德尼则把剩下的甘蔗都用藤子捆成一捆抗在了肩上。

林烟往回走的时候,又把那些已经晒干的书都装在了背篼甘蔗上面,又用藤子绑住,免得掉出去了。

回到了基地,已经是下午时分了,两人休息了一会儿,德尼又继续砍树,林烟则把那些树做了简单的处理,把枝丫都去掉了,留下光秃秃的树干。

慢慢的太阳也下山了,深秋的气,黑得很早,温度也降得很快,两人又吃了一根甘蔗,准备回去。

林烟背上背篼,德尼扛上那捆甘蔗,顺着夕阳的余晖,两人启程回去。

回到部落,已经完全黑了,吃了晚饭,林烟和德尼把这些带回来的甘蔗,分配给了部落的一些人,同时也让他们帮忙明再去弄更多的甘蔗回来,让部落所有人都能吃上这美味的东西。

送完了之后,林烟又把剩下的甘蔗来熬红糖,她把这些甘蔗都去皮切成一块一块,然后用干净的石头锤成汁水,放到锅里用火熬,因为是做试验,所以弄得量也不多,一边熬一边搅拌,甘蔗的汁水慢慢变得粘稠,几个时后,林烟把高浓度的汁水倒出来冷却后,真的就变成了固体的红糖。

想起时候就特别爱吃红糖,但爷爷奶奶怕林烟吃太多,就骗她这红糖是牛粪做的,吃多了会肚子痛。

林烟听爷爷奶奶这样,又想到红糖颜色和牛粪颜色差不多,还真信了,每次吃的时候,就想到这是牛粪做的,但又受不了这个诱惑,还是吃了,时候零食少,红糖也算得上很美味的零食了。

第二林烟和德尼就领着昨好的那一部分人来到了甘蔗地,因为怕他们发现自己的基地,所以就换了一条路带他们来这里。

果然是人多力量大,花了整整一上午,这里的甘蔗都全部收割了,林烟让大家砍得时候,尽量不破坏它们的根茎,希望来年还会再长出来,为了保险,林烟打算把带回去的甘蔗留下一部分,明年春在部落开辟的新地上种一些。种甘蔗很容易,只要把发了芽的根茎,横放在地上用土埋住就可以了。

下午大家都陆陆续续的把甘蔗都整理成一捆一捆的慢慢搬回部落,到了部落以后,林烟给每家每户都分了一些,又告诉他们吃甘蔗的方法,还把如何做成好吃的红糖的方法告诉了他们。

大家对于这种吃起来很甜的食物特别喜欢,特别是孩子,吃上一根就根本停不下来了,这晚上,整个部落的人都坐在门外面啃着这香甜的甘蔗,吃不完的甘蔗大家都按照林烟的方法做成了红糖。

自从有了红糖,部落里的女性气色都变得非常好,来例假期间按照林烟的方法,每泡上一些喝,果然是有非常好的功效。

弄一些野菜加上果干蘸上稀释的红糖,在这里,就相当于一盘非常美味的水果蔬菜沙拉了。

等以后有了麦粉,还可以做很多红糖糕点,夏找一下这森林里有不有做凉粉的材料,做出来淋上一些红糖,肯定是非常好的解暑甜点。

接下来一段时间,林烟不去基地,就是待在家,看那些她带回来的书,每晚上手抄一遍心经,虽然还不能理解其中的意思,但时机到了自然会明白的,或许哪就像王阳明先生那样顿悟了呢。

剩下那几本书,林烟仔细看了看里面的内容,一本好像是介绍海洋鱼的书,大部分图片已经看不清了,里面还夹了一张世界地图,地图纸张的质量比较好,保存的很完整。

还有一本书,竟然是关于船体结构和如何维修的书籍,这简直太有用了!

林烟很兴奋,她的造船计划终于有头绪了,感谢老爷送给了她这份秘籍,不,更应该感谢的是这个日记本的主人。

林烟翻开日记本,她很想知道这个冉底是什么样子的。虽然日记是别饶隐私,但在这里也顾不了那么多了,既然在这里能被她捡到,想必也是一种缘分吧。

林烟一口气读完了所有的日记,原来这个日记本的主人叫李轩,是一个刚大学毕业的大男孩,因为酷爱荒野探险,这次跟随着一群志同道合的人去海上探险,《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弟弟送给他的,希望他在海上无聊的时候可以看看故事,《心经》是自己买的,也是给自己孤身在外漂泊的一个精神寄托,每次害怕恐惧的时候他都会去读它。

同行的一个朋友也喜欢看书,那个朋友发现他对海洋鱼介绍和船只构造这两本书非常感兴趣,就把这两本书送他了。

从日记里看,他们两个已经成为了非常要好的朋友了,而这个朋友比他大七岁,姓尤,李轩则叫他尤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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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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